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外交走的歪路是令人嘆為觀止的,有些人說這是中華民國外交的困境,但是歪路就是不可行,我母親說:歪路走多了,就會遇見鬼。這個道理就是這麼簡單。 整個事件的過程,完全違反了行政程序和行政倫理,這樣的事最高負責人應該是陳水扁先生,但是今天所出面說明的表像,仍然是違反了行政程序和行政倫理。這是很離譜的事,當最高當局遇見了金光黨,真的是顯示出民進黨的亂政現象,問題可能還不只這些,爆發出來的只是指標性的事件而已。
未來新政府若要去耗時查察民進黨的所有事件,那只會耽誤往前走的時間,因此,個人的看法,仍是回到最簡單的方式,就是依法行政。一如個人在『民主自由』的文章所發表的,任何公務員所簽辦的任何公文,長官不可任意更改,有不同的意見,可以加註,絕對不可強迫下級公務員承擔其不願做或違法的書面責任。
我希望任何公務員都可對違法的案件,可隨時向公眾提出其意見,使違法的事能即時止住,不可禁止公務員或任何人民發表其意見的自由,就如賴幸媛委員所說多少黑暗假保密行之的註解。
我們的政府,長期以來,長官很多以違反規定之程序,要求下屬簽報,下屬為了自身的升遷與考績,則多噤若寒蟬。這對政府的資源流失,產生末大的傷害。這是眾所皆知的事,但是卻沒有人以民主自由的角度去修正這些黑暗的罪惡。
因此新政府上台,要將公務員的枷鎖打開,就是要行政程序一定要遵守法律下和個人自由意志去完成,任何長官不可違法並脅迫下屬完成其貪瀆的作為,卻日後由下屬背負。如此才能將政府的執行力大幅提升。並減少類似金援外交上的失誤發生的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