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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各表」等於台獨偏安?
【聯合報╱社論】 2010.01.25 04:09 am
本報在歲末新正發表的《中華民國九十九年感思》系列社論六篇,受到兩岸有心人士的重視與討論;我們並不認為系列社論所言即是顛撲不破,而拋磚引玉、集思廣益,才是我們動念寫作的初衷。
兩岸問題是一個見仁見智的大難題。對於贊同《元旦六論》見解者,我們固然欣慰;對於不贊同者,我們也表尊重。但若有嚴重誤解或曲解,我們仍應試作說明,以免以訛傳訛。
張亞中、謝大寧、黃光國三位學者,發表《六問聯合報》,指《六論》所主張的「一中各表」,等於台獨,等於偏安;這是誤解,也是曲解,我們有不能已於言者。
三學者長期關注兩岸議題,鑽研甚深,創見亦多,令人欽敬。但此次發表《六問》,一方面標榜他門創製的「一中同表/一中三憲/兩岸統合」,喻為「兩岸和平發展的戰略基石」;另一方面,又指「一中各表」不合邏輯、不可行、不符合相關各造的利益,筆鋒一轉,甚至指「一中各表」與剛性台獨、柔性台獨、偏安台獨、偏安自保,及獨台是同一類屬的政治主張。若說「一中各表」不可行,當然可以見仁見智;但若說「一中各表」等於台獨、等於偏安,那就不知所云了。
其實,我們完全看不出《六問》與《六論》有甚麼斬釘截鐵的歧異。暫難細論,僅舉二者的最大共同點有二:
一、都是「泛屋頂理論」。《六論》的主軸,是強調和平發展的「過程論」,而欲以緩化、軟化、轉化,來改善統獨的「目的論」。因為強調「過程論」,所以主張「筷子理論」(不統/不獨),與「杯子理論」(維持「中華民國一中憲法」的「現狀」);但強調「過程論」,亦並未迴避「目的論」,因此也主張可考慮以「屋頂理論」來處理「目的議題」,例如兩岸成立「邦聯」。《六問》似乎指稱:「一中各表」對「一中」的意涵交代不清,但《六論》卻說得很清楚:「一中各表」所說的「一中」,說的是「屋頂」,是「第三概念」、「上位概念」;比如,若成立「邦聯」就會出現「第三憲」,與《六問》無異;至於「各表」,《六問》與《六論》皆主張「一中憲法」,更無差別;《六問》又稱,「接受一中,不表示我們必然接受大陸為中央,台灣為地方」,這豈非也是一種「各表」?《六問》畢竟並不贊成「一個中國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而認為「一個中國」應是「第三概念」(第三憲),這又與《六論》有何不同?甚至,《六問》主張,可經「和平協議」做為建立兩岸政治互信的「第一份文件」,這也是本報早有的提議,差別何在?
至於《六問》將「一中各表」說成與台獨與偏安無異,甚至說成皆是「螟蛉子之焦慮」,更不啻已是指鹿為馬。台獨會主張「一中憲法」嗎?偏安者會主張「兩岸共同回歸辛亥革命及孫中山的起點」嗎?會主張由「合理的過程」達到「改善之目的」嗎?三學者大可自詡有「經略大中華」的雄心壯志,但何必將他人說成「孤兒心態」?
其實,《六論》主張兩岸關係應「化整為零」,《六問》則是主張應當「化零為整」。然而,無零豈有整,無整則零亦亂;「過程」與「目的」應是首尾呼應、相輔相成,沒有非要相互對立的道理。
二、北京是主要的變數。《六問》稱,《六論》的觀點有一點一廂情願,我們承認;但《六問》的問題,則是在不知自己也有一點一廂情願。《六問》指出,「兩岸的物質權力處於不對稱狀態」,這也是《六問》與《六論》必須面對的相同處境。《六問》對《六論》的質疑,最具說服力者,應是「北京『憑甚麼』接受一中各表」這類的口吻,六篇長文不斷抬出「北京不答應」,據此反對一中各表;難道不怕有人也會用同一語氣請教《六問》,北京又「憑甚麼」接受「一中三憲」?
然而,北京不接受,未必是絕對不可變的事情。必須聲明,我們不反對「一中三憲」,且認為「一中各表」與「一中三憲」只是名異實同;而北京若能接受「一中三憲」,就沒有道理不接受「一中各表」,因為兩者皆是「泛杯子理論」與「泛屋頂理論」。令人遺憾的是,若為了主張「一中三憲」,卻要以北京「憑甚麼接受」來否定「一中各表」,那就是莫名所以了。
其實,為了解決兩岸僵局,在兩岸主政者與社會菁英間,出計獻策者不可勝數;其中有一共同困境,即皆須面對「北京不答應」或「台灣不接受」的難題,這也是「一中三憲」與「一中各表」的共同處境。雖然如此,兩岸卻仍然是議論滔滔,正是因為「不接受/不答應」未必是鐵板一塊。所有的「理念的創製」,皆須首先打破「墨守成規」的侷限。正如《六問》所說,東西德的《基礎條約》,與歐盟的《赫爾辛基最終議定書》,皆是穿透了許多「不答應/不接受」才破繭而出;同樣的,兩岸自「解放台灣」「反攻大陸」,能走到今日以「和平發展」為主軸基調,又何嘗不是穿透了許多「不答應/不接受」而形成?我們希望兩岸皆能接受「一中各表」,同時也歡迎兩岸能接受「一中三憲」;我們不在意誰的理論學說能成為兩岸的正式論述或旗幟,我們只關切如何經由「合理的過程」以實現兩岸「改善之目的」。
由於我們更強調過程論,所以不認為「台灣前途應由兩千三百萬人決定」是甚麼離經叛道的論述;我們也認為兩岸問題的終極解決,必須同時化解確實存在的台獨因素,所以只能轉化台獨,而不可想像把台獨一筆勾銷;尤其,「一中各表」與李登輝的「兩國論」,及民進黨的台獨,根本不是一回事,何能將之指為一丘之貉?三學者難道不是在「為箭畫靶」?
最後,我們要鄭重聲明,《元旦六論》與馬政府完全無關,連一點點關聯都沒有。其實,「一中各表」是一個仍在發展中的概念,我們在李登輝時代即主張「一中各表」,也不在意與馬政府「一中各表」的思考有何出入。我們的用心,只在嘗試為「一中各表」思考體系的建構略盡棉薄而已。我們歡迎「一中三憲」的創見,但也希望我們對「一中各表」的思考,勿被誤解及曲解。集思廣益,豈不甚好?
【2010/01/25 聯合報】
May the Force be with y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