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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長:青春鐵馬向前行  副市長: 天天天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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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dn城市政治社會公共議題【青春鐵馬向前行】城市/討論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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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先生欠費鴻泰等四位立委一個公開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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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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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5)

吐嘈王
臥龍先生
台北
中華民族的端午節
黑雨

引用文章踢館的真相

請看以上引用文章所揭櫫的真相。

馬英九先生欠費鴻泰等四位立委一個公開道歉!

作者:時季常(受氣包)

總統大選期間,費鴻泰等四位立委,到了謝長廷競選總部,無端受到民進黨的屈辱。新聞一報道,馬英九先生在第一時間,不分青紅皂白,就以國民黨總統候選人的身分出來和社會道歉,直接坐實了社會認為費鴻泰等人行為不黨的質疑,致使費鴻泰等人,回到了國民黨,又被黨主席押著出來向社會公開道歉。

一已為甚,馬英九竟然為了此事,又接二連三的向社會道歉,完全不顧費鴻泰等人所受的冤屈和誤解,致使藍營支持者,普遍以四個笨蛋,和行為不當來認定費鴻泰等人。馬先生這種是非不明,對同志落井下石的行為,殊不可取。

藍營支持者逐漸了解真相後,開始為費鴻泰講話,但是明顯的對馬英九的錯誤,輕輕放過。

如今馬英九先生已經成了馬英九準總統,近來看網友和報上文章,雖然顯然在選舉時支持馬英九,但如今多有提到要謹慎監督馬英九的呼籲,有的甚至說不能讓馬英九變成第二個陳水扁等等。如果講這些話是認真的,那麼可以從要求馬英九向費鴻泰等四位立委道歉開始。

我相信馬總統的人格,從他過去的行止來看,應該是不會像陳水扁一樣的厚顏。但是,人都可能犯錯,馬英九也不會例外,小人物犯了錯,不論大小,影響總是有限;大人物犯了錯,即使再小,也會產生相當重大影響。

馬英九為費鴻泰事件向社會道歉,此舉陷費鴻泰等人於不義,影響了他們的名譽,甚至到今仍然未能回復。做為一個有擔當,自我道德要求水準高尚的總統當選人,馬英九應該要向社會承認錯誤,好好給費鴻泰等人一個公開的道歉,以正社會視聽,幫助他們返回名譽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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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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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者清單(2)
2008/04/14 04:43 【不平則鳴】 心有靈犀﹐該止即止
2008/04/12 06:33 【不平則鳴】 福佬人算是『還可愛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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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束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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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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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懶得與你說話,且讓你一篇,希望你別再講那些五四三.

奇怪,最近老看到類似的話(言盡於此).希望你老兄能夠真的言盡於此,別再沒完沒了.


http://weibo.com/1946156414/profile我的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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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W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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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這篇老實說我是覺得有點多餘
在我前一篇   言盡於此   基本上已經說的夠清楚

你要發表意見沒人阻止你
但是你對於不同意見的
不是 "通通不值一晒" "沒水準" "你們還正常嗎" "鄉愿" "給某些人醒腦"
就是 "".......等髒話伺候
脾氣再好的人也會忍受不了
不知道兄相信也快要是忍受不了的在列之一了
以污衊不同意見網友當論理正當性的延伸,遭致眾人群起圍剿
若依你的比例原則,倒不知責任是你要負的重,還是我們要負的重了

文章寫一長串無法類比此事件的例子
卻在最後短短一句 "不得不理解這種道歉策略"
1%99%
你要我們相信你哪些?

"在事情清楚後,費鴻泰他們並沒有犯下什麼不得了的錯,但是馬英九已經替他們道歉再三,等於是坐實了他們的”錯誤”。這種在第一時間替人道歉的行為,就是為"了選票而已。所以根本沒時間弄清楚真相。"

我先前會貼道歉決策過程新聞,針對的就是你這一段
誤解你意思了嗎? 似乎沒有吧!!你根本沒搞清楚馬英九道歉的內容
你對當時道歉內容不清楚,語焉不詳就要帶到可以理解這是不得不然的選舉策略
這種含混的解法......我無法接受,這不是求事實應有的態度
至於後面你要栽我誤解你的帽子,是不是誤解,我很清楚


-= John Wong =-
MSN & E-Mail : johnwong1971@gmail.com
易曰:自天祐之,吉无不利。
子曰:祐者助也。
天之所助者順也,人之所助者信也,履信思乎順,又以尚賢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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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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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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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爭執點本來就應該在這裏(怎麼去量化費鴻泰的受責是輕是重?),而不是想辦法去一個硬要說他完全沒罪(不過我好像沒這樣幹),另一個一定要說他因為啥啥啥所以有”罪”...那都脫離了我原先的論點了.

這無謂的爭論已經浪費太多篇數.

不過副市長已經開口了,反正彼此要說的意見,應該都很明白,我們大家也都寫的很累,不如就此罷手.

改天若不巧又遇到可以重提的話題,再續吧.


http://weibo.com/1946156414/profile我的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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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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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不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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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1)

JohnWong

你老兄說了半天就是要國民黨請費鴻泰回來,順便罵了一下所有不同意見的網友。

第一,我不知道國民黨和費事件當初或現在有沒有私下協定,如何做政治解決,所以我覺得沒有必要。
第二,你如何用比例原則和損害來證明你的比例是對的(參下文)?有非政治性的公式嗎?
第三,『活該』這個字是你的嘴冒出來的,
別把自己的修養放在別人身上。這是你的一貫毛病。我的字典沒有活該,只有『要負責』。

==================
實情是費要怎麼為他的『失算』做損害控制?
你如果真要講比例原則,那我們就要說有那條國民黨內規可依做參考決定費的辭書記和退黨合不合比例?還是說應該以政治損害來衡量?那什麼叫政治損害呢?得票率嗎?連費都說出馬若落選他可以結束他的自然生命以贖罪。這話可是費自己說的,沒人施壓。那麼這個合比例嗎?一個總統職位對一條命?

事過境遷,難道我們就會變得有能力去分析這個比例嗎?需要量化到以馬謝差票多少來決定恢復費的『名譽損害』到什麼地步嗎?政治事件就是要事先用政治智慧處理,事後夸夸而談有沒有違法就是無知,就要付政治成本。
如果今天馬英九真的因踢館事件而落選,這當頭還會有人談費不該退黨,馬英九應該道歉嗎?如果不,那麼標準何在?



仗義每都屠狗輩,負心多是讀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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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OP(此欄到此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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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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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1)

曾太公

大家都有理,此欄就討論到此為止

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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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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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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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問老兄,既然我也同意費應負上責任,只是我認為他不需負這麼大的責任,則您在和我辯什麼?

我沒有說過他不該負責吧?

事實上,老兄和我的對話中,為了要証明費應負上責任,舉了很多例子,一會兒政治智慧,一會兒政治責任...

結果變成什麼?變成各位為了要証明我的看法不合理(如果沒有多麼不合理,我不知各位怎麼還在和我對話?),只好把費的方方面面問題,不斷的指出來.如捅馬蜂窩啦,如影響所及啦...

說了半天,其實就是要告訴大家:費鴻泰活該.

儘管老兄言語溫和,但也不免落入一樣的陷阱.為辯而必須找証據,愈陷愈深,如果不能夠極端的証明費有問題,似乎就不足以反駁我的話.

那我看了一看,您費盡力氣要証明費負上責任是應當的,而我只是覺著費負的責任過大,如此而已,不是嗎?

有什麼矛盾嗎?

看來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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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漢做事好漢無能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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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不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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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1)

JohnWong

唉!算是題外話吧!對話到最後,其實已經超越選舉的層次了。很抱歉,我不能接受你在前文一桿子打翻一船人所送給我的『鄉愿』標簽。

不知是有意無意的誤解還是以鄉愿之詞塗抹別人會讓你自覺正義,按照你這種理論,這是一直往『勇者無懼』上走,用擇善固執包裝自己可能的魯莽,指摘深思熟慮為荒唐。替自己披上一層有勇的外衣而恐怕無謀也不知責任後果。你根本沒法指出我文章立場的薄弱,充其量各說各話,犯不著斷文扭曲蓋以泛道德的帽子?你看我管教孩子就叫,你沒看到或裝看不到我打壞人殺敵陣的日子更多。這種貼標簽的事
以後還是少幹為妙。

過去九個月,我如果不敢按我的良知發文,我不會在此網站替吳淑珍說情,不會為非藍營網友說話,不會有時替你執言(藍營辯才),不會論戰紅綠藍極端分子,更不會長期炮打網管,現在休筆一個月之後也不會因你的言辭傷和氣而跳下來與你對弈。 你卻用一個簡單的『鄉愿』和其他道德標簽把所有不同意你這件事立場的人打死,零與一的思維,令人遺憾,也顯露出你自己的虛張聲勢。

我前文說了很多遍了。人生的路不是只有一條。見義勇為是對的,也要被鼓勵,但是要行之有方。很多有不同選擇的時候捨更智慧的方法而蠻幹,無論理由多麼冠冕堂皇,對手多麼邪惡使壞,就是莽撞,就會潑及無辜(懂嗎?無辜!),還自覺神聖凜然。可預見而不預備的行事就是無知。當然,人生也有一些時候(其實並不多)沒有選擇的必須要犧牲、必須有雖千萬人吾往矣的氣概。人的智慧就在于如何分辨這兩者,不做不必要的犧牲,在非擺上不可時,欣然以赴。


中國人有一句話『好漢做事好漢當』。
這句話很危險,會給人錯覺,也被人濫用。
因為實情往往是『好漢做事別人一起當』。很多後果,這位好漢根本擔當不了,只是他渾然不自覺還繼續擇什麼的固執下去罷了。
如果費的事件真的只是他一個人就可以完全承擔後果,那只是他一個人的功課,就沒有比例問題,我也不會浪費筆墨了。

當初老蔣延遲抗日就被這種邏輯罵成『鄉愿』沒種。現在民進黨可是日夜喊著要對打壓臺灣的中共直接對抗,怎麼沒獲得藍營勇者無懼擇善固執的稱讚了呢(綠營可是堅信如此)?所以說嗎,舉道德大旗戴別人道德帽子是最廉價的也最無聊的。

====
即便當初謝是違法租用,且沒有設圈套搞暴民,在那個時間點、那個場所,這位權重一時的國民黨黨團書記長費鴻泰都該三思是否要擺這個攤,而應考慮其他時機和方法,因為後果著實堪憂。
路不是只有一條走死的。這就是不需犧牲原則的政治智慧,也是我堅持的看法。

至於大壞人應該怎麼被口誅筆伐,被國法制裁,沒人檔著你我的嘴和手。
====

我在美國和其他海外地方待的很久,對中國人文化思維的弱點和窠臼感嘆很深。
見山是山,見山不是山,見山還是山。人們的眼光、智慧、經驗、與道德勇氣會在人世間種種實際的磨練和選擇中展露無遺。在逞勇之話不負後果誰都會的網市中是難以彰顯的



仗義每都屠狗輩,負心多是讀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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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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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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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1)

Luke-Skywalker

我來結個尾吧.

從一開始我個人就沒說過費鴻泰不應該負責.我的重點是,他該負多大的責?照我看來,辭去黨團書記長已經足夠了.因為這事在出發點上問題並不大,問題大的是鬧事的人將其擴大.

誰規定他們很應該那樣反應的?因為他們壞,所以那樣反應是”正常”的,要檢討的反而是去”惹”他們的人?

這根本是失焦,社會麻木不仁.

可有人就不服啦.說那是壞人,何必去捅?對,去捅他們可能是智慧不足,也該負上點政治責任,可費鴻泰所負的責任顯然是概括承受的,意即包括了鬧事者那部分的責任他都全攬了.

連帶的國民黨及馬英九都道歉連連.ok,選舉期間,風吹草動都值得注意,”演”得誇張一點我都沒意見.可在道理上,這責不是這樣負的.

因為主要責任不在費,不在馬,也不在國民黨.

既然都做了(道歉),我還能說什麼?只能說,在那情況下,投鼠忌器罷了,有理也硬不起來.

在這裏,是因著選舉及政治的因素,使得人有理說不清.好吧,我就當那是權宜措施行不行?而費若沒去,也不會有這場風波,所以我也同意他應當負上政治責任.

到這裏還有誰有問題嗎?

我不過是說費不必負那麼大的責任,認為國民黨應當把費請回國民黨.

因為選舉已過,在事後的道理上總該要分明了吧?不能還老拿著當時的情況來講道理,因為那是不正常的,那道理只能在選舉時勉強適用,到了今天要檢討時就不能再用結果論(造成的影響很壞,就是對選情大大不利啦!)來當擋箭牌了,ok?

有人說這政治處境是費造成的,所以費要負完全的政治責任.我也不完全認同此話.

整件事是因著鬧大才變的有問題,則那是誰鬧大的?對我而言,這責任是要一段一段分開看待的.因此,謝總部才要負上最大最多的責任,不管那是政治責任,還是法律責任.

如果今天費還是去那大樓查事,再遭到衝撞,誰會出來道歉?國民黨一定會強硬的說:我們在行使公權力.行使公權力與挑事兒有啥關係?難道行使公權力的人,見到壞人就按兵不動,才是善哉?

難道一遇到選舉,一碰到政治,公理正義就放假?即便當時在放假,今天也該收假了!當時是選舉策略,今天還在選舉策略,那就太說不過去了.

古代不是有什麼君王被逼得非得殺某臣,待事過境遷,追加諡號,褒獎其後人的事嗎?有人會說在當時的政治情況下不得不然,等事情過去了...咦?就算了?

就這一點見識?唉!

因此,這個社會的價值觀被太多的狗屎扭曲了.找了一大堆理由,就是回不到事件的本質.則台灣,還有什麼事不可以做?每件事都可以有當時的考慮與應對啊!

最後,我都沒有說費不用負責,我只是認為費用不著負那樣大的責.可是總有朋友要與我辯.我請問,辯什麼?我有說過他不用負責麼?

則,這樣窮辯下去,不就是要告訴我”費鴻泰活該”嗎?如果不是,說那麼多做什麼?

否則我們爭執的重點應在:什麼責是過重?什麼責是過輕?不是嗎?

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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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甘墮落的本土選舉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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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嘈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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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雨

請按勝選是唯一檢驗是非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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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都是選舉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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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hengrin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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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文是站在費先生的立場.  比較中立的看法是, 費先生在這種時候去炒這事, 也是選舉策略.  別人設局, 也是選舉策略.  這些[我兄]網友已經反覆指出.  當然選舉策略有高下之分. 

現在真相大白, 這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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