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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碩 你夠了喔 我的主張就是馬總統說的 臺灣的前途由台灣二千三百萬人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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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eshc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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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1)

臥龍先生

華碩你別企圖亂扣我帽子

你倒是說說看 馬總統和我都支持臺灣的前途由台灣人民決定

有什麼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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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一仗,打贏了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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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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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不懂長久分治為什麼能是法理?有一種情況,那就是中國人民,政府都瘋了,台灣人就能夠擁有和平自決獨立的權力。

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

台灣的住民自決,其實不合法理之處甚多。

一來,1960年第15屆聯大通過的"殖民地國家與人民立宣言"指出,必須消滅一切的殖民主義,讓所有人民都有自決權。同時,又明確界定,任何旨在部分地區或全面分裂一個國家的團結和破壞其領土完整的企圖都是與聯合國憲章的宗旨和原則相違背的。

聯合國的宣言說的很明白,不使民族自決權變相成為分裂國家的一種權力。而這方面的規範,事實上的確符合了世界各國的實際需求。

為了區分民族自決與分裂國家的界限,防止自決權被濫用。聯合國大會曾提出一條重要標準:必須是地處海外遭受殖民統治且與宗主國完全不同文化的民族,才有權以公民投票的方式,實現民族自決。

台灣的住民自決,顯然不屬於民族自決。聯合國從來沒有住民自決的相關國際法出現。可見住民自決,是台灣人自己提出來的一種奇異概念。

第二,任何涉及中國主權及領土完整的問題,當然必須由全體中國人共同決定。住民自決這種觀念,顯然只著重在"住久了就有權決定"。它不問這塊土地主權誰屬,有何爭議?這從根本上就違背了由全體國民決定的意義,而變成了地區人民的決定。

這種邏輯,拿到世上任何地方都是說不通的。否則今天加州可以鬧獨立,明天夏威夷可以鬧獨立,沒完沒了。

這種東西,如何能說是法理?不僅不是法理,甚至連通則都不是。

怎麼樣才能擁有這種權力呢?很簡單,打一仗。因為,既然不要講法理,只講一意孤行,那就得見真章,拿出真本事。不講理的結果就只好比力氣,世事多如此。

打贏了,而且有能力守好,使對方無力再犯,經過個十年八年的,宗主國最後只好認賠,而這時候的住民自決結果,就開始慢慢會受到國際承認了,這下才能完全與歷史脫鉤,成為一個真正獨立的國家。

光用嘴皮子,是很難得到什麼住民自決權的。

如果住民有自決權,則這好比有些違建戶一般,在公地上住久了就是我的,政府就拿我沒辦法,我就就地合法化了。

這是強佔,並不是住久了就變成住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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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懂你說的法理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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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hengr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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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的長久分治, 住民自決, 就是在談法理.  所以我一開始就問你的標準為何, 也就是問你的法理為何, 在何種情況下, 住民有自決和平獨立的權力. 

你如果覺得在任何情況下, 住民都沒有自決和平獨立的權力, 那直接說就可.   討論的目的是要說清各自的觀點, 能以理服人當然好, 但agree to disagree, 也至少達到交流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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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法理不能達成時,就只能以實力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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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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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白些。當法理不能達成時,就只能以實力達成

所以說,臺灣人不投降給共獨併吞就準備吃核彈!

臺灣人武力無論規模或數量,甚至沒有核武或其他大規模毀滅性兵器,也沒有投射武力,更沒有充分的其他傳統兵力,根本遠遜於共獨,這樣的台灣人還囂張什麼?

不要逼的共獨抓狂,否則一但共獨行使實力時,西藏吃子彈,台灣吃核彈!

Lohengrin,勸你儘早投降共獨,其實這不是什麼感情問題,是生死存亡問題,是活著當共獨狗,遵守外來馬列憲法,還是‧‧‧全台死光光!

就是這樣簡單的選擇。


今之三民主義,實吾先民所留。

因之對於認外學馬列主義為師之共產奸人,顯非漢族。考其根源,乃是外來蠻夷耳,因之認同其所建立之中華人民共和國為祖國者,皆為認賊作父之漢奸叛逆。

故以驅逐韃擄漢奸方為真正漢民族人之所為!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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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只能回歸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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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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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單單這樣說啊.維持國土完整的意志不會以一二代人故去而轉移.(前提是尚未木已成舟.如外蒙古這種才不必談)

因為中國大陸不管由任何一個政府當家,都會想辦法維持領土完整的.如果沒有法理支持,光談感情需要,這件事就很難說得通,就變成侵略了.

兩方的感情需要當然還是有的,可是真要論上一論時,卻只能以法理為準.因為感情的東西,是很難,甚至沒有標準的.

這世界是很現實的.如果具備足夠實力,那麼不論是有著哪方面的需要,當法理不能夠解決時,就只能以實力達成.當然,一般談事情不能夠這麼赤裸裸就是了.可這卻常常是現實世界中在發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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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獨已是事實外國的現狀下,談什麼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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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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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1)

久遠

久遠<=自言自語

共獨已是事實外國的現狀,談什麼統?

為何要談?

臺灣人有欠共獨嗎?

都已經獨立自強的共獨干台灣啥事

對台灣人而言,所謂的『外國』有近兩百國,對台灣友好的外國至少有23個,而能容納台灣的強力盟邦人民,美日也都還算得上,臺灣人何必去挑一個對台灣人民敵意最深厚,年年都要索臺灣土地的外國談統一呢?

何況始終就不是台灣人要共獨自己獨立建國,臺灣人還熱臉貼外國冷屁股做啥

嫌台灣土地太大,大方相送,然後學西藏僧侶躲到外國寄人籬下是嗎?

台海始終就是兩國問題,如果談統一是台灣失心瘋去也要談的東西,那麼談統一應該也將親台的美日歐盟也納入台灣統一考慮才是,獨厚個年年想討土地的外國共獨又是為什麼呢?

台陸兩國製造歷史問題的,從來就不是台灣,台灣人幹什麼要去背台陸兩國責任?

臺灣土地太大台灣人錢太多淹腳目是嗎?


今之三民主義,實吾先民所留。

因之對於認外學馬列主義為師之共產奸人,顯非漢族。考其根源,乃是外來蠻夷耳,因之認同其所建立之中華人民共和國為祖國者,皆為認賊作父之漢奸叛逆。

故以驅逐韃擄漢奸方為真正漢民族人之所為!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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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其實是感情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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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hengr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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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當年戰爭雙方的人都已經大多做古, 大陸有幾個人真的理解台灣?   閣下所謂的歷史地看問題, 本質上就是一方感情上過不去. 這我能理解.  所以我的觀點是, 台灣已經擁有住民自決的權力, 所以同情台獨, 但也能理解和考慮大陸民眾的民族主義感情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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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歷史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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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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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解決歷史留下來的問題才能夠談到自決權.否則這所謂的自決權只是片面的,單方的.(我們有權主張,則對方更有權主張)

這段歷史是曾經發生的,無法逃避的,不能因為我們事實分裂夠久了,就可以將沒有解決的問題任意抛在一旁,只談我們自方的自決權的.

事實上,中華民國一直主張統一的,只不過從李登輝時代才開始漸有在分治的基礎上獨善其身的想法.

這種改變,不過才近二十年的事情,卻沒有任何法理基礎支持,也沒有解決歷史遺留下來的兩岸問題.而這一關,的確限制了台灣人自決的權力.

因為這是兩岸問題,所以不能以單方的眼光視之,是比較合理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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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可高攀不起大陸同胞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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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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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197會員國內叫中國的只有一個,而聯合國外三國叫中國的剛好也一個,這事實已經快一百年。

聯合國五大常任理事中國喪心病狂的嘶吼世上只有一個中國,只是大陸對聯合國會員國內叫囂而已,對聯合國外三國,及台灣而言,此言如屁!

因為台陸不曾『分治』,而是始終就是『兩國』。

請你別幫台灣人攀親帶故生一堆大陸同胞,台灣人可高攀不起阿。


今之三民主義,實吾先民所留。

因之對於認外學馬列主義為師之共產奸人,顯非漢族。考其根源,乃是外來蠻夷耳,因之認同其所建立之中華人民共和國為祖國者,皆為認賊作父之漢奸叛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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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ree to disagr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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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hengr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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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 一個地區和人民取得自決權, 長期的分治是關鍵.  我不認為中華民國非法佔領台灣, 但中華民國只是個名稱而已.  關鍵是長期的實質分治. 

你覺得無論怎樣, 都需要雙方同意.  這等同給予一方否決權.  這樣也就等同否定住民和平獨立自決權的存在.  因為住民自決權的定義, 就是由住民自己決定.  如果別人可以否決, 那就不叫自決權了.

我不同意這個觀點.  我覺得在某種情況下, 住民應該有自決權.  而這個自決權, 最起碼長期分治的地區和人民應該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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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遠可沒用飛彈叫共獨自己獨立分裂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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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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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這堆話去跟大陸共獨說。

久遠可沒用飛彈威嚇共獨,這可是共獨自己獨立建國喔。

http://news.xinhuanet.com/ziliao/2004-09/20/content_1997506.htm 

中華人民共和國於1949年獨立建國,分裂兩國,成為外國,持續至今已經快一百年。


今之三民主義,實吾先民所留。

因之對於認外學馬列主義為師之共產奸人,顯非漢族。考其根源,乃是外來蠻夷耳,因之認同其所建立之中華人民共和國為祖國者,皆為認賊作父之漢奸叛逆。

故以驅逐韃擄漢奸方為真正漢民族人之所為!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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