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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dn城市政治社會公共議題【青春鐵馬向前行】城市/討論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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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先生欠費鴻泰等四位立委一個公開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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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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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嘈王
臥龍先生
台北
中華民族的端午節
黑雨

引用文章踢館的真相

請看以上引用文章所揭櫫的真相。

馬英九先生欠費鴻泰等四位立委一個公開道歉!

作者:時季常(受氣包)

總統大選期間,費鴻泰等四位立委,到了謝長廷競選總部,無端受到民進黨的屈辱。新聞一報道,馬英九先生在第一時間,不分青紅皂白,就以國民黨總統候選人的身分出來和社會道歉,直接坐實了社會認為費鴻泰等人行為不黨的質疑,致使費鴻泰等人,回到了國民黨,又被黨主席押著出來向社會公開道歉。

一已為甚,馬英九竟然為了此事,又接二連三的向社會道歉,完全不顧費鴻泰等人所受的冤屈和誤解,致使藍營支持者,普遍以四個笨蛋,和行為不當來認定費鴻泰等人。馬先生這種是非不明,對同志落井下石的行為,殊不可取。

藍營支持者逐漸了解真相後,開始為費鴻泰講話,但是明顯的對馬英九的錯誤,輕輕放過。

如今馬英九先生已經成了馬英九準總統,近來看網友和報上文章,雖然顯然在選舉時支持馬英九,但如今多有提到要謹慎監督馬英九的呼籲,有的甚至說不能讓馬英九變成第二個陳水扁等等。如果講這些話是認真的,那麼可以從要求馬英九向費鴻泰等四位立委道歉開始。

我相信馬總統的人格,從他過去的行止來看,應該是不會像陳水扁一樣的厚顏。但是,人都可能犯錯,馬英九也不會例外,小人物犯了錯,不論大小,影響總是有限;大人物犯了錯,即使再小,也會產生相當重大影響。

馬英九為費鴻泰事件向社會道歉,此舉陷費鴻泰等人於不義,影響了他們的名譽,甚至到今仍然未能回復。做為一個有擔當,自我道德要求水準高尚的總統當選人,馬英九應該要向社會承認錯誤,好好給費鴻泰等人一個公開的道歉,以正社會視聽,幫助他們返回名譽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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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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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者清單(2)
2008/04/14 04:43 【不平則鳴】 心有靈犀﹐該止即止
2008/04/12 06:33 【不平則鳴】 福佬人算是『還可愛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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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一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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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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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給JohnWong

我從頭到尾就沒說馬英九應該道歉,而且我也說過我不認為他需要道歉。各位自己不長眼,怪我嗎?

你們招呼我,不過是錯誤的以為我無條件支持受氣包的意見,幫他出頭來了。殊不知,我的出發點與其一樣的只是不認為費有犯那麼大的錯。

大家說的只是其政治判斷太差?別開玩笑了,你們幾個一個都沒有明白從政治觀點上切入這件事,直到我所不知道兄一提,這你可好像抓到救命索了。可惜。即便是政治事件,裏頭還是有的分說。

我就奇怪,我不過是認為國民黨請回費鴻泰比較好,一堆人就來了,那不是壓著我打,是啥?而且大家意見都頗一致。我就怪了,各位有沒有好好讀我寫的東西?怎麼我沒讓馬英九道歉,可大家都向我說馬英九不必道歉?

我說的是請國民黨請回費鴻泰,我管他是黨部去請,還是吳伯雄去請?這技術問題如何解決,他們應該比我清楚。

我說的東西,不是兩者關係如何密切,回去有沒有差的問題,這是一個黨給同志的溫暖及公道的問題。

搞政治的,太赤裸裸的冷血總是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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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於 修改第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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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盡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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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W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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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如風

雖然不知道兄駁的很好很完整,不過我還是有話要說
也許你自以為自己寫的沒錯,一切都是別人看錯了 (這讓我想到阿扁的行事)
不過請來看看你發的這篇
國民黨應請回費鴻泰。
你自己用深紅色標的又放大字型的是什麼,我應該沒看錯吧!!
你要維護這四個不是笨蛋,那是你的事
不過這四個是不是蠢蛋,我的看法這是我的事
別人看法跟你不同,就要安個帽子在別人頭上,這作法看起來很眼熟呢

你要不是語氣這麼不佳
動不動就說別人的意見不值一晒,閱歷沒你豐富的老大心態
 我相信不會有這麼多人 "招呼" 你
會導致這樣的結果,是你自己要檢討的多,不是我要檢討的多
(閱歷這種東西要攤開來才知道誰多誰少

你自以為多,搞不好在我看來就明明很貧乏)

再說通篇討論到現在
有誰去追究費鴻泰的法律責任了嗎?
大家說的不就是這幾個政治判斷能力太笨了、政治敏感度太差
你硬要扯到政治、法律不分,還說是持理而論
再加上語氣不佳、髒話滿天飛,如何讓人心服? 該不會你要說我們承受力太差吧!!
除了夏雪‧冬葉網友對時季常兄比較有意見之外
阿Q的論言也比較偏離理性外,其他人的發言看來還滿中肯
雖然大家持不同意見,我就沒覺得誰打壓了你意見
是不是你對打壓的理解力有比較天賦異稟,這我就不清楚了

另外你除了要旨之外,老是要拉拉雜雜扯一堆
能清楚看的出你認為你說的本意的,恐怕沒幾個
讓人誤解了意思,該怪我們領悟力差還是你發言辭不達意呢?

最後,我認為請不請回費鴻泰,這是國民黨的家務事
私下有沒人要費鴻泰退黨我不知
如果是有人要他退黨止血,由黨部主動請回費鴻泰才有正當性,
若是費鴻泰自己志願的呢?
黨中央似乎沒有必要搞這樣的排場拉人吧!!

以費鴻泰和國民黨的密切關係,回不回去根本沒什麼差
我要是操盤者,寧願放一顆活棋在局外
國事如麻,總統都還沒上任,內閣都還沒完全確立,政局都還未必穩固
大眾對這事件也還沒淡忘
就來搞個把人請回來的蠢事,民眾會怎麼說
請謹記不是每個人都能心平靜氣的看事情,這就是政治智慧表現的所在了

-= John Wong =-
MSN & E-Mail : johnwong1971@gmail.com
易曰:自天祐之,吉无不利。
子曰:祐者助也。
天之所助者順也,人之所助者信也,履信思乎順,又以尚賢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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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者清單(2)
2008/04/12 01:02 【全民之音】 寄期望於阿九流﹖嗯﹗一年後再說吧。
2008/04/12 00:44 【家國主義 家主政治 中華家國】 怎麼啦﹗不再雞歪哇哇叫
政治責任就是要和可能的政治後果成正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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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不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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燉奶(冷眼看人生)
Luke-Skywalker
Lohengrin
Das Reich
JohnWong
自由如風

黑雨兄,我就再叨擾回一次吧。

A. 我其實一開始就不覺得費有『錯』,或是『違法』,但是我覺得他實在是『笨』。我所認識的人無論藍綠也都覺得如此。而馬英九的再三道歉也頂多坐實了費的『無禮』(我沒大聲說是無知哦)。包括財政部長和記者在內的一大群人光天化日之下敲鑼打鼓進公共大樓電梯間怎麼可能有本領犯了什麼法?你如果當初做民意調查去看看會有多少人認為費鴻泰那群人有犯法?恐怕連綠營基本盤都不足。所以這個根本不是問題,也從來不是重點。有人要把馬的多次道歉解釋成費的法律上的錯誤是杞人憂天,也違反一般人的認知和邏輯。但是如果因此要求馬向費道歉,雖說道理自成一系統,卻是無風起浪。

B. 欄主可能的歉歉相還的理論是建基在『馬英九道歉錯誤論』上。既然你不主張馬應該道歉,我們就不必繼續討論這項了。不過,你的以前說法『要求馬英九道歉,我不覺得是過分要求』會容易給人『客觀上造成印象』(兄臺的用詞)你是支持馬英九道歉的。好吧,就算是錯覺。

C. 說棄車保帥會誤導人,不夠精準。實情是費要怎麼為他的『失算』做損害控制?你如果真要講比例原則,那我們就要說有那條國民黨內規可依做參考決定費的辭書記退黨合不合比例?還是說應該以政治損害來衡量?那什麼叫政治損害呢?得票率嗎?連費都說出馬若落選他可以結束他的自然生命以贖罪。這話可是費自己說的,沒人施壓。那麼這個合比例嗎?一個總統職位對一條命?所以我說,政治事件不是用法律(內規)可以忖度的。

好了,事過境遷,難道我們就會變得有能力去分析這個比例嗎?需要量化到以馬謝差票多少來決定恢復費的『名譽損害』到什麼地步嗎?先不談我很不贊成用結果來否決過程所作的決定,你說不要昧於選舉因素,這話也不實際。對國民黨而言,費的行為所造成的政治損害就是和大選有關,脫離選舉就沒法衡量,就不是政治事件,就只是法律事件,就是完全不同時空下的不同考慮了。因此這個事後的討論仍然不能脫離大選、必然是主觀的、而且一定是非常政治的。

我同意如果假定群眾沒鬧事,費的政治責任也許不會那麼大,但是這個鬧事,不論是否出之於陷阱,我前文都說過了:是費自己開的盤,綠營是順勢設局的。兄臺一直說『公事』,這話是法律性術語。政治責任就是要和政治後果成正比,費的政治智慧就影響了政治後果。這樣說吧,許信良的中壢事件是違法的,美麗島事件是違法的,西藏事件是違法的,六四也是違法的,。政治事件就是要事先用政治智慧處理,事後夸夸而談有沒有違法就是無知,就要付政治成本。如果今天馬英九真的因踢館事件而落選,這當頭還會有人談費不該退黨,馬英九應該道歉嗎?如果不,那麼標準何在?要知道馬英九的選舉不是馬英九一個人的,是包括費在內整個國民黨的,甚或是全臺灣的。

我再三強調,費的不妥行為或無禮才是馬英九道歉的原因。我個人相信,即使沒有群眾鬧事,只要謝長廷抗議,馬英九是會道歉的。因為他道歉的理由是人本的,不是權宜的。當然啦,信者自信,不信者自不信。誰也勉強不了誰。只是馬會不會道歉三次我就不敢猜測了。

你認為費不是存心去搞正面沖突,這點我同意。但是我要加上一個我的想法:費是打算去抓謝營的小辮子的(至少我所認識的藍綠和中間選民都是這樣看的)。這個想法是政治的。政治的
想法就會有政治後果。
所謂政治智慧就是能夠把一個法律任務在最小的政治成本下完成。


至於馬英九是否像以前一樣龜毛,老實說,我不敢講。我說了嗎:特別費案之後,它比較懂政治,Long Stay之後他比較了解低層群眾。我一向認為他是一位嚴格的法律人,但是我相信他的政治智慧也在快速增加當中。他應該已經發現他沒有蜜月期了。

P.S. 捅蜂窩誰都會,蟄到自己就認了,但是蟄到無關的人,這個責任就難算了。我呢,還是乖乖的去超市買瓶蜂蜜吧。



仗義每都屠狗輩,負心多是讀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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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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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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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ke-Skywalker
燉奶(冷眼看人生)

給我兄,

A.我的意思是,馬儘管有就道歉內容做過表達,但他道歉了很多次.給一般人的觀感是,若費不是絕對有錯,則馬何必道這麼多次歉?當然,馬對每個道歉都有其理由,可這動作在客觀上造成的印象就是我所講的”坐實”.而這個間接效果是一定會有的.

馬那完全是選舉時的政治性道歉之舉,我即便理解,事後也要為費說個公道.

B.我對於”反對馬道歉”的意見,是一句也沒有反駁過的.所謂的”歉歉相還”指的是欄主要求馬英九向費道歉,以補償馬之前為費事件的多次道歉所帶來的,對費的壞影響.(例如欄主指的名譽返還)

還是強調一次,我對這個要求只是理解,並未附和.

C.談棄車保帥有沒有偏差,要看的是我持什麼觀點如是說.我前面分析過很多次,費所負的責任不成比例.因此,國民黨給他壓力讓他退黨,這可以說是棄車保帥的行為.如果成比例,那就不叫棄車保帥,而叫割袍斷義或割蓆分坐或根本是劃清界線了.這不因著誰的主觀意願而改變,只要國民黨有施壓而費實際上不必負那麼大的責的話便是了(即便那是政治性舉動,現在也應回歸正常觀點了吧?).所以我前面舉那麼多例子,為的是要說明什麼?說明這不成比例的負責行為,即便在當時我們可以理解,但事後的討論就不能夠再昩於選舉因素了.因為根本輪不到他負那麼大的責.

不妨反過來說,假定群眾沒有鬧事呢?則費鴻泰需要負這個責任嗎?我跟你保証馬英九不會出來道歉.那我們就要看看,鬧事的是誰,原因為何?事後大家都明白,鬧事的操作者是有所圖謀的,是純粹為私的.就因為這事,費才要負上責任,這才是真正的起火點.

本來就不該有這事,或者說這事本不應存在.因為有了這事,費鴻泰才有了責任問題.

那麼這事還看不清楚嗎?因為對方的壞使得費的”錯”被放大了.所以我寧願回到本質上去探討:費做的事究竟有無需要負上如此大的責任?而我認為基本上費好歹也是因公去察看,再勉強這行為也是可以說通的.至於他心懷什麼”鬼胎”,我可以置之不理.因為我不會讀心,我也不願在沒有任何証據下,就把他的”私心”置於”公行”之上.

說個不好聽的,那些混蛋完全沒有搞明白,就算費是來找碴的,也是公務在身,他們完全沒有權力那樣粗暴反應,更何況他們還是準備好的?這是更等而下之了.

我知道您一直強調一個重點:這是政治事件.

不過政治事件,還是有理可以論說.而費的政治責任到底該負上多大,這就是我與人爭執的重點.在其時馬與國民黨是為了選舉而作政治性的道歉,我可以理解,可這並不代表我會一直接受那稀里糊塗,莫名其妙的概括承受,拼命道歉.

真正該不停道歉的,是謝長廷等一狗票爛貨.造成社會動盪?那動盪也是演出來的,鬧出來的,我就搞不懂這世界為啥沒天理了,輪的到國民黨沒完沒了的磕頭嗎?

我也知道那是政治需要的磕頭,因此理解了.可在本質上,我是並不贊同的.這等於我們永遠受挾於那票爛貨,他們一鬧,我們就得道歉.不管這事政不政治,絕對不是件好事.

1.我明白您的意思.不過,我可沒有誤解他們,是他們誤解我.
2.慢慢看懂就好.總比一直看不懂的人強.
3.我寫的東西裏面至少沒有要求馬英九道歉,我就不清楚那些人怎麼看不懂?

政治智慧是一回事,費不具政治智慧,不表示我們就不能談論他所負責的比例問題.事實上,他所承擔的責難過重,這與他有無政治智慧到底有什麼關係?我實在想不通.

陳水扁講了很多政治性的談話,與法律沒有關係的多有所在,可人們不是照樣批評他嗎?政治終究是為人服務的,事情不可能完全脫出人間道理,以純政治的角度來檢視.因為政治行為是他們政客之間搞的事,對我們小民而言,只有公理正義與是非好講.

我實在不認為費是存心去搞正面衝突的,他不過是想去察看一間空屋,看看公產有無遭濫用.誰知道這回裏面竟長了顆大馬蜂窩?

既便如此,費一碰釘子當場就打退堂鼓,我認為這不是有心去捅馬蜂窩所應有的表現.徐佳青那才是去捅”馬”-窩的表現.可惜馬的支持者不是馬蜂,徐佳青就算是捅了,也能全身而退.

徐佳青那樣的行為,按照費鴻泰經驗,滿台灣也應該罵她才是.但結果卻不然.事實上是,這樣的行為並非多麼可議.會讓事情變成可議的,是壞人的表演.所以了,若要說費去捅馬蜂窩(馬蜂被動還擊),倒不如說是馬蜂早就準備好要叮他了.

我相信,馬英九上台後一定會和我今天說的態度一樣:依法行事,勇往直前.

他才不會管那是啥蜂窩呢,該捅便捅.馬英九可能比我還龜毛,您信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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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於 修改第 4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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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吃不到新鮮蜂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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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Wong
燉奶(冷眼看人生)

最後回應

A. 事實上是馬英九的道歉中僅承認了費的不妥(inappropriate)或不適當,馬根本沒說是錯誤。他還替費辯護了一下,也遭到謝的回罵。中文法律文字一向不夠精準。那你認為馬坐實了費的什麼『錯誤』?還是說這個錯誤其實是媒體造成的?


B. 所以你不主張『要求馬英九道歉』,但也不反對有人這樣要求。了解。我的立場是這個要求不合理
,所以反對。至於你的歉歉向還則更是難懂,不知道那個歉對那個,如何負負得正法。玄。

C. 說棄車保帥有點偏差。因為整幢事是費引起的(民進黨利用炒作)。馬英九
當時也是受害者。通常我們講棄車保帥是老帥出狀況由下屬承當。至於國民黨要費退黨有沒有做錯,就看費當時是不是心不甘情不愿的被強迫開除。我想不是這樣子的。費當時是志愿的,他也想降低損害。他其實是他自己的被害者,值得同情,但沒有悲情可誇。一旦時過境遷就要跟國民黨高層政治解決。解決的結果要不要公布是老K的家務事。

兄臺有自由在網路上替費出口氣打抱不平。這點我沒意見。我只是覺得沒什麼好爭執而傷和氣的。

1. 我說清楚一點,黑雨兄你實在一開始講的不夠清楚(尤其是掛在這篇主欄文下)。人世間很多事,誤會是雙方都有責任的。

2. 我的意思是我這個新加入討論的也是到了你最後一篇比較平和的回文才看懂你的本意。

3. 沒錯,我前頭是沒看很懂。但是我覺得我中文還算可以。所以,
大家就不要扯遠了吧。

4. 5. 談理沒問題。用詞態度彼此可以多斟酌嗎。

一個題外話,中國人有個毛病:前頭公開點首,後頭私下反對。做了不甘心的決定,總想翻盤。提不起也放不下。費是不是這樣子的人我不清楚。但是一個一時的決定不會決定人一輩子的。反而在這決定過程中才看得出這個人是否真有氣度與擔當。順境看不出一個人的本質,逆境才會。

好了,談到你的比喻,我還是認為不能並比。最後,我仍然認為費在這件事上沒有政治智慧,你則認為他是在辦公事。咱們
各持己見吧。
我的看法是,民進黨是在知道費真打算視察後才開始布局,把財政部長當犧牲打。
當然事後諸葛雖然也不算有智慧,但是可以避免下一次的愚昧。該認時就要認了。不見得是件壞事。
我再說一遍:這是政治事件,不是法律案件。
費的愚昧,如果有的話,是政治的。
我在前面有提到馬英九的特別費案。這案子讓馬英九從法律人真正認識到政治是個什麼玩意:『理』和『力』只是政治表象的一部分,還有人的心理才是一切政治問題的核心。

我這個人在沒有充分準備和沙盤演練時是不會去捅馬蜂窩的。黑雨兄覺得捅捅也無妨,那下次兄臺要捅的時候通知我一下,讓我先閃開。也許我一向比較愚昧,所以總吃不到新鮮蜂蜜吧。哈哈。



仗義每都屠狗輩,負心多是讀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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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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燉奶(冷眼看人生)

A.馬三番兩次的道歉的確是坐實了費的錯誤.這有錯嗎?但我已說過那是選舉需要,在當時可以理解.
B.有人要求馬道歉,我的確不覺的那很過份,因為我理解歉歉相還的意思.但我個人覺的沒有必要道歉,所以我的主張不同.
C.那話沒錯.我意思是這事只要國民黨請費回黨,不必口頭上說些什麼”認錯”的話,就表示國民黨也知道了費的委屈,國民黨就算是對棄車保帥的冷血行為”認錯”了.

國民黨若是沒有給費壓力,我就不會說這種話.

1.誤會是他們家的事,與我何干?我從頭到尾說的都是一件事,則我反覆說明,看來也沒有什麼不對.

2.沒錯,討論事情時本就應按照比例原則來論.

3.這些人全都向我頭上招呼了,還一直與我扯”馬英九不應道歉云云”,那麼我又該如何想?我並沒堅持讓馬英九道歉!我老實說吧,前面我說的東西,大概沒幾個看懂的.我只一提,防衛性強的全跑出來了,全以為我認為馬英九一定要道歉.

難道這些人是看不懂中文麼?

4.政治決定也有基本的道理可以說通.否則陳水扁的政治決定如此之多,大家也不必批評他了.我並不急,不過是藉這裏論論.我又何德何能能影響誰?這裏就是個討論區,說道理的地界嘛.

5.我不是替費求情,我也沒那個心思.我要的只是一個理字清楚.
所以,這次我”幫”費說話,下次可能輪到幫”馬”說話.這哪兒會有個一定?

我的比喻沒有不對焦.

因為費再怎麼說,都是因公而去.至於他是否懷有私心,誰也不能夠打包票.我就是看準了這點,才敢打如此比喻.

在這種時候,即便他是藉公事殺人,我都不能夠懷疑他.至少懷疑的比重絕不能過大.

難道行公事還要避嫌嗎?就是馬蜂窩,捅捅又如何?更何況,是誰語焉不詳讓費決定要去看的?費去之前,只知道十三樓沒有租出去喔!這完全証明費不是要去主動找馬蜂窩捅.他要去的地方原本應是間空屋.

則他有什麼主觀”犯”意呢?所以這可不能算是捅蜂窩.根本就是一場誤會,後面發展又誤會一場.

在這種情況下說他愚昩,我就不知道良心何在.當然,大部份人都會撿簡單的觀點說,認定表面上如此,事實上也就一定如此.

騎車撞人,碰上那種人才真的是意外.不止賠錢還得讓爸媽全跪下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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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於 修改第 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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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事往正面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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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不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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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如風
JohnWong
燉奶(冷眼看人生)
Lohengrin

兄臺再回去看看自己過去寫的文中,有沒有這種句子:
A. 馬英九替他們道歉坐實了他們的(費)錯誤。
B. 要求馬英九道歉,我不覺得是過分要求。
C. 以實際行動請費鴻泰回國民黨也就代表認錯了。

回到你的五點:
1. 所以這是認知上的差異。你認同平反但是主欄文強調馬英九的錯誤和道歉。其他網友因此誤
自然是難免的。你的反應也太強了。一直說別人解讀錯誤是不公平的。

2.請參照上面第C點。你的真正論點到了最後的回應文最清楚也才夠完整。我今天才跳下來整欄從頭讀起,這是我的了解。你的意思是『比例原則』

3. 推薦鈕也是一種意見的表達,何況你自己看看上面ABC三點。人家不見得故意把你當靶,往往是解讀差誤。凡事往正面去想,以和為貴。

4.政治事件政治解決。整幢事我只認為『退黨』是overdo,但是這是政治決定。至于如何善後,我前面回文說了:這是個政治人物間涉及政治智慧在適當時間點的政治決定。你當然可以用你一貫辛辣語氣表達你的意見,只是皇帝不急急死太監,國民黨內部動作誰也不知,討論時沒必要防御性太強。(嗯,也許網路上大都是如此吧。)

5. 我不知道費鴻泰是不是活該,因為我不能了解活該的定義。但是這的確是他的一門功課,也付了高學費。他如果學得快,這段短時間的挫折對一個政治人物而言是好的。重要的是他學了什麼,而不是要別人同情補償。政治本來就是殘酷的。同樣的,沒有特別費案,馬英九很多功課也沒學到。

在我來看,這世上沒有真正不好的經驗,因為事是外在的,而我們的心是內在的。


PS. 兄臺最新的騎車碰人比喻還是不對焦。撞人是意外,但是去對手競選總部視察是可預知後果的政治眼光。蜂窩是危險,但是沒有準備就去捅它就是愚昧。


仗義每都屠狗輩,負心多是讀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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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一些人醒醒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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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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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想看,我若騎車上街輕輕碰了人一下,那人倒地之後大哭大鬧(其實只是擦傷),說他骨折兼雙目失明還腦血腫,馬上就要死了,同時也引來一堆路人圍觀。這堆路人發瘋,又引來更多路人。。。後來情況演變到動搖國本的地步。於是全國皆罵我一人。

請問,我究竟是幹了什麼事啊?ok,我賠五萬塊,我爹我娘全跑來幫著下跪賠禮還不夠嗎?(這也賠的太過火了吧?)

請問我是需要就這件事負我該負之責,還是我得因為挨了全國人民的罵,活該該死?

我用得著考慮全國人民是怎麼想的嗎?

我根本沒幹什麼大壞事啊!應該檢討的是,我到底該為這件事負上什麼責任才是合適的?為什麼我要為那些情緒激動的不是地方的人負責?為什麼我要為那裝死的路人發神經而負責?

事後檢討,根本就不必考慮當時路人們的情緒是啥,這才是檢討,一票人扯那麼多幹啥呢?

所以,重點是啥?重點是回過頭來看這事時,不能看當時費鴻泰惹的民怨,那都是狗屁,與他應負的責任完全不沾邊。對於選情的影響,事後証明,影響絕對不大。因為事情沒幾天就清楚了。

這道理明白了吧?

明白了,我們就可以看看,費鴻泰所負的責與他犯的過失成不成比例。

若不成比例,費鴻泰失去了國民黨籍,則國民黨事後將他請回來,那自然是合理的作為。否則,這國民黨反而會給人一種眜於正理,迫於不合理壓力把費鴻泰消費掉的味道。

所以我才在此認定,國民黨應該對費鴻泰做些什麼,而不是船過水無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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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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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1)

燉奶(冷眼看人生)

1.我認同的是主欄文中的"平反"用意。我也一再強調,馬英九道歉沒有意義。

2.我沒有要求國民黨認錯。我是想表達,費在這件事上負的責任過大,國民黨應該有所表示。而我的建議是請費鴻泰重回國民黨。這不是對錯問題,而是合理應行之事。

3.我沒有表達過的意見,不必概括承受。因為我說是自己的意見。這些人既然把我當靶,相信我,我會非常稱職,不會令他們任何一位失望的。

4.選舉時有現實因素必須考慮,所以當時遷就現實狂道歉之舉我可以理解。問題是,看任何事情都應該結合道理和現實,不能單單偏重一方。我做的事就是事後探討。這個時候,為選舉不得不為的成份不應該佔那麼大的比重,這樣反而攪了事情的探討。

5.可這裏有很多人只當費鴻泰活該,這在下可不能同意,絕對會一直辯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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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個政治人物間涉及政治智慧的政治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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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不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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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4)

JohnWong
自由如風
燉奶(冷眼看人生)
Lohengrin

如果開欄主撰寫此文的目的是想替費鴻泰向國民黨討個公道,那很不幸的,他的看法沒有適當彰顯,而且把方向帶到了一個不合理的角度。

從開始,主欄文就是針對馬英九的『錯誤道歉』而要求回收。且容我列出本文的用詞以資佐證:

“馬英九不分青紅皂白直接坐實了社會認為費鴻泰等人行為不當的質疑
馬英九完全不顧費鴻泰等人所受的委屈和誤解,…”
馬先生這種是非不明,對同志落井下石的行為,殊不可取。
馬英九替費鴻泰事件向社會道歉,此舉陷費鴻泰等人於不義…”

馬英九應該要向社會承認錯誤…”

馬英九在國民黨縣市長和立委大勝之後高票當選總統,集解嚴之後碩大權利與責任於同時,此後歌功頌德的話
應少說,針砭惕勵之言是該多講,本該念茲在茲為我等選民應有之基本心態,無可厚非。然而,尺有分寸,事有本末。對這位國家當紅第一公僕的鞭策,過於不及,皆非良方,因為世間凡事總還脫離不了一個『理』字。

首先,容我指出費鴻泰之行為的確『不妥』(英文是inappropriate)。
費的不妥行為是政治性的,不是法律性的至於道德上有沒有作秀心態或是自告奮勇地以法律之名行助選之實則不在我的考慮之內。總之,他在不恰當的政治時間,到一處不恰當的政治場所,從事一件不恰當的政治動作(美其名曰依法從事)就是對他政治智商的一個極大侮辱。如果說,整件事是謝營的圈套,那很不幸的,這個圈套還是費鴻泰要求量身定做的。說費的動作和大選無關是混淆重點的,因為沒有大選,就沒有長昌競選總部,也就沒有13樓是否燈火通明和是否合法租用的問題。老實說,要不是費的眼睛在大選火熱之際盯住長昌競選總部所租的大樓,民進黨就是想利用他搞個事件也搞不出來。


我再說一遍,這是政治事件,和女人穿著曝露惹人非禮,或是飆車族砍路人是無法類比的兩種事。只用政治角度看法律,和只用法律處理政治事件一直都是個臺灣雞同鴨講的爭執點。(看看民進黨政府幹了多少法律容許但是政治可議的劣行?)
而政治人物得隨時準備為不妥的(不僅是不法的)政治行為所造成的政治事件付出政治成本,原來就是政治學101當然,臺灣這個社會笑笨不笑壞也是可受公評的。而綠民砸警車是一個法律事件,檢調事後也應該徹底偵辦。
至於費的愚行是否被選舉過度放大?他所付出的政治成本是否太高(如何計算?),或者是說國民黨應該做什麼政治動作加以收尾?在政治網站上討論本就會大鳴大放,各說各話,偶爾也會流於血氣之爭,當不足為怪。然而主欄文大量使用道德語句去批判馬英九在這件事上的角色卻失去了職業性的客觀與理性。


再來,我們看看馬英九是否『不必』向謝道歉?或是說,如果不是大選他會不會出頭道歉?
這問題其實也是沒意義的。不是大選,馬英九就不是國民黨的總統候選人,謝長廷也不會是民進黨的總統候選人。費鴻泰也不會在那時間點去『視察』什麼不存在的長昌競選總部了,綠民也不會借機打砸鬧了。兩個平民哪有那麼多的大事好道歉的?然而,當馬英九『代表』國民黨出來選總統,而費是國民黨的人,在大選末期帶領大批官員和記者公開調查馬英九競選對手的競選總部的租屋合法性。出了事,固然黨主席吳伯雄本來就應該要盡快處置道歉,但是作為一個責任共同體,對于他所代表的政黨的重量級人物對『他的』競選對手上的『失禮(人事時地)』之處,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馬英九不道歉會比他道歉的政治成本大太多。而在道德上,不道歉也比道歉站不住腳。相對於莊國榮粗口事件之後謝營的『冷靜』反應,馬謝兩人的道德和品格高度差別立現。

我實在看不出馬英九在那時道歉有什麼不妥(更別談是什麼錯誤)或不必,也看不出和他的一貫原則有什麼矛盾之處,更不認為在選舉之時道歉就是純選舉動作,雖然他之後的連續數次道歉的確和當時選舉的政治環境有關,但是絕對輪不到欄主污以錯誤、落井下石、陷人不義之譏,更談不上需為他的合情合理的道歉而向費道歉。

最後,黑雨兄,其他網民把對欄主的反應放在你身上的確是不公平,但也不是無跡可循。
主欄文用詞犀利的替費鴻泰向馬英九要求道歉本就是沒厘頭,你閣下既然推薦附和其文,就必然要連帶接受對主欄文的批判。如果你推薦的意思只是認可欄主的『本意』~要國民黨平反費,很抱歉,我看不出欄主的這個意思。主欄文擺明就是炮打馬英九,要馬英九為他的錯誤道歉負責。我雖然投馬英九一票但不是馬迷,也覺得馬英九以後應該要被緊緊盯著,嚴格監督,然而欄主要轟也得轟的有道理才行。說難聽一點,根本就是小題大做打錯靶子

至於你的建議『國民黨應請回費鴻泰以代表認錯』也是圍繞在對錯上打轉。我們外人不清楚國民黨私底下到底有什麼安慰或溝通過程,不過即使有,這些動作也都該和這事件剛發生時的層面一樣:這是個政治人物間涉及政治智慧在適當時間點的政治決定。
兄臺發表意見可以,被誤會也難免,文鋒語氣還是請盡量避免傷了和氣。

【後記】以後除非討論這個號稱完全責任的政府的不妥施政我不打算再發文了。這次實在是不願意看到網路好友因誤會而怨懟,才發此文。祝大家平安愉快。


仗義每都屠狗輩,負心多是讀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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