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億元台幣建交款遭侵吞案發展至今,身為當事國之一的巴布亞紐幾內亞這方也是一團迷霧,沒人搞得清楚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包括一九九九年曾經成功促成建交的關鍵人物在內,也只能就目前浮上檯面的一些事實作推論,暫時的結論則是本案從開始就是場騙局。
巴紐這邊的人也並不是那麼無辜,但很大程度上是被當作道具,「小恩小惠應該有拿到,但整體來說是魚沒吃到卻惹一身腥」。
被認為是場騙局的原因是從一九九九年以來,形勢上的發展使得雙方建立正式外交關係早已成為「不可能的任務」。
巴紐官員成道具 唬弄台灣
曾經參與上次建交推動的現任台商會會長吳福財就指出,「當年的總理史凱特面臨他政治生涯上極困難的關口,需要藉著改變與台灣的關係取得奧援度過難關。再加上史凱特乃草莽出身,比較敢,所以才會冒得罪澳洲、中國的危險『阿莎力』答應建交,但是這些條件這次都不存在,現任總理索馬雷更是十分老練、圓融的政治人物,簡單地說,不可能啦」。
當年擔任巴紐駐台灣總領事的蔡明隆也表示,從金額上來看,本案也疑點重重。如果是建交,絕非幾千萬美金的事(按,上次建交台方承諾的援助金額就已高達美金五億),但是如果是佣金,又太多,因為一般的行情是一千萬美元,「這次的奇怪數字當然有問題」。
其次,巴紐方面赴台的人員,無論從層級、職務上來看,都不是適合談雙方建交的人物,因此極可能是被當地華人形容為「不知道是哪號人物?」的吳思材,憑藉著僅有的人脈關係「騙」幾位巴紐官員到台灣去,作為他唬弄台灣官方的道具。
至於巴紐方面的人究竟有無拿到錢?
此間的台商、甚至巴紐官方人物都同意,拿?是應該有拿到一些,但是數目不會太大,極可能就是金紀玖、吳思材等人所透露出最早「打點關係」的二十萬美元,「其實這並不出奇,你要人家去,總要補貼旅費吧」。
被疑「分贓」不成 提訟自清
那麼,剩下的兩千九百八十萬美元呢?
此間的人認為,一開始應該是有「分贓」的設計,否則已辭職的外交部長黃志芳為什麼會在吳思材對檢方指出他曾經將「差額分配表(分錢名單)」正本交給黃志芳之後,黃志芳才承認並且拿出該份名單,「黃志芳這個『懷璧其罪』的動作,應該意味著他也預期會分到錢,因為名單上他也有一份」。
易言之,如果黃志芳是清廉好官,他當然應該在第一時間就提出檢舉,而非藏在身上那麼長的時間。
既然有分贓的設計,黃志芳為什麼又要在新加坡提訟追錢呢?「那當然是因為沒有分到,又發現錢被吞掉,因為錢是經過黃志芳出去的,他要負責。如果錢都乾乾淨淨到位,要暗中銷帳,絕不是那麼困難的事」。
金紀玖獨吞?台商嘆「高啊」
現在剩下最可能的狀況是錢全被金紀玖吞了,台灣方面的涉案官員也都是啞子吃黃連,有苦說不出。但是那張「差額分配表」是他們的罩門,雖然沒分到錢,卻並不代表清白。
比起上次建交沒給錢,這次鬼影子都沒見到,錢就不見了,此間台商不免歎道,「高啊」。
真相如何?恐怕還得靜待事態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