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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摑李慶華 邱議瑩拘役30天
中央社╱中央社 2010-07-15 13:20
(中央社記者賴又嘉、蘇龍麒、黃名璽台北15日電)民進黨籍立委邱議瑩遭控去年4月間在立法院內掌摑國民黨籍立委李慶華。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今天以公然侮辱罪判邱議瑩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全案定讞。
邱議瑩表示,目前尚未看到判決書,但因為台灣司法已死,她不會上訴,寧願被關也不會繳易科罰金的錢,要藉此凸顯此案判決荒謬可笑的地方。
李慶華則發出簡訊表示,希望邱議瑩以後不要再有打人以及比中指等不雅行為。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去年4月間進行第3次江陳會(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大陸海協會長陳雲林)報告時,邱議瑩於李慶華發言之際不斷插話,2人發生口角,邱議瑩上前理論,遭李慶華辱罵「沒家教」、「潑婦」,因而當眾掌摑李慶華。李慶華事後到台北地檢署對邱議瑩提告,邱議瑩也反控李慶華公然侮辱。
李慶華辱罵邱議瑩部分,去年10月獲法院判決無罪定讞。至於邱議瑩打李慶華巴掌部分,一審合議庭審理認為,邱議瑩在會議暫停中打李慶華巴掌,行為與議事意見交換或決策無關,沒有言論免責權,且行為造成李慶華難堪,以公然侮辱罪處她罰金1萬元。
案件上訴到高院後,合議庭今天改判邱議瑩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