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當然有譴責郭冠英的自由,但沒有逼迫人家跟你一起聲討他的自由,更沒有給支持他的民衆戴上深藍媚共派的自由。他說的是不是邪說,不是你說了算,照你邏輯,郭冠英也可以說是你曲解了他。
又要跟你咬文嚼字了,沒辦法,你的中文程度實在需要改進,不糾正你,不知道你又要發明什麼形容詞。曲解跟說謊有很大層次的差別,曲解是故意誤會別人的意思,說謊是無中生有。懂了嗎?
謝謝你終於願意回答媚共的定義,不過,我不同意你的認定標準。原因我已經在上篇文章說明,就是因為你說他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是祖國,是媚共的表現,我才問你,是不是在台灣沒有主張統一的自由。這算是無的放矢嗎?全世界大多數國家都說中國只有一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這又算不算是媚共呢?
我說的偏激是指他罵本省人是台巴子這類族群歧視的言論,不是也同意你的媚共論,麻煩你不要混為一談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