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由用人引出九二共識話題
近來,為馬英九擬任賴幸媛出掌陸委會,藍營有爭議,媒體、民眾也交相評議。賴則在任後記者招待會時,說認同“一中各表的九二共識”。“九二共識”和
“一中各表”這兩個名詞,由此引發的關注和議論,出現在了人們的視線中。
馬英九通過鳳凰衛視專訪,強調他一貫堅持“一個中國,各自表述”。馬解釋說,他對九二共識的認知就是“一中各表”,精神是求同存異,大家對“一中”有共識,但“各表”可能有不同。在馬英九看來,“九二共識”就是“一中各表”,“一中各表”就是“九二共識”。
不過,人們會注意到,大陸向來提“九二共識”,對“一中各表”並不主動提及。
而台灣前領導人李登輝和現任領導人陳水扁,甚至都否認“九二共識”的存在,聲稱那只不過是台灣前陸委會主委蘇起事後發明的一個名詞而已,海協會和海基會在1992年並沒有達成什麼共識,最多只能稱之為“沒有共識”的“共識”。
那麼,到底有沒有九二“共識”?
二、九二的“實際共識”是:一中,不涉“表”,不礙事;所形成的“現實狀況”是:一中,未否“各表”
人們不妨可以再重溫、查看一下這段史實:
1992年10月28日至30日,大陸的兩岸關係協會與台灣的海峽交流基金會,在就解決事務性問題在香港商談中,就海峽兩岸事務性(公証書使用)商談中如何表述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問題進行了討論。
海協的基本態度是,海峽兩岸交往中的具體問題是中國的內部事務,應本著一個中國原則協商解決。在事務性商談中,只要表明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基本態度,可以不討論一個中國的政治涵義,表述的方式可以充分協商。
香港商談中,海協提出了5種文字表述,台灣海基會也根據“國統會”的結論提出了5種文字表述,台方雖然也同意兩岸公証書使用是中國內部的事務,雙方均應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並表達了謀求國家統一的願望,但在文字表述方案上,兩會很難達成一致。
在會談即將結束時,海基會代表又增提了3種表述方式,並拿出了他們的最後表述內容:“在海峽兩岸共同努力謀求國家統一的過程中,雙方雖均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但對於一個中國的涵義,認知各有不同。惟鑒于兩岸民間交流日益頻繁,為保障兩岸人民權益,對於文書查証,應加以妥善解決。”還建議“用各自口頭聲明的方式表述一個中國原則”。
海協代表表示這是此次商談的主要成果,等把海基會的建議與具體表述內容報告後再正式答覆。
香港商談結束後不久,1992年11月16日,大陸海協會正式致函台灣海基會表示,“在這次工作性商談中,貴會代表建議在相互諒解的前提下,採用貴我兩會各自口頭聲明的方式表述一個中國原則,並提出了具體表述內容,其中明確了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我會充分尊重並接受貴會的建議”。“現將我會擬作口頭表述的要點函告貴會:海峽兩岸都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努力謀求國家的統一。但在海峽兩岸事務性商談中,不涉及‘一個中國’的政治涵義。本此精神,對兩岸公証書使用(或其他商談事務)加以妥善解決。”海協的函後並附上了海基會最後提供的表述方案。
12月3日,海基會回函海協,對達成共識未表示異議。
至此,關于一個中國原則表述問題的討論,以形成雙方相互接受的兩段具體表述內容為結果而告一段落。
也就是說,“九二共識”是指1992年11月大陸的兩岸關係協會與台灣的海峽交流基金會就解決兩會事務性商談中如何表明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態度問題所達成的以口頭方式表達的“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共識。
說“沒有達成什麼共識,最多只能稱之為“沒有共識”的“共識””,顯然不是歷史事實。
當然,仔細分析以上見于文字的史實,應該看到,九二的“實際共識”是:一中,不涉“表”,不礙事。即:兩岸都堅持一個中國,但對一個中國的表述,可以“不討論、不涉及”,且認為應不以此影響商談其他事務。
那麼,“九二共識”就是“一中各表”嗎?
好像不能這樣說。應該說,自有九二共識後,兩岸在有一個中國的“大同”之後,雙方諒解的“現實狀況”是:一中,未否“各表”。中國有句古語:只可意會,不可言傳。在這個問題上,國共兩黨有點此種狀況。這從國民黨連戰名譽主席等政要多次來訪大陸的實際情況,就可看到。
三、九二共識與胡蕭16字
其實,九二共識的全部實際內涵就是如此:一中,不涉“表”,不礙事;一中,未否“各表”。
如果是這樣,兩岸現在應該做些什麼?不是很清楚嗎?
我們也看到,蕭萬長先生在博鰲論壇提出“正視現實,共創未來,擱置爭議,追求雙贏”的“十六字”兩岸政策;胡總書記在跟國民黨連戰榮譽主席會面時也提出了十六字方針:“建立互信、擱置爭議、求同存異,共創雙贏”。而對此,馬英九認為“胡總書記在跟連戰榮譽主席會面時所提出的十六字方針,基本上是非常值得肯定的。有了這樣一種定調,與蕭萬長先生在博鰲論壇提出來的正視現實,共創未來,擱置爭議,追求雙贏其實是一致的。”
如果是這樣,是否可請兩岸等方面,特別是台方的一些人們(因為最近好像還是台方的人們對共識與各表,議論的多些),還是把兩個16字中完全相同的部分(“擱置爭議”,“雙贏”)多議論、討論一些的好。別總是在雞蛋里挑骨頭,吹毛求疵。應如《韓非子‧大體》所言:“不吹毛而求小疵” ,好嗎?
同時,要看到:一步實際行動勝過一打綱領,問題的關鍵在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