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一天-特赦時序:2008 5 20 後馬蕭就任中華民國第十二任總統、副總統
事件:陳水扁國務機要費、歷任各高官貪瀆、權貴收賄奪利、選舉毀謗等案件:判決有罪。
馬總統依中華民國憲法第四章第四十條賦予權力宣佈:通通大赦。
結局
政府高官會想:繼續貪! 所有罪刑將成歷史共業,改朝換代後可以被草草掩埋。
不義財團還要:再加碼! 收買官員,十億給百億。
百姓無奈:公理何在?我們的損失誰來償!
公民教育改寫:攀附權力圖謀不當利益者終不悔!
邱毅會憤怒:我的獄中青春誰來還?
ㄚ貴的感概:我們為台灣埋下的是啥種子?不如歸去,當律師才能成為自己!
----------------- 期許即將上台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