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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案今宣判主角拒到庭 扁:我只犯社會文化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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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ke-Skywal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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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50201575+112009091100062,00.html
扁案今宣判主角拒到庭 扁:我只犯社會文化罪
2009-09-11 中國時報 【王己由、陳俊雄、朱真楷/台北報導】


 扁家弊案世紀審判,台北地方法院將在今(十一)日下午四時宣判,前總統陳水扁是否會被判處檢方求處的「最嚴厲的制裁」,深受國內外關注。宣判前夕,陳水扁親自在「不願到庭聆聽判決」陳報狀上簽名,向合議庭明確表達不願到庭聆判。

 扁案宣判前夕,扁辦對國際媒體發表一份英文版的庭外答辯書,強調就算扁因為沒有及時管束家人是有罪的,但無論是國務費案、龍潭案還是洗錢案,扁一律只觸犯「社會文化罪」,司法上完全毫無瑕疵。

 陳水扁是中華民國首位卸任總統涉及貪瀆弊案,特偵組去年十二月十二日偵結時,檢察官曾具體請求,處以「最嚴厲的制裁」,即扁所涉罪名最重的無期徒刑。結果今日下午四時就可得知,扁能否交保,亦將一併揭曉。

 扁家弊案包括「四案六犯罪事實」,分別為國務機要費、龍潭購地、海外洗錢、南港展覽館弊案,以及「喬」金融機構人事、募集政治獻金為名,分向陳敏薰、辜仲諒收受一千萬、三億元。

 檢方兩波偵結犯罪事實,共起訴扁家人:陳水扁、吳淑珍、陳致中、黃睿靚、吳景茂、陳俊英;扁家親信:蔡美利、蔡銘哲、蔡銘杰、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以及前竹科管理局局長李界木、力麒建設負責人郭銓慶等合計十四位被告。

 合議庭從九十五年十二月十五日,首次開庭傳訊吳淑珍,歷經珍十七次稱病請假不到,直到今年二月十日,終於出庭應訊,才開啟合議庭密集審理。而歷經兩年八個多月的審理,除蔡美利因重病暫停審,其餘所有被告都將在今日下午四時宣判。

 陳水扁早在兩天前,就透過扁辦表示不會到庭聆判。由於合議庭早就開出提票,除非扁明確具狀簽名陳報,或當庭表明放棄到庭聆判,合議庭仍依原定程序,提扁出庭。扁知悉後,經和公設辯護人討論後,昨日委請公辯代撰「不願到庭聆聽判決」陳報狀,親自在狀紙上簽名後,由看守所人員送達北院,最速件轉呈合議庭。

 合議庭收狀後,至遲在今日中午前做決定即可。一般訴訟實務,基於當事人已明確表達不到庭聽判的真意,合議庭原則上都會尊重。但若有其他考量或訴訟程序事項要處理,仍可強制提扁出庭。

 屆時合議庭評議後若依扁意,今日下午的宣判,將沒有「主角」在場,由審判長在第七法庭內宣示扁案判決結果。

 昨日上午前故宮院長林曼麗及扁大學室友葉忠佑連袂探扁,葉隨後轉知扁辦秘書江志銘扁意。江指出,扁對一審勢必遭重判,已做好心理準備,扁除表示要「放乎去、隨便他」,並轉告公設辯護人代為擬狀向合議庭告知,在宣判後立即委任律師研議上訴。

 前立委李明憲下午面會後轉述說,扁的心情非常開朗,強調他已對法院審理釋懷。扁還直言,現在的貪汙罪沒有判死刑,他一定會被判處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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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的「社會文化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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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ke-Skywal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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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5143582.shtml
陳水扁的「社會文化罪」
 
【聯合報╱社論】 2009.09.19 04:28 am
 
 
扁案宣判前夕,陳水扁發表「庭外答辯文」,自稱只是犯了「社會文化罪」,並謂「就司法而言,我是無罪的」。

扁案確實具有兩個層面:一是司法,一是社會文化;且後者的影響遠甚於前者。

陳水扁所說的「社會文化罪」,是指他們夫妻的涉案行為,如政商金錢關係,及夫婦之間的聯結,皆是「社會/文化」上習以為常之事;容或可議,也只是社會或文化上慣見的罪愆而已,不足興師問罪。因此,陳水扁說,就司法而言我無罪。

此說不值一駁。以政商金錢關係言,如龍潭購地案中,扁珍夫婦趁辜成允瀕臨破產之危,動用總統會議為貪汙斂財的工具;這難道只是「社會文化罪」?另以夫婦的行為聯結言,陳水扁為協助及掩護吳淑珍詐取國務費,竟然夥同馬永成等七度偽造「犒賞清冊」,這難道也只是「社會文化罪」?詳究扁案首波五案,無一不是故意及惡意的犯法行為,怎能說「就司法而言,我是無罪的」?

扁珍所犯當然是極為嚴重的刑事罪,但若以「社會文化罪」這個概念而言,扁珍的罪孽其實更加深重,其影響猶甚於刑事罪。此處所論的「社會文化罪」,當然與陳水扁所說是另一層次。

陳水扁不只是「犯貪汙罪」而已,其所作所為更是對社會價值與道德文化無以復加的戕害摧殘,這正是「社會文化罪」。譬如,貪汙罪,以龍潭購地案言,「只是」使國家虛耗百億公帑「而已」,也「只是」讓扁珍詐取了四億仲介費「而已」;但是,這個事件對「總統」這個國家名器的汙染,及對憲政體制的傷害,皆已造成「社會/文化」上難以彌補的重創。這樣的「社會文化罪」豈不更甚於貪汙罪?再如:陳水扁毀了民進黨,這不涉刑事罪,卻是毀傷了四百年台灣民主奮鬥史的社會文化罪;陳水扁撕裂了中華民國,亦不能控以內亂罪,卻也是無可饒恕的社會文化罪;陳水扁使「台灣國」的道德性與可行性破滅,這對台獨運動言豈不也是社會文化罪?

如今,陳水扁的貪汙罪可能受到司法的懲治,但他所犯的「社會文化罪」是否應受懲罰?事實卻是:陳水扁非但未受社會的與文化的懲罰,反而受到民進黨及綠營的力挺,他們非但主張陳水扁在司法上未犯罪,且認為陳水扁在政治上、社會上及文化上,仍有其無可替代的正當性。在他們的心目中,阿扁無罪,不但在司法上無罪,尤其在政治、社會、文化上更無罪;從這樣的邏輯反射出來,他們竟而主張:司法有罪,主流社會有罪,主流文化有罪!

特偵組的扁案起訴書,要求法院「予以最嚴厲的制裁」。現在,扁案宣判,扁珍各處無期徒刑,可謂已是「最嚴厲的制裁」。眾所皆知,特偵組所用「最嚴厲的制裁」一詞,並非刑法詞彙,而是源出總統就職誓詞所說「如違誓言,願受國家嚴厲之制裁」。如今,法院已經宣判,但國家的制裁如何?其實,「國家」是一抽象概念,並不具「制裁」的能力;具體的制裁仍看法院,但在「國家」層次,卻必須能就陳水扁如此重案,在社會上及文化上建立一個公道與正義的是非標準。

倘若對扁案這種是非黑白如此分明的罪案,台灣在社會價值及文化道德的判準上仍然分歧對立,甚至撕裂衝突,則台灣就不可能成為一個具有理性精神意義的「國家」。然而,這卻是民進黨及綠營現在正在做的事,他們正自知自覺地成了陳水扁「社會文化罪」的共同正犯。民進黨的不可原諒,正在於此。

「國家」不能給陳水扁「最嚴厲的制裁」,但組成這個國家的國民們,卻必須共同戮力維護社會上及文化上的根本是非黑白判準。

【2009/09/19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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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念平台-切.格瓦拉與阿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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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1401+112009091800448,00.html
觀念平台-切.格瓦拉與阿扁
2009-09-18 中國時報 【蔡詩萍】

     扁案判處無期徒刑的前後,台北正準備上映一部關於南美革命英雄切.格瓦拉的長篇史詩。

     某種程度上,陳水扁與切.格瓦拉並非沒有關聯。擔任台北市長時期的陳水扁,乃至到宣布競選總統,進而當選總統的很長一段期間裡,阿扁做為一個政治符號,做為一組終結國民黨政權,帶來民主新希望的價值象徵,當年替阿扁塑造「扁帽工廠」系列形象的年輕創意人,不少是身穿切.格瓦拉大頭T恤的。這其中,當然有人一定還是阿扁死忠部隊,不過,確有許多,於過去數年,是逐漸失望、難過的在淡忘阿扁。

     古巴頭子卡斯楚曾為他的老戰友切.格瓦拉,寫過一本回憶錄。在與法國學者作家Ignacio Ramonet合作的訪談自傳裡,列有專章回顧切.格瓦拉。讀這些文字,我腦海裡總浮現一組問題:切,若活得夠老,他對卡斯楚長期專政,會有怎樣的評價?當年,切之所以被圍捕槍決,乃因他不願在革命成功的古巴當高官,而是繼續他的世界革命宿志,他若留在古巴,又會是怎樣的革命老人呢?英雄,難道非得死得其所,而非終老於病榻,以平凡的後半生,見證生命回歸肉身的無奈?

     我不知道答案,畢竟,切如史詩英雄一般的犧牲了;卡斯楚呢,活到八十幾,病榻纏綿,連接班問題都回復到封建世紀的「兄終弟及」。他們都不能重來一次,以另一種新面貌,給我們不同的答案。

     陳水扁何嘗不是?他不可能重來一次昔日阿扁的風華,也不能再來一遍總統的典範,他注定要在世人嘲諷多於同情,民進黨人感慨多於支持的主流民意裡,淪為政治笑話,成為民主變調的歷史教材。我只是在想,阿扁若早知如此下場,他會貪嗎?他若記取一點點「牝雞司晨」的教訓,他會縱容阿珍嗎?他若對自己在民主政治上的地位,有幾分珍惜的話,他會坐視自己的墮落嗎?

     年歲越大,看的人與事越多,稍稍融會貫通一些書裡知識後,我越發覺得,人的自律與向上期待,終將決定他真正的成敗。

     取得權力,靠多重因素配合。但取得權力後,對權力是否戒慎恐懼,則絕對繫乎有權力者自己的心態。自律,讓權力者不濫權、不墮落;向上期待,使權力的應用,能超越自滿、自得的瓶頸,而始終有一更具視野的座標當指引。

     陳水扁內心陰暗的角落,想些什麼?他即使肯「夫子自道」,外人亦未必相信,這才是他最大的悲哀,因為他喪失了做人最基本的誠信。連帶的,他也讓politician這個字的中譯,更趨近於「政客」而非「政治家」,這尤其是台灣民主的反挫與憂傷。

     也許,切.格瓦拉的早死與卡斯楚的戀棧權力,於陳水扁,都不是好的參照點,他們所處的時代與環境,囿限了選擇的可能性。然而,對一位人權律師出身,選民賦予重任的民選總統來說,陳水扁選擇向下沉淪,嚴重汙辱了昔日「扁帽工廠」支持者,對切.格瓦拉的嚮往。 (作者為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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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腐爛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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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腐爛罪、社會虎蘭罪、他說了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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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芳明:對阿扁同情,對台灣殘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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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Ftw2
A.L.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4/5131138.shtml
陳芳明:對阿扁同情,對台灣殘忍
 
【聯合報╱陳芳明】 2009.09.12 03:51 am
 
 
民進黨遭到阿扁綁架,已長達三年。當他把自己塑造成台獨建國者,又把自己形容為中國的頭號敵人時,便已成功地使民進黨內部造成分裂。淪為在野的民進黨近兩年來欲振乏力,正是受到阿扁的強勢牽制。民進黨完全無法施展制衡的力量,便是由於扁案而顧此失彼。無期徒刑的一審宣判之後,民進黨出於無奈,不得不宣稱要力挺阿扁的司法人權。

一再自甘落入阿扁圈套的選擇,必將迫使民進黨打一場不斷輸去的戰役。犯人受到羈押的法律,在阿扁執政時代便已施行有年。多少哀哀無告的百姓受到羈押時,從未聽說民進黨要爭取司法人權。現在民進黨的力挺,是否就在彰顯一般百姓不值一顧,而阿扁的人權特別高貴?

真正的民主政黨,必須通盤考量全國的人權狀況,如今卻只為阿扁一人設想,這符合公平正義的原則嗎?

民進黨已被阿扁欺負太久,到現在還忍氣吞聲,這是對民主政治的最大傷害。在整個綠色執政時期,阿扁藉用政黨名義攫取龐大的政治獻金,並且還大量秘密匯往海外,民進黨為何不能理直氣壯向阿扁討回黨產?要維護政黨倫理,要保衛民主制度,民進黨理應向阿扁家族清算帳目。阿扁以黨產施小惠,早已破壞政黨政治的既有秩序,民進黨卻在不斷忍讓之餘,還要力挺阿扁人權,這是怎樣的民主政治?

阿扁帶給民進黨的傷害還不止於此。三十年來獻身於民主運動者,可謂不計其數。那麼多人被捕被禁被害之後,阿扁是以受惠人的姿態掌握最高權力。對於前人的犧牲奉獻,阿扁從未有感激之心,卻利用職權極盡貪腐之能事。以改革之名換取金錢,以意識形態挑撥族群。長期累積起來的理想願望,在他手中揮霍殆盡。過去的運動前輩是為台灣民主坐牢,阿扁卻宣稱他為吳淑珍坐牢。他的自私偏狹,他的目光如豆,全然視歷史無物。由於不具歷史意識,他已使一九七○年代以降的民主精神遭到摧毀。然而,到今天,民進黨從未正式公開譴責,更沒有為歷史的犧牲者說一句公道話。

在黨內,阿扁竟然被遵奉為「民族英雄」,竟然把他比喻為「耶穌」。這種精神錯亂的思維方式,簡直不能與黨外運動時期的理想連繫起來。如果民進黨樂於如此英勇,就放膽走上街頭,繼續為阿扁聲援。阿扁毀掉民主於先,民進黨繼踵於後,絕對不可能得到台灣人民的尊敬。今天民進黨對阿扁如此同情,等於是對台灣社會特別殘忍。在阿扁被審判無期徒刑,他早已為民進黨宣判死刑了。今天造成國民黨一黨獨大,民進黨還是不能覺醒。

(作者為政大台灣文學研究所所長)

【2009/09/12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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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會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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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shdingd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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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人真的很會凹!這就是他們一家人的家庭教育!

挖勒!什麼東西阿!社會文化罪勒??

照他們的凹法,那麼強暴犯也可以說是:幫社會播種,提高國家生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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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界:扁有幻想症讓法律人無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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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界:扁有幻想症讓法律人無顏
2009-09-11 中國時報 【朱真楷、黃文博、洪榮志、周曉婷/綜合報導】


 扁案明日一審判決,扁辦昨特地發布中、英文版庭外答辯書,重申扁涉及的案件都是無罪,還將扁犯下的錯誤一律定調為只有政治及道德責任。英文版答辯書特別指出,「就文化角度而言,扁沒有約束好家人確實是有罪的」,「然而,社會文化罪(cultural guilt)與司法犯罪不同,如果從法律觀點來看,陳前總統是無罪的。」

 然而,到底何謂「社會文化罪」?法律扶助基金會審查委員林瓊嘉律師直言,「如果真的說出這種說辭,可能是有幻想症。」

 到底社會或文化有罪 法界從未聽聞

 林瓊嘉表示,台灣採行罪刑法定主義,答辯書中指稱的「社會文化罪」,到底指的是社會有罪還是文化有罪,法界從未聽聞過這種說法。他說,如果一位受過嚴格法律訓練、同時又擔任過國家元首的人還這樣說,恐怕會讓法律人相當「無顏」。

 不僅如此,對於海外帳戶一事,答辯書中坦承,扁家擁有數億海外存款確實讓「一般常民」意外,畢竟這與扁的儉樸形象有落差。但前總統府專員陳鎮慧曾證稱在二○○四年時,確實協助清點政治獻金,且金額高達十一億,儘管一般民眾很難想像,卻是「台灣政治選舉的事實」,怎能因金額龐大就視為犯罪所得。

 海外鉅額選舉所得 全解讀理所當然

 不僅如此,扁更把自己的海外密帳與民進黨綁在一起,指民進黨是一個沒有黨產的政黨,幾乎所有人都必須依賴政治獻金才能打選戰。因此,既然他擔任過總統及黨主席的他,擁有數億選舉結餘款及政治獻金是相當正常的事。

 答辯書也指出,扁家將資金匯往海外確實破壞人民信任,但扁早在去年就公開向人民道歉,且法院也尚未掌握貪污直接證據,因此就司法而言,扁是無罪的。

 許添財挺扁 被認有關台南市長選舉

 台南市長許添財九日在民進黨中執會中站出來挺扁,被外界解讀和選直轄市的台南市長有關。他昨天接受訪問時強調,不管外界如何解讀,以他和阿扁的長久同學關係,這時候他一定得站出來關心阿扁的司法人權問題。

 許添財說,陳前總統雖然涉嫌很多不當、甚至不法的行為,但在人權的層次上,他不能「默不作聲」;如果連陳前總統的身分,他的基本人權都遭受到如此不公、不當的糟蹋的話,更何況一般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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