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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盼保釋 願戴電子腳鐐或軟禁家中
中央社╱中央社 2009-09-24 22:32
(中央社記者賴又嘉、蘇龍麒台北24日電)前總統陳水扁今天在移審庭表示,他不會逃亡,若法官不放心,比照緬甸軟禁民運領袖翁山蘇姬,將他軟禁在家,他也願戴電子腳鐐,換取停止羈押。不過,法官裁定繼續羈押。
在合議庭法官諭知羈押離席後,陳水扁癱坐在被告席上,表情明顯失望與沮喪,在看完筆錄後,隨即由相關人員幫忙量血壓,法院也準備救護車備不時之需。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將國務費、龍潭購地、南港展覽館、洗錢,以及前台北101董事長陳敏薰給款扁家買官等案,移審台灣高等法院。高院中午經由公開抽籤,交由審判長鄧振球、受命法官彭幸鳴、陪席法官潘翠雪的合議庭審理。
開庭時陳水扁就準備密密麻麻的筆記,他仍沿襲過去說法,強調國務費就是最早、最特別的特別費,任內完全循慣例與規定用錢,為何前總統李登輝可用國務費報支私人寓所支出、總統馬英九市長特別費可以沒事,他卻要被判貪污,連犯死刑的蘇建和案被告都可在外趴趴走,他卻被羈押,「為什麼我做總統要這麼衰」。
他表示,無論新台幣2億或1000萬,始終都不知道太太吳淑珍有拿錢,也不知道包括陳敏薰在內等企業有給吳淑珍錢,「怎麼能夠說吳淑珍是我太太,她做什麼事情,我一定都知道」。
陳水扁說,一審法官為治他的罪,「找不到理由就硬拗」,把總統對龍潭購地等財經建議,無限上綱為總統職務上行為,就像這次88水災,馬總統打電話給台北市消防局長熊光華,要調抽水機,連台北捷運柵湖線出包,總統也有打電話關心,「能夠說市府跟捷運局,都是屬於總統的職權嗎」?
陳水扁表示,不要擔心他會逃離,他摯愛國家,日後海外款無論有無被認定為不法所得,都會把錢捐出。他可以不享受卸任元首禮遇,保證日後隨傳隨到,即使生病也配合,如果法官還擔心,他願意被上電子腳鐐,或像緬甸民主運動領袖翁山蘇姬一樣在家軟禁,甚至限制會面對象也可以,只希望法官能具保停止羈押。
至於公訴論告的檢察官則重申,羈押陳水扁確有必要,理由包括被告犯罪嫌疑重大、且一審被判無期徒刑,大大提高被告逃亡動機與誘因。此外,被告和家人把不法所得匯到海外,還有5.7億沒被查扣,且仍有串供、滅證可能,為實現國家刑罰權,建請法官羈押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