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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瀆之罪不可恕-特赦不為民之期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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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 Hu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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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琴~
中國人
現代孔明陶朱公
黑雨
Luke-Skywalker
華碩

 如果有一天-特赦

時序:2008 5 20 後馬蕭就任中華民國第十二任總統、副總統
事件:陳水扁國務機要費、歷任各高官貪瀆、權貴收賄奪利、選舉毀謗等案件:判決有罪。
        馬總統依中華民國憲法第四章第四十條賦予權力宣佈:通通大赦。
結局
政府高官會想:繼續貪! 所有罪刑將成歷史共業,改朝換代後可以被草草掩埋。
不義財團還要:再加碼! 收買官員,十億給百億。
百姓無奈:公理何在?我們的損失誰來償!
公民教育改寫:攀附權力圖謀不當利益者終不悔!
邱毅會憤怒:我的獄中青春誰來還?
ㄚ貴的感概:我們為台灣埋下的是啥種子?不如歸去,當律師才能成為自己


-----------------   期許即將上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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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 Hu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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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看小弟見解知ㄧjc鮮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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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費可赦,國務機要費不可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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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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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長特別費應該還是以因公支出為基準來判定有罪無罪.但是考量到這些年來,首長們皆認定這是給首長的一項補貼,因此法界在此時若以”因公支出”的標準來決定是否起訴定罪,難免予人”請君入甕”的觀感.這可以說是政府的一項疏失.

所以在這方面不宜單純的以嚴格的法律標準定罪.

但國務機要費就沒那麼寬大的空間了,絕對應以因公支出否為準.若以假發票報銷更是罪上加罪,不可饒恕,罪無可逭.


http://weibo.com/1946156414/profile我的微博


本文於 修改第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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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赦特赦不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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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esli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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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2)

寧靜姐
badminton

聽聞馬總統正研議大赦陳水扁及所有機要費及特之費等的赦免問題!我們可以"勉強"贊成地方首長的赦免,但是中央級的首長萬萬不可,尤其國務費絶不能赦免,因為他是全國之首,應為全國之楷模標桿,可做為地方首長以及各公務員警惕!

無法置信的是馬總統竟然有赦免所有公務員的意念,更不可思議的是,先放出風聲,引起輿論的大風浪,如果真的變成事實,等著看吧,紅衫軍又將再起,包括藍的綠的,挺馬和挺謝的,投過票的選民!反扁的紅衫軍,將改變反對的對象!

我們要的是真相,我們要的是公道!所以決定了我們投票的對象,憑什麼不該你做主的,你說了算?你能對所有的人民交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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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官員諸公ㄘㄨㄚ`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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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金三角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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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是有些人幫他主子說話

說他們不屑得到馬的施捨與同情

死鴨子 嘴硬

萬一他們主子若果真將要被關

絕對百分之百 會找藉口脫罪 

說他主子遭政治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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