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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啟芳籲衝破台北看守所 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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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ke-Skywal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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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金三角

http://n.yam.com/cna/society/200911/20091103356773.html
蔡啟芳籲衝破台北看守所 起訴
  
中央社╱中央社 2009-11-03 12:07
    
(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 3日電)前民進黨立委蔡啟芳今年 3月間公開向不特定人士呼籲「衝破土城看守所」、「解救陳水扁」等語,已涉煽惑他人犯罪嫌疑,嘉義地檢署今天偵結,依妨害秩序罪嫌起訴。

檢方表示,蔡啟芳於今年3月4日透過媒體表示,「陳總統已收押60餘天,到現在還沒有想讓他出來。若15天沒有把他放出來,將發動全台愛民主人士,集合土城看守所,解救陳水扁。到時候革命號角響起,大家再來輸贏一下」等語。

起訴書指出,蔡啟芳又於 3月18日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指出,「臺灣愛好民主人士,在4月4日集合土城看守所,效法法國大革命巴士底獄,衝破土城看守所」等語。

檢方表示,蔡啟芳於4月2日在自由時報刊登緊急通告「搶救阿扁活動延期,號召民眾4月4日至土城看守所搶救阿扁活動,本人因一時失察,因適逢清明節延後,特此道歉。也期待捍衛人權的鄉親配合社團北上,伺機而動,一舉攻下土城看守所,搶救陳水扁」。

起訴書指出,蔡啟芳以文字、演說,公開向不特定人士呼籲「解救陳水扁」、「衝破土城看守所」等語,煽惑他人對台北看守所執行的公務員不利,以利羈押台北看守所的陳水扁脫逃。

檢方說,蔡啟芳所為,已涉公然煽惑他人犯罪,因此,依妨害秩序罪嫌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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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三月確定 蔡啟芳批亂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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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SOCIETY/SOC7/5559595.shtml
判刑三月確定 蔡啟芳批亂來

【聯合報╱記者鄭惠仁、黃煌權/連線報導】 2010.04.26 03:21 am


前立委蔡啟芳去年間發動群眾,聲稱「攻下土城看守所,搶救阿扁」,被依妨害秩序罪提起公訴,一審判處三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不服上訴,台南高分院駁回且不得上訴,全案定讞。

蔡啟芳不滿地說「亂來」,這個案子應該三審才能定讞,二審定讞明顯是政治操作;他認為台灣已經不配再稱為民主國家;至於要入獄服刑或繳罰金,「到時候再講」。

法院解釋,蔡啟芳所犯為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的輕罪,依法不能上訴三審,「法官不可能亂來違法審判」。

判決指出,蔡啟芳去年三月四日對外表示,準備在月底,發動愛好民主、民權人士,到土城看守所解救陳水扁;同月十八日再次籲請民眾四月四日到看守所,效法法國大革命,衝破看守所,解救陳水扁。

嘉義地檢署認為蔡啟芳的言行,涉及煽惑他人犯罪,接獲告發偵查後起訴,一審依妨害秩序罪判刑三個月,可易科罰金。

【2010/04/26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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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啟芳煽惑他人遭判刑 嘉地院:不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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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yam.com/cna/society/201001/20100112027962.html
蔡啟芳煽惑他人遭判刑 嘉地院:不服可上訴

中央社╱中央社 2010-01-12 12:59

(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12日電)前立委蔡啟芳被控煽惑他人犯罪,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他對此表達不滿。嘉義地院發言人張道周今天說,當事人如不服判決,可循法律途徑上訴。

嘉義地院公布判決書指出,蔡啟芳去年3月4日透過媒體表示,「若15天沒有把陳前總統放出來,將發動全台愛民主人士,集合土城看守所,解救陳水扁」等語。同年3月18日發表,「臺灣愛好民主人士,4月4日衝破土城看守所」等語。同年4月2日在媒體刊登通告,指將「伺機而動,一舉攻下土城看守所,搶救陳水扁」。

判決書指出,蔡啟芳所為,已涉公然煽惑他人犯罪,危害社會秩序,因此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

張道周指出,法官完全依法審理,當事人如有不服判決,可循法律途徑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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