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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患腸胃炎出庭 力駁貪國務費
中央社╱中央社 2010-01-08 14:55
(中央社記者賴又嘉、陳亦偉台北8日電)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國務費案,今天傳訊前總統陳水扁友人黃維生等人作證。陳水扁出庭表示,罹患腸胃炎,但仍打起精神辯護。他強調,未貪國務費,原審判決謬誤。
黃維生是陳水扁2次競選台北市長時的競選總部財務長,辯方聲請傳黃維生,要證明扁家有很多選舉結餘款,匯往海外款項並非貪污所得。
高院上午安排黃維生出庭,並提訊陳水扁、傳訊前總統夫人吳淑珍、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馬永成、前總統辦公室主任林德訓、前總統府專員陳鎮慧出庭。
吳淑珍委任律師林志忠表示,吳淑珍因冷氣團來襲,身體不佳不能出庭。
陳水扁說,已感冒4天,醫師昨天診斷為腸胃炎,「今天肚子脹氣」,感覺很疲倦。
黃維生證稱,為競選需要,他們當時會開設競選帳戶與保險箱,也多以現金支應選舉所需。陳水扁民國83年、87年競選市長時的選舉結餘款,分別為新台幣1000多萬、3000多萬元,選後他都將現金直接送至官邸給吳淑珍。
審判長鄧振球問帳戶印章、存摺由誰保管?選舉結餘款為何不直接存入帳戶而要拿那麼多現金給吳淑珍?黃維生表示,印章等細節他已記不清楚,但因帳目都是吳淑珍在管,陳水扁不過問,所以才都交給吳淑珍。
公訴檢察官指出,黃維生經手帳戶卻不保管印章、租保險箱也從不開啟、帳冊使用又交代不清,能否證明有數千萬選舉結餘款,顯有疑問。
陳水扁指稱,這輩子參加那麼多選舉,除第1次是有用到自己的錢,其餘幾乎全靠募款與政治獻金。黃維生的證詞,可證明他收入來源,不只薪水、稿費等。
陳水扁表示,像他這種一輩子都在搞選舉的人,累積許多選舉結餘款很正常,原審僅以他的薪水、稿費,推論海外鉅額匯款是貪污所得,顯然謬誤。
陳水扁並反譏檢察官。他說,選舉時分層負責,他從不看競選帳目,「沒選舉經驗的人,就會把處理過程簡化成家庭帳戶處理」。
高院下午開庭將傳喚前總統府秘書室主任蘇志誠、前中鋼董事長林文淵、前總統府機要專員陳心怡等人出庭,釐清國務費等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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