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砸倒扁人士車 5被告無力繳賠償金求援
2009/11/09 18:03 瀏覽1,080|回應1推薦1

Luke-Skywal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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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aktree

http://n.yam.com/cna/life/200911/20091109584673.html
砸倒扁人士車 5被告無力繳賠償金求援
 
中央社╱中央社 2009-11-09 17:28
     
(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市9日電)2006年9月台南市倒扁靜坐爆發流血衝突,被控砸車的5名深綠支持者,因無力支付民事賠償新台幣22萬餘元,今天在台南市議員林俊憲服務處向社會求援。

當時發生在台南市議會旁倒扁靜坐的流血衝突,一度引發軒然大波,還讓台南市警局長王文忠提前退休。當時被控砸毀倒扁民眾車輛的被告,分別為王琴章、蔡武弘、黃福順、陳丁興、蔡慶賀5人。

刑事部分,台南地方法院判王琴章6個月徒刑、蔡武弘5個月、黃福順5個月、陳丁興5個月,蔡慶賀4個月,但都減刑一半,得易科罰金;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今年初維持一審原判。

被告5人放棄上訴,5人刑期易科罰金約38萬元,全由民進黨立委賴清德籌募繳清。

民事賠償部分,台南地院10月判處被告應共同賠償被害人20萬元,加上利息共22萬餘元,被告5人也放棄上訴。但被告5人因年紀大、失業或打零工維生,無力繳納,今天在林俊憲服務處向社會求援,其中黃福順家住台南縣七股鄉,無法趕赴出席。

林俊憲說,被告5人面臨民事賠償,希望大家伸出援手;被告之一的蔡慶賀因繳不出民事賠償金,房子已被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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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扁傷警 林正杰遭判拘役30日定讞
2009/12/22 16:15 推薦0


Luke-Skywal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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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yam.com/cna/society/200912/20091222239720.html
倒扁傷警 林正杰遭判拘役30日定讞

中央社╱中央社 2009-12-22 14:55

(中央社記者賴又嘉台北22日電)前立委林正杰於民國96年參加紅衫軍倒扁行動,被控打傷執勤員警。士林地方法院一審以妨害公務罪判他拘役30日,林正杰提出上訴,遭台灣高等法院駁回,全案定讞。

高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指出,民國96年11月間,前總統陳水扁參訪寧夏夜市時,林正杰與紅衫軍成員童祐、陳玲湘駕駛懸掛「紅衫軍自主公民協會」布條的自用小客車至附近,並播放「阿扁下台」的歌曲,遭員警制止。

判決書指出,便衣員警在未出示證件的情況下,將手伸入車內拔除車鑰匙,林正杰因而持雨傘毆打員警,造成員警受傷。林正杰並以鐵條敲打車上欄杆,手持擴音器以「你敢上來我就打」、「誰敢上來就打誰」向員警喊話,遭員警逮捕。

士林地院一審,以妨害公務罪判處林正杰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童祐與陳玲湘則獲判無罪。林正杰與檢方均不服,提出上訴。

高院合議庭審理認為,林正杰的行為已造成妨害公務,而童祐與陳玲湘兩人雖誤以為員警是暴民而反擊,但未造成員警受傷。合議庭因而將上訴駁回,維持原審判決。林正杰遭判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定讞,童祐與陳玲湘無罪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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