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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案起訴 律師:吳淑珍憤慨 無法接受
中央社╱中央社 2008-12-12 19:55
(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12日電)特偵組今天偵結扁家洗錢案,起訴包括前總統陳水扁、吳淑珍夫婦在內的14名被告。吳淑珍委任律師李勝雄說,吳淑珍心情憤慨,無法接受起訴書的指摘及求處重刑。
李勝雄下午在陳水扁辦公室記者會表示,他中午與吳淑珍電話聯絡,吳淑珍說她與其他人都是清白,錢完全合法、清白,不是外界所指貪污洗錢。
起訴書指吳淑珍利用總統夫人身分,大肆干政,搜括財物。李勝雄表示,吳淑珍有什麼能力大肆干政?這是惡意栽贓、惡魔化吳淑珍,是政客的言詞。
李勝雄公布吳淑珍兒子陳致中代為撰寫、吳淑珍親筆簽名的聲明稿,強調吳淑珍完全無法接受起訴書的指摘及求處重刑,她會堅持為清白辯明到底。
吳淑珍說,她曾提供發票,以便國務機要費的請款,但所請得款項已全部用於國家事務;她未介入南港展覽館、竹科龍潭購地、二次金改等政府決策;起訴書所指海外帳戶內的金額絕非貪污不法所得;海外帳戶是她借用親友名義開戶,由她運用,與親友完全無關。
李勝雄也透露,今年8月22日檢察官林(吉吉吉)慧到寶徠就訊吳淑珍,拿出檢察官朱朝亮之前搜索寶徠時所做筆錄要訊問吳淑珍,立刻被他擋下來。
他說,檢察官搜索時可以偵訊嗎?這是違法的,特偵組可能已經把紙張銷毀,但這是事實,特偵組敢公開否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