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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怕一哭二鬧三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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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如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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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ke-Skywalker
badminton

陳幸妤的情緒控制有問題是舉國皆知,日前她到北所去探望陳水扁後,眼睛紅紅的離開,傳言在裡面大哭了一場。因為阿扁老爸也自身難保,連北所都出不來,更別說幫女兒解除限制出境了。
 
然後就是立委與扁辦出來放話,提起至今大家都還沒看到的給馬總統求助信。不惜把女兒形容成一個瘋子,威脅如果不讓她去美國,她可能會殺掉三個小孩並自殺。以前陳水扁當總統的時候,陳幸妤大概常用一哭二鬧三自殺的方法來對付老爸。所以,陳水扁的擔憂可能也是合理的推論。
可是,馬總統昨晚出國,一星期後才回來,這場鬧劇要繼續演下去,恐怕有困難。除了給政論節目多了個話題,把陳幸妤失控的畫面一播再播,讓台灣人牢記這位奇女子的一頁撒潑史之外,根本嚇不了誰。阿扁老爸就別再家醜外揚,陷女兒於不義了。
怕幸妤自殺 扁寫求救信給馬

前總統陳水扁女兒陳幸妤在上周五探望他時,為了不能出國唸書,在會客室內崩潰痛哭,讓扁情緒大受打擊,據轉述,扁寫了一封自己形容是「一一九」的求救信給馬英九總統,求馬讓他女兒出國註冊,否則他擔心陳幸妤會帶三個小孩去自殺。

今天上午立委蔡煌瑯、扁辦主任劉導前往看守所探視扁,蔡煌瑯轉述,扁的情緒很差,對於陳幸妤不能出國註冊非常擔心,扁還寫信給馬英九,這封信扁自己形容是「一一九」,內容為法律不外人情,罪不及妻孥,馬英九應該出面講話,讓陳幸妤到美國註冊。

扁認為,這種違法且不合理的限制出境,法務部應解除限制;扁甚至說,如果陳幸妤不能去美國,可能會想不開。他說,照目前局勢發展下去,陳幸妤可能有三種下場,一是情緒失控精神錯亂、二是自殺、三是她帶三個小孩自殺。

劉導則形容,扁放下尊嚴求馬英九,算是在求馬英九救救他女兒,蔡煌瑯形容,扁的面色蒼白、眼眶紅腫。

扁還拜託蔡煌瑯去求見法務部長王清峰,希望法務部讓陳幸妤在七月一日前能夠去美國註冊,蔡煌瑯說,民進黨立院黨團將在下午一時半到法務部,為陳幸妤及郭玟成兩人的司法人權,向法務部表達關切。

【2009/06/29 聯合晚報】



本文於 修改第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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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歸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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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y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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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之前 不需要同情  濫情  悲情 及所謂<婦人之仁>之類的東西

中國人講天理循環 講報應  動機都是勸人為善

何況 不要忘了:  陳幸妤小姐確實參與洗錢  同時也是數十(百)億的受益人  她今天還未被起訴 是因為法官的<策略>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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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人都有弱點,每個人都有價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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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Ftw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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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log.udn.com/SCFtw2/3103074

SCFtw2(SCFtw2) 於 2009-07-05 15:59 回覆: 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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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幸妤的生命風格不像她那個接受黑到極點的軍法預官超額錄取之後還開名車上下班出入營門的寶貝弟弟,"家族洗錢共犯"這個罪名也罩不到她頭上,一直到現在衹能抓到陳幸妤作偽證這個罪。

關於陳幸妤作偽證,珍愛錢夫人已經在法庭上包攬了教唆子女作偽證的責任,而且"父為子隱子為父隱"即便不好說是"直在其中"至少也是烈火中的人之常情,"大義滅親"事到臨頭沒有幾個人能做到,而且陳水扁並沒有犯殺人放火搶劫強暴這種黑乎乎的罪,何況陳幸妤一直認為她爸爸這次受審這件事是司法迫害。

陳幸妤有些觀念有偏差,性情也容易激動,但狗仔隊一直沒有"揪出"她行醫時因情緒因素而出現的紕漏或不良醫療記錄,她這兩年屢次罵街完全是"被動的"個人生命處境劇變所造成的壓力被狗仔隊"天天擠牙膏"然後才爆出來的。

"加害於"陳幸妤的人或人群有二:她爸爸、狗仔媒體。她爸爸並非蓄意以自己的女兒為施害對象,榮寧二府倒了,賈寶玉出家做和尚去了,覆巢之下焉得完卵?但讓這個蛋"破給大家看"的是狗仔媒體,一破二破已經夠了,媒體應該自律,不要撐著新聞自由的大旗再去打擾陳幸妤,後來三破四破五破六破七破N破就是狗仔隊"蓄意騷擾",因為臺灣媒體的生存競爭太厲害而媒體知道這種"侵入性的打破人心濺血"的報導有賣點,但這是對一個人的心靈的"不當侵入",是失德,是逼著受害人起乩耍猴戲,而得利的是媒體,並非閱聽大眾。

這個社會在"消費"陳幸妤,狗仔媒體炒菜,大家吃。綠人很難過,許多藍人覺得這道菜香噴噴的,又逮著了對綠方冷嘲熱諷的機會,甚至有些人直接奚落這位"落難公主",很少人想到民法剛剛修訂通過了以後"子不償父債",陳水扁犯的罪由他自己承擔,一眾共犯也不能逃,但陳幸妤不是共犯。

崇禎這個皇帝糟糕透頂,明朝之亡他的貢獻很大,那時李自成軍隊的殺聲已迫近,崇禎還算有種,打算自殺,自殺前怕自己的女兒長平公主受辱,拔劍要殺她,又不忍下手,說"汝何故生我家?",砍下了女兒一條手臂。長平公主"長平"乎?天下父母心,陳水扁再爛,他對陳幸妤的愛很真誠,陳幸妤自己當然有很清楚明白的感受,陳水扁挨萬罵也不能贖罪,但是何苦消費陳幸妤?媒體在搏生存,狗急跳牆,我們社會大眾誰無父母子女?放過陳幸妤罷!她沒有什麼非罵不可的罪。

每個人都有弱點,每個人都有價錢,烈火熔金,烈火臨身的機會不是每個人都有的,哀矜勿喜卻可以學著做到。藍綠在同一條船上,何苦如此相煎?讓上帝的歸上帝,凱撒的歸凱撒,同體大悲,我們都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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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you three part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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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Ftw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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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第一家庭成員, 陳小姐曾經養尊處優, 享受特權.  這些都是有責任和代價的.
---------->如此性質之優遇和特權當承擔如何之責任當付出如何之代價?請賜知。

她當年可以像李登輝的女婿那樣低調過自己的日子, 遠離政治場合.  今天再這麼做也不晚, 只要在公共場合拒絕表演, 拒絕說任何話即可.
---------->陳幸妤比賴國洲低調得多。陳幸妤向來遠離政治場合。總是有人偵伺,老被人圍著擠牙膏,"不開口"不是每個人都容易做到的。

如果實在受不了, 也可以像陳致中那樣遠離台北.  但她卻選擇在公眾場合不停地表演和發飆.
---------->陳致中在臺無業,奉母南遷易思易行。陳幸妤並沒有"選擇"在公眾場合不停地表演和發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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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幸妤必須天天面對媒體的干擾﹐固然令人同情。
----------> All right!不過~~~

不過託陳水扁身為總統之福﹐相信陳幸妤在學校是深得師長﹐同學的關愛﹔
---------->人人希望能有此福,而今自動享有 --- why refuse?Anything wrong?

不是台大畢業的﹐出了社會﹐想上台大醫院實習只需一句話。
---------->人人希望能有此福,而今自動享有 --- why refuse?Anything wrong?

喜歡誰﹐只要高興﹐也可以成為自己的夫君。
---------->這話太難聽了,失德 --- 否認嗎?!

要找兼差當然更不是問題。
---------->Anything wrong?

高級生活享受﹐頂級住宅環境﹐隨時有侍衛在一旁保護。。。。。
---------->Anything wrong?

這些不是陳幸妤想要的﹖她並沒有拒絕啊﹗
---------->人人想要,包括你。你會拒絕嗎?!

而隨著這種待遇一起來的﹐就是媒體的關注。
---------->我說過了,這是臺灣媒體的狗仔文化,我還用了引號。你好像被同化了。你認可這個畸形文化嗎?如果你是受害者呢?

現在才想要躲到美國去﹐太晚了。在作偽證之後才想要遠走高飛﹐不值得同情。
---------->陳幸妤受夠了,不晚。作偽證,珍愛錢夫人已經完全認帳教唆。父為子隱子為父隱即便不是直在其中也是自然人性,錢總統又沒有殺人放火。

請駁回是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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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陳水扁當總統的時候,陳幸妤大概常用一哭二鬧三自殺的方法來對付老爸。所以,陳水扁的擔憂可能也是合理的推論。"

"以前看到陳小姐面對記者一婦當關萬夫莫敵的樣子,還有點佩服她的氣概,可是現在怎麼會淪落到需要一群烏合之眾拿著雨傘遮遮掩掩,把她弄得披頭散髮、狼狽不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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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你在自己的網誌回應很勤,絕不裝呆裝瞎,"按理說"在論場應該更勤。 ^_^

我到你的網誌去逼你好不好?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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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這個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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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hengr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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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文用辭可能不太精確, 不過從我前後文的連貫來看, 意思應該很明顯, 那就是西方法律配偶有權拒絕在法庭作證.  台灣家庭緊密, 讓子女作證父母犯罪, 違反傳統華人倫理, 所以把這個拒絕作證的權利推廣到直系親屬, 也不算離譜. 

具體到陳小姐的案例, 逼她上法庭指證她父母犯罪, 違反傳統華人倫理, 所以對她在這種情況下作偽證而被限制出境, 有一丁點同情. 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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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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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格子Michelle Ts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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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並沒有禁止配偶在法庭作證。網站上解釋﹐“配偶特權”指的是配偶有權不在法庭上作證﹔但是配偶要作證也可以。

不過子女不在特權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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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ousal privile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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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hengr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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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en.wikipedia.org/wiki/Spousal_privile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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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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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格子Michelle Ts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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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方便的話﹐請告知哪一個西方國家禁止配偶在法庭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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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種了因﹐就得接受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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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格子Michelle Ts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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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如風

既然種了因﹐就得接受果。這是天荒地老都不會改變的道理。

在英美媒體人對第一家庭的未成年子女的隱私十分保護。但是一旦成年﹐就不再在保護之列。陳幸妤既然要接受﹐享受第一公主的地位與帶來的好處﹐那麼因此而吸引來的媒體關注﹐怎麼會是意料之外呢﹖

受夠了要抱怨媒體釘人﹖到底晚還是不晚呢﹖見仁見智﹐隨便你怎麼說﹐都沒有什麼好辯論的。不過作偽證﹐即使是受人教唆﹐不論是受何人教唆﹐陳幸妤除非是被法院認定精神失常﹐否則在法律前面﹐一個正常的成年人是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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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比我有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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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如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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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實在沒辦法對她有一丁點同情,本以為她只是有點任性的直腸子,後來越看越不對,簡直就是自私到極點的人。在她心裡就只有自己,一切都是別人的錯,動則叫人去自殺,詛咒記者會有報應,還追著記者打,這是什麼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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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丁點同情, 但不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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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hengr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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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格子Michelle Tsai

作為第一家庭成員, 陳小姐曾經養尊處優, 享受特權.  這些都是有責任和代價的.  她當年可以像李登輝的女婿那樣低調過自己的日子, 遠離政治場合.  今天再這麼做也不晚, 只要在公共場合拒絕表演, 拒絕說任何話即可.  如果實在受不了, 也可以像陳致中那樣遠離台北.  但她卻選擇在公眾場合不停地表演和發飆.

唯一對她有點同情的的地方, 是逼她上法院指證她父母犯罪.  在人情上, 這件事情上我同情她.  西方有些國家立法禁止配偶在法庭作證.  華人社會家庭緊密, 覺得如果立法禁止直系家庭成員作證, 那是可以理解的.

陳小姐作偽證被限制出境不算離譜.  她付出的代價也就是暫時不能去美國上學.  這個代價和她八年來作為第一家庭成員所享受的種種風光和特權比較, 也不算太高.  如果她為這事尋死攬活的, 那我們只能聳聳肩膀.  她是個三十多歲, 有小孩的成年母親, 我們把她當成年人來對待.

所以我對她的情況有有一丁點同情, 但不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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