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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軍團駐防南臺灣,南部重災地區都是八軍團的駐防區。八軍團的部隊在第一時間"完全並充份並及時"應地方政府之請搶進林邊救災的史實早已大白,嚴德發看來不是豬,那麼痛罵國防部和國軍救災怠惰的那些網路愚民就是豬。
誰有種道歉?!N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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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50102562+112009090600108,00.html
災前 軍方曾點破災防法疏漏
2009-09-06 中國時報 【呂昭隆/台北報導】
馬英九總統近日再度強調,《災害防救法》已含蓋緊急命令所有範圍,所以八八水災無須發布緊急命令,但國防部卻早就認為,無論是九二一大地震時發布的緊急命令,或事後制定的《災防法》均有疏漏,並非完備。
國防部法制司司長謝添富,在八月六日,也就是八八水災的前兩天,於一場座談會中表示,現行《災害防救法》等相關法令,尚缺乏所謂「重大災害」之定義,有必要立即修訂相關規定,使國軍支援救災任務,依法有據。
參與這場座談會的國防部官員,除謝添富外,尚包括此次投入救災的國防部副部長趙世璋上將;八軍團指揮官嚴德發中將等人。
謝添富特別指出,《災害防救法》第二條僅提及「災害」之意義,卻未定義「重大災害」,謝添富當時表明,就法制作業而言,修法期程冗長,恐「緩不濟急」,主管機關為執行救災任務,仍可依職權先行整合「災害防救法」,授權訂定之辦法及相關規則,明確定義何情形為「重大災害」,以利於國軍配合執行救災任務。不料,所有動作都來不及,兩天後就釀成八八災禍。
這次八八水災擔任國軍第一線救災指揮官;九二一震災時,擔任裝步三七三旅旅長兼霧峰分區救災指揮官的嚴德發,也早於會中指出,國內雖建立三層災害防救體系,但災害發生時,因鄉鎮、村里救災機具及資源缺乏,且通訊網可能中斷,建議賦予國軍部隊救災責任,強化申派作業機制,以利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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