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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周刊:政府救災的5大荒謬
2009/08/23 21:11 瀏覽3,615|回應16推薦0

timg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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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businessweekly.com.tw/webarticle.php?id=37548&p=1

本來是固定訂閱商周,覺得他的報導都還不錯.
但此是是否是過於倉促,缺乏求證?

http://www.businessweekly.com.tw/webarticle.php?id=37548&p=2
充分反映在行政院長在災害應變中心時,對各救災單位所說:「所有中央與地方的溝通,一律透過媒體。

=======。 真的有說過這句話嗎?

http://www.businessweekly.com.tw/webarticle.php?id=37548&p=4
看看這次水災就很清楚:屏東縣長曹啟鴻竟然要靠call in電視台隔空向中央災害應變中心的指揮官廖了以求援,廖了以也要透過電視台才得知地方災情,這說明災害防救委員會平時開再多會也根本沒有任何實際成效。

行政院的「災害防救委員」平時不就是該演練這些程序,一有災變才能和地方一起聯手迅速指揮調度嗎?如果事前有多演練,怎麼可能會出現這種中央與地方官員要透過call in電視台才能互相溝通的「世界奇觀」呢?
========。我想還原到當時,為什麼應該是要問"打電話"的人,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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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偷外交部的外交機密費買台灣媒體,民進黨主導媒體議題夠夠
2009/08/25 14:02 推薦0


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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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偷外交部的外交機密費買台灣媒體,民進黨主導媒體議題夠夠

還記得扁時代,鄭文燦在新聞局長任內,親自召集自由時報和日本的朝日電視臺收買台視股份一事

入FAPA?外交機密費80萬美金匯回台灣入媒體大亨民視財團老闆蔡同X口袋,民進黨股東老闆用貪污國庫所得暗中操縱媒體,買台灣媒體企圖左右輿論,民視其中之ㄧ,自由時報其中之ㄧ,三立恐也有拿…

貪污共犯呂秀蓮拿了2億辦媒體

商業周刊背後出錢的勢力?明顯在進行政治鬥爭失去商業本質

CNN是個商業性的媒體,民進黨拿中華民國的錢給外國掮客買通媒體記者執行的方案,還記得嗎?民進黨去年520民進黨下台前把外交部一整年的預算全部拿光,新聞局也是9成文宣費被扁府用完,多狠啊!民進黨319詐騙案,民進黨故意用手法將扁肚血肉模糊化給CNN網站,要大家投票相信還是不信,食髓知味故技重施拿錢辦事的啦!沒錢他們會做嗎?用膝蓋想都知道。

有錢能使鬼推磨的民進黨97年520花光外交部179億預算

520國民黨接收的是民進黨扁府預算花光光位子佔光光的掏空府, 97年援外預算 179億只剩千萬,新聞局近9成文宣費被扁府用完…

總統當選人馬英九於五二○就職後沒有多餘額度可承諾使用,外交部在立法院坦承,(九十七)年度援外預算金額一七九億七九八六萬餘元,扁府已對外承諾約一七九億六千六百四十二萬餘元,引起立委質疑,扁政府已幾乎用光對外援助籌碼,只剩一千多萬給新政府。 民進黨趕在五二○前用完一七九億有弊

一些事現象是民進黨拿外交機密費、國庫一七九億六千六百四十二萬餘元在背後的使力運作

奉勸民進黨,要得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民進黨不斷在媒體上文攻武嚇施壓司法人員

民進黨故意裝不知道這些貪汙舞弊貪贓枉法事是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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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會作秀 一個不會
    回應給: Da格子(tsaiusa) 2009/08/25 08:56 推薦2


timg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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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
A.L.

"電視台看情況不妙,轉call out屏東縣長曹啟鴻"

我記得我看到廖了以call in進中天,講的就和中時電子報講的一樣.
不知道別台有兩人對槓的畫面嗎?

一個可以被call out,一個可以call in

兩人都不在失聯狀況,是曹啟鴻藉媒體作秀吧?

可悲,現在的討論,全部變成中央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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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
2009/08/25 05:29 推薦1


Da格子Michelle Ts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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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1)

A.L.

有誰知道為什麼

曹啟鴻與廖了以竟然要打電話進電視call-in節目才連絡上災難來臨時﹐屏東縣長應該打哪一個電話要求中央的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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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周沒有求證的文章,令人失望
    回應給: SCFtw2(SCFtw2) 2009/08/24 21:41 推薦2


timg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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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2)

A.L.
台北

這是八月八日的中時電子報

商周這篇報導,連網路新聞都沒查證,只憑媒體(政論節目)所說的.

這次,商周令人失望,一個還算有公信力的媒體.

http://n.yam.com/chinatimes/life/200908/20090809267025.html

由於一一九專線昨天塞爆,民眾轉而call in電視台報災情,電視台看情況不妙,轉call out屏東縣長曹啟鴻,曹啟鴻見災情慘重,在連線中隔空向內政部長廖了以求援;廖了以知道後,回撥電視台災情專線說明,形成縣長、部長空中互call,被質疑中央、地方救災踢皮球。

 

l  事實是不是民眾打不進119 (同時這大災情,打不進去,很正常吧?), 電視正好有call in節目, 當然就會有可能有民眾call in進去.

l  為何曹啟鴻要透過媒體求救?還是透過媒體作秀?好推責任?

l  廖了以,我記得我看到當天中天的新聞就是倒數第二段的說法.

l  這樣被媒體形容成call , 互踢皮球?

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指揮官廖了以下午兩度親自call in到電視台,罕見隔空說明,前天下午五點鐘與昨天下午一點鐘,他已聯絡幾個縣市首長,通知他們要預作準備,該撤離就撤離,他坦言這次狀況非常嚴峻,雨量來得非常大、非常驚人。

 

廖了以在電話中多次強調,他很感謝電視台開闢報災情的管道,但既然開了,應善盡責任,把民眾的姓名、電話、住址、需求留下,他會轉給當地前往救援的人員,馬上與災民聯繫,達到真正效果。

 

l  原本是因為民眾call in到電視台反應災情,電視台也因此開了專線,或是可以上傳照片,廖了以打電話進去,除了感謝,也表示將會透過這些訊息進行處理.

l  原本因為媒體的加入,多了一個管道,我想廖了以一定很後悔,後來變成:要媒體告訴中央災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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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八水災中央政府應負之責與不當任之罪
2009/08/24 20:47 推薦3


SCFtw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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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3)

吐嘈王
SCFtw2
A.L.

.

以下雜應本欄諸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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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businessweekly.com.tw/webarticle.php?id=37548
商業周刊 第1134期 2009-08-17
政府救災的5大荒謬
撰文者:楊少強

這篇文章寫得不好,很淺,很浮面。唯一重要的是:曹啟鴻與廖了以竟然要打電話進電視call-in節目才連絡上,地方的嚴重災情才終於得以上達,這是匪夷所思,但這個匪夷所思大家都早就知道了。這個匪夷所思按正常社會的道理說應該是整個八八水災事件中最傷中央政府的事,而且中央政府於此事況無所逃其責。如果兩年前發生這樣的大水災,這樣的事況應該就會出現,而執政七年(我承認其中合法執政四年)的錢總統政府就要承擔這樣的匪夷所思事況的責任。七年之病無三年之艾,馬英九接了這個爛攤子,醜事爆在馬劉執政下,馬劉衹能認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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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害防治法
(二)紅色警戒:地方政府依災害防救法第二十四條,得視實際狀況強制其撤離,並作適當之安置。

農委會
建構土石流防護體系之推動成果
二、強化土石流警戒區分級(黃、紅色)發布機制
依據「土石流防災疏散避難作業規定」,……
(二) 紅色警戒:某地區實際降雨已達土石流警戒基準值時,由農委會水土保持局發布該地區為一級(紅色警戒)土石流警戒區,地方政府得指示撤離強制疏散。

『地方政府……得視實際狀況強制其撤離』
『地方政府得指示撤離強制疏散』

這個“得”是“被允許”的意思,也就是“被授予權力可以如何如何做”的意思。地方政府如果不那樣做,地方政府毫不違規,更不違法。《災害防治法》裡面甚至還授予地方政府“視實際狀況”這個行政裁量權,這種法條缺乏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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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象預報沒有什麼大誤失,防災從中央到村里都有輕忽之責,但災難太大,太意外,太沒有先例(或者說先例太早了),太突然,太快,太慘,而且小林村的大災難發生了就已經沒法救了。如果小林村村民大體上都先一步撤到安全地帶,馬劉政府就不會被各色媒體和各色名嘴罵死。與撤離直接有關的法條和規定的內容缺乏強制力,未撤而瞬間活埋數百人,早已廣泛通報到村長應當撤離村民的中央有關官署沒有什麼嚴重的行政責任,高雄縣縣長、甲仙鄉鄉長、和小林村村長都負有嚴重的行政疏失之責。罵人很容易,罵總統更爽,但這些媒體和名嘴早已是畸形存在的社會現象(尤其是名嘴),當天降大任的正義感過度膨脹,當罵大官成了癮,當捕風捉影上綱上線糾正中央執政者成為“王道”(典型代表是黃創夏),當反省能力淡薄,這些自命道德化身的社會言論領袖就成了導引社會沉淪的力量,如此而已。

-----------------------------------------------------
今天談論這些,最好不要扯到藍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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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綠人地方政府
    回應給: 露西佛爾(ying6100) 2009/08/24 17:24 推薦1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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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1)

失眠月光

災前---中央要求地方政府撤離災區民眾,地方政府漠不關心置之不理。

災後---中央急速撥發救難錢給地方政府,地方政府漫不經心不下放救難錢。



本文於 2009/08/24 20:27 修改第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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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7039&aid=3584088
建構土石流防護體系之推動成果
    回應給: xiaolang(tsaixiaolang) 2009/08/24 16:58 推薦0


timg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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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應該是農委會針對土石流的防護措施整理,啥都寫的清楚

建構土石流防護體系之推動成果

http://www.coa.gov.tw/view.php?catid=17568  =>一定要看,

就知道為何有些村跑的掉,有些跑不掉.

二、強化土石流警戒區分級(黃、紅色)發布機制

  依據「土石流防災疏散避難作業規定」,土石流警戒區之發布,係依颱風或豪雨開始降雨之不同階段,分別定義為黃色警戒或紅色警戒,發布時水土保持局將以傳真及電話方式,通報至各級政府災害應變中心,並以手機簡訊及電話語音方式將土石流警戒發布訊息同步通知當地村里長與緊急聯絡人。其中黃色及紅色警戒之定義與發布時機如下:

  (一) 黃色警戒:當中央氣象局發布某地區之預測雨量大於土石流警戒基準值時(此時可能尚未開始降雨),由農委會水土保持局發布該地區為二級(黃色警戒)土石流警戒區,地方政府應進行疏散避難勸告。

  (二) 紅色警戒:某地區實際降雨已達土石流警戒基準值時,由農委會水土保持局發布該地區為一級(紅色警戒)土石流警戒區,地方政府得指示撤離強制疏散。

  (三) 地方政府可依各地區當地雨量及實際狀況,自行發布局部地區為二級(黃色警戒)或一級(紅色警戒)土石流警戒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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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7039&aid=3584048
「地方政府」應該含直轄市、縣(市)政府
    回應給: 露西佛爾(ying6100) 2009/08/24 16:51 推薦0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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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直轄市、縣(市)政府、鄉(鎮、市、區)公所應負的責任比村長來得大來得重。

=======================

災害防救

第 24 條
為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或防止災害擴大,直轄市、縣(市)政府、鄉

(鎮、市、區)公所
於災害發生或有發生之虞時,應勸告或強制其撤離,
並作適當之安置。
直轄市、縣(市)政府、鄉(鎮、市、區)公所於災害應變之必要範圍內
,對於有擴大災害或妨礙救災之設備或物件之所有權人、使用人或管理權
人,應勸告或強制其除去該設備或物件,並作適當之處置。


本文於 2009/08/24 17:03 修改第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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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補上這則新聞
    回應給: 知識勞工 (齊力賑災~同心祈福~)(alzlee) 2009/08/24 16:21 推薦5


筱 蒨-Lucif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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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5)

NetSpider
SCFtw2
Luke-Skywalker
A.L.
台北

http://times.hinet.net/times/article.do?newsid=2314168&option=politics 

不光是簡訊通知,還有電話通知,但是小林村的村長劉仁和除了會抱怨外,沒有任何疏散居民行為,按災害防治法規定:

(一)黃色警戒:地方政府依災害防救法第二十四條,進行疏散避難勸告。

(二)紅色警戒:地方政府依災害防救法第二十四條,得視實際狀況強制其撤離,並作適當之安置。

雖然人已死,死者最大,但是還是必須檢討,因為沒有警覺性,導致一村居民全部陪葬,這種人禍又該如何去檢討?第一、二、三線人員都違抗中央命令,中央又如何神通廣大到可以知道哪裡會土石流,村長又抗命,要跨過村里長、鄉鎮長、縣市長,直接去撤離居民?事後諸葛人人會分析糾正,但事前卻只能信任下級單位,分層負責去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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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7039&aid=3584005
大概是這條新聞
    回應給: xiaolang(tsaixiaolang) 2009/08/24 15:42 推薦0


A.L.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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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西佛爾提供: 

她19日從林邊回來時,打開電視,看到TVBS播報,水保局拿出所有簡訊資料給TVBS拍攝,後來她去他們網站查到這篇報導http://www.tvbs.com.tw/news/news_list.asp?no=arieslu20090819183459

和 TimKuan 提供的是同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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