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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碩 你夠了喔 我的主張就是馬總統說的 臺灣的前途由台灣二千三百萬人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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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eshc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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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1)

臥龍先生

華碩你別企圖亂扣我帽子

你倒是說說看 馬總統和我都支持臺灣的前途由台灣人民決定

有什麼不對?




本文於 修改第 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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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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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只是痛恨共產黨所以才拼命說瞎話.
中國不該因哪一個政權當家,所以就能分裂有理.
http://weibo.com/1946156414/profile我的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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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大陸跟台灣就是不同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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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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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大陸跟台灣就是不同國的人,而且還是大陸自己先獨,至於大陸那個共獨喜愛謊稱自己是哪一國,隨他們去,別來侵略台灣搶土地就行。

引用文章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是外國人。

你講一堆,反正大陸那些住民也已是無權研究台灣土地主權所有的外國人

這些外國人喜愛信外來馬列又自稱是中國人,發神經病就隨他們去,別跑來謊稱是台灣人就好。


今之三民主義,實吾先民所留。

因之對於認外學馬列主義為師之共產奸人,顯非漢族。考其根源,乃是外來蠻夷耳,因之認同其所建立之中華人民共和國為祖國者,皆為認賊作父之漢奸叛逆。

故以驅逐韃擄漢奸方為真正漢民族人之所為!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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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地為王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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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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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佔地為王的概念.事實上,佔久了當然可以搞獨立,但對方也有權要求統一.這個自決權力,絕對不是單方面的.就從這一點上講,即便推翻中華民國或修改憲法,都沒辦法取得法理上的絕對自決權力.

更何況我早就告訴你,除非你認為中華民國非法佔領台灣,否則就該遵守憲法裏關於領土的定義.

什麼叫台灣人民有權力自決?台灣人接受中華民國政權就是已經是一種自決了,何來其它自決權?

給久遠,你那歪理禁不起推敲.中國大陸地區的人民不是外國人,而是中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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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的前途由台灣二千三百萬人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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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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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1)

楓脂香

臺灣人依據中華民國憲法總綱第二條 中華民國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

確定每一位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之國民為中華民國主權所有者,而台灣土地隸屬於中華民國全體國民所持有,所以臺灣人有權決定台灣土地產權之用途與歸屬。

這就是臺灣的前途由台灣二千三百萬人決定之標準。

就算台灣憲法裡頭的土地劃錯了,可是持用中華民國身分證的國民還是只有兩千三百萬,這中華民國國民當然不包含背叛台灣,獨立建國的外國人

http://news.xinhuanet.com/ziliao/2004-09/20/content_1997506.htm 

中華人民共和國於1949年獨立建國,臺陸已是兩國的事實,持續至今已經快一百年,大陸人從來就無權過問台灣土地產權歸屬。

所以臺灣憲法版圖喜歡鬼畫符,也跟1949年獨立建國的外國人民,永遠無關!


今之三民主義,實吾先民所留。

因之對於認外學馬列主義為師之共產奸人,顯非漢族。考其根源,乃是外來蠻夷耳,因之認同其所建立之中華人民共和國為祖國者,皆為認賊作父之漢奸叛逆。

故以驅逐韃擄漢奸方為真正漢民族人之所為!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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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經給出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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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hengr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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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是百年以上的分治, 賦予了台灣人民自決的權力.

閣下如果不同意這個標準, 那也可以, 那就得請閣下給你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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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者清單(1)
2008/04/19 01:42 【曾太公落美洲】 哈﹗老羅﹐您就嘗嘗黑魚烏語硬拗功吧﹗但別以為中國人皆如此
誰主張誰拿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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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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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你說台灣人民有權力自決,我不懂才問你.

怎麼如今找我要標準來了?

你前面不是才說那是感情需要麼?既然是感情需要,豈有什麼法理可言?這正是我在問老兄的.

老兄找我要標準?我又沒有說台灣人有權自決,也從來沒有這個看法,我怎麼知道那標準是什麼?

應該是主張的人要先說出標準來吧?如果老兄連標準都沒有卻來問我,還怎麼能夠談到自決的權力

這真是太神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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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討論自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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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hengr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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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得有標準.  你如果覺得世界上沒有任何地區和人民有和平自決獨立的權力, 那就根本不存在什麼法理不法理的, 那就沒啥可討論的了.

但如果你覺得有些地區和人民有資格和平選擇獨立, 那就請你給出標準, 那才有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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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兄何不先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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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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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老兄才該說説,台灣住民憑什麼自決?

加州還是美國政府從墨西哥人手中搶來的,該不該自決?

自決要看主張領土權利者答不答應,或者取得共識,否則就太片面了,則世上任何地區都可以擁有絕對自決權.

這樣的自決權,其實國際上並不鼓勵.但是只要與中共有關的,西方世界又很能夠施以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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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到說說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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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hengr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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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的地區才有資格自決? 中華民國憲法是可以改的, 事實上已經改過多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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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決權的基礎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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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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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始終是中國領土的一部份。雖然日本曾統治台灣,但在八抗戰勝利後,所以中國以往對日條約通通作癈,日本也已經無條件將台灣歸還中國。

就法理面而言,只能夠講法理,感情因素不能算數。若感情因素可以當回事,世上多少國家都該分裂了?

台灣如今被中華民國所統治,屬於中華民國治下。中華民國憲法裏有一條:中華民國固有領土,非經國民大會議決,不得變更之。

中華民國固有領土當然包括台灣。

台灣住民有自決的權力?除非修改憲法或推翻中華民國,否則獨立沒有法理基礎可言。您所謂的自決權力基礎,即便有過,如今也不復存。

如果您認中華民國為非法統治台灣,那麼您的論點才可能露出一線曙光。

請問您認為中華民國非法侵佔台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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