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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長:青春鐵馬向前行  副市長: 天天天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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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的人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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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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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鯉
現代孔明陶朱公
老楊
Eric Chou
台北
大陸配偶台灣媳婦感謝馬政府准我全家團圓
張爺
紅帽
Luke-Skywalker

1948年12月10日,聯合國大會通過「世界人權宣言」(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這個天寒地凍的時節,卻是人權歷史上最光輝溫暖的一刻。當時張彭春先生代表中華民國出任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副主席,就曾參與宣言的起草。之後,聯合國在1966年通過「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以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Economic, Social and Cultural Rights),我國政府也在1967年簽署。這三份有關國際人權的重要文件亦稱為「國際人權憲章」(International Bill of Human Rights)。

2008年馬英九、蕭萬長執政後,將以反省及前瞻的精神,朝野攜手合作,全面檢討國內相關法令,徹底落實我國對國際人權憲章的承諾,使台灣成為人權保障的國際楷模,讓「白色恐怖」與「綠色恐怖」永遠走入歷史。

如今台灣雖已民主化,但人權保障仍欠周延,民進黨執政後,違法濫權,隨處可見。近年台灣在全球化衝擊下,社會、經濟變動,勝於以往,不同族群面對的壓力,以及潛在的不公與歧視,迫切需要關注。

今日台灣的人權問題不能再歸咎於威權統治,不論是對人民隱私權侵害、政府置入性行銷、司法對人權保障不足、原住民族及新移民的生活與尊嚴陷入困境等,都是在民主台灣發生的。換言之,建立民主制度只是人權保障的第一步,如果民選政府不受監督、不守法紀,照樣會違法濫權,製造歧視對立。所以我們要建立正常的民主社會,必須積極改善台灣政治、經濟與社會人權,否則台灣的民主僅是軀殼,政府的違法濫權與社會的不公不義,不會因為民主的美名,而消弭於無形。

2008年是「世界人權宣言」通過的60週年,我們期許台灣不僅有民主的外貌,更具備人權的內涵,讓這片土地上的人民,以尊嚴的姿態行走,以安然的態度生活,樹立新的台灣價值,創造永恆的台灣精神。是以,我們提出新世紀台灣人權宣言,作為共同努力的目標。

主張

1. 人人有要求資訊透明、拒絕政府貪腐濫權的權利

修改現行政府資訊公開法規,讓政府擁有的資訊透明公開,攤在陽光下供人民檢視。全面禁止政治監聽、政治查帳。政府資料庫不得恣意聯結、濫用個人資料、侵害人民隱私。集會遊行改採報備制,把街頭還給人民。政府不得進行含有政治目的的置入性行銷;不得從事含有政治目的的政令宣導;政府廣告預算應建立公平合理的分配機制,不得偏好具有特定政治立場媒體,徹底落實黨政軍退出媒體。

2. 人人有受尊嚴審判、出庭說母語的權利

強化檢調機關人權保障觀念,提升司法機關裁判品質,以保障人民權益,發揮社會正義功能。並透過多元、專業且有人民參與的定期評鑑制度,淘汰濫權失職、辱罵民眾的司法官,並獎勵表現良好認真的司法官。加強法律扶助制度,讓每個人都能聘請律師,享有公平受審的權利。增設獨立鑑識機構,以確保鑑定報告的公正性,避免冤獄。設置各法院共用的翻譯人才庫,讓每個人都能在翻譯的協助下,以自己的母語出庭。法院應設置專業速記人員,以確保筆錄的正確性。

3. 人人有平等發展、拒絕歧視的權利

制定全面而有實效的反歧視法,任何人不因其族群背景、性別、性傾向、宗教、外貌、年齡、政治認同、身心障礙及婚姻狀態而在政治、經濟、法律與社會領域中受到差別待遇;立法禁止有關製造族群仇恨的言行。對以往遭到社會排擠之弱勢群體,在教育、就業、創業、生活發展方面給予協助。教育與大眾傳播,應公平呈現弱勢文化族群的觀點及主體性。

4. 父母有快樂育兒的權利

修正「兩性工作平等法」,父母在育嬰假期間保障六成的薪資替代水準(夫妻合計兩年);子女兩歲前,無工作之父母可領取每月五千元的育兒津貼。充實社區圖書館的童書及嬰幼兒活動,讓在家育嬰的父母可以快樂地陪同幼兒在書香中成長。二到四歲的兒童幼托費用,得列為所得稅列舉扣除額,以減輕家長扶養負擔。落實保姆證照制度,讓就業的父母能夠安心工作。

5. 學童有在地求學、享受優質教育的權利

縮減城鄉與貧富差距,強化鄉間與低收入之教育資源,低收入戶學童之義務教育,學雜費暨書籍費、課業輔導費、營養午餐等費用全面由國家負擔。維持偏遠地區小校,並充實其師資與設備。教育預算八年內達國內生產毛額(Gross Domestic Product, GDP)的6%。幼托整合納入教育體系,五歲免費入學。國小班級人數降至25人,並強化親師互動參與。

6. 原住民族有文化保存、經濟發展的自治權利

除現行法下對原住民族之保障外,依據「原住民族基本法」精神,推動原住民族自治區,以法律保障原住民族在自治區狩獵、伐木以及發展族群文化等權利。司法機關審理原住民有關案件,應充分考慮原住民族之傳統習俗、慣例與族內制度,以保障原住民的權益。以四年500億的經費,加強原住民族鄉鎮基礎建設與國土保育,充實原鄉醫療資源並發展觀光與三生(生產、生活、生態)產業。在各都會區設置原鄉產品銷售管道,促進原住民在都會區就業,以保障原住民族之經濟發展。

7. 女性有自主發展、平等就業的權利

保障女性人身安全,重懲暴力侵害,並強化家暴之通報與保護措施。政務官八年內不少於1/3由女性出任,同時設立性別平等專責單位。充實預算、加強宣導與落實執法,全面消弭社會與傳統對女性的歧視,專款協助女性培養職場競爭力,進而落實職場與教育之性別平等。維護女性身心健康,編列生育風險預算。訂定「家事服務法」,保障家事工作者權益。

8. 新移民有做「正港台灣人」的權利

新移民來台灣共同生活,就是正港台灣人。強化「出入國及移民法」,禁止因國籍、種族、膚色、階級、出生地或口音歧視新移民。全面廢除婚姻移民歸化與永久居留的「財力證明」制度,並改進恣意又羞辱的面談制度。保障婚姻移民享有完整的工作權與社會權,不因入籍與否而有差別。對婚姻移民的查察、驅逐與收容應符合正當程序。促進多元文化,讓新台灣之子也能「說媽媽講的話」,推廣東南亞等外國文化與母語教育。

9. 窮人有脫貧翻身的權利

修法改採全面限定繼承制度,以終結「債從天降」的不合理現象,保障立足點平等。撥款補助低收入者的職業訓練與基礎教育,強化競爭力。放寬低收入戶之認定標準,新貧、舊貧一體照顧。除落實國民年金法外,並大力推動脫貧機制,廣設獎助學金與零利率助學貸款來協助窮困學生入學。以老農津貼等全民農業政策幫助農民;以勞保年金協助勞工;以「緊急救助基金」、「急難低利貸款」及「保留公共服務就業機會」救助社會弱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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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_武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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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人民的意念上天給我們機會遠離悲情....

如果臺灣在2008以後還是轉不了運,那證明上天還不容許臺灣遠離悲情,我身為職掌與新移民有關的公務員,兩岸三通後,我更關心將來對於“大陸地區配偶”來台政策的走向和政府對移民署公務員的角色定位。此外我國對於外來人口收容(實際上和監禁同性質)卻有不合憲法人權的現行措施也企盼能夠解決。選舉不是報復,違法或失德有法律和天道去制裁,單純的選擇『賢與能』即可!日前還有越籍外配和先生1家4口因為經濟壓力燒碳自殺,讓我們祈禱別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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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移民法庭的誕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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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_武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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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配偶台灣媳婦感謝馬政府准我全家團圓
華碩

1.首先就本文第8點新移民『......「出入國及移民法」....』,務請更正為「入出國及移民法」。

2.臺灣外來人口除了新移民(婚姻性質)外,還有短期的勞務移民(外籍勞工和受聘僱外國人)。

3.外國人和大陸地區來台人民以及前述短期勞務移民照理說都應該受到我國憲法保障其人權,在遭受收容、驅逐或強制出國、工作權、居留權及身分剝奪等處遇時,由移民法庭來認定,或許在人權保障上將會昭顯較大的公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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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捍衛大陸配偶台灣媳婦的基本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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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配偶台灣媳婦感謝馬政府准我全家團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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臥龍先生

[捍衛大陸配偶台灣媳婦的基本人權]

現行法令對陸配十七大歧視(包括政策 .法律期是與行政壓迫):

(1)另訂兩岸人民關係條挒,把大陸配偶排出在國籍法.移民法之外,外籍配偶五年可申請歸化在台定居,陸配卻要八年(團聚兩年.依親居留四年.長期居留兩年),才可申請定居

(2)陸配在團聚兩年期間不得工作,取得依親居留後仍須符合法令規範(配偶65歲以上.中度身心障礙.低收入戶.平均所得低於所得標準者.家報核發領有保護另者)

(3)居留數額限制(審議中/依親每年名額限制為11,090.長期7,220.定居5,360)申請定居時尚需繳付財力證明(新台幣410780以上一年存款證明)

(4)強制陸配按指紋與生物辨識(兩岸人民關係條列第10-1)(大法官解釋令字603號解釋,強制規範人民按捺指紋規定,違憲)

(5)限制陸配繼承財產額度上限新台幣200萬元(兩岸人民關係條例67條)

(6)限制採認陸配學歷與職業證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22條)

(7)限制陸配訴訟權利規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18條)

(8)操弄敵視意識,預設立場.視陸配均為假結婚或可能犯罪來台

(9)由陸委會.國安局.調查局.內政部.移民署等機關聯合審查居留與定居申請案件,以政治干涉婚因(大陸地區人民在台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33條)

(10)喪偶既終止婚姻關係若無婚生子女既強制遣返出境(大陸地區人民在台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14條)

(11)面談無標準,一切居以面談官自由裁定.獨裁.沒人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40-1)

(12)大陸地區人民非在台設籍滿十年,不得任公職或組織政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21)

(13)處理兩岸人民往來相關事務,不適用行政程序之規定(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95-3)

(14)對大陸地區人民觸犯不予許可事項,撤銷或廢除入境許可,可不附理由((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實行細则72條)

(15)醜化兩岸婚姻污名陸配為大陸妹

(16)大陸配偶持工作證工作,其薪資需欲扣百分之十所得稅

(17)無時不用欺壓的行政手段打擊陸配,動輒強制遣返,測銷婚姻(婚姻本是基本人權,適用民法,假結婚,適用刑法,兩者法律依據不同,判決效力不同, 行政機關無權撤銷人民婚姻)
http://www.ccff.idv.tw/forum/showthread.php?t=31085

她們有可能就是未來的議員、立委、市長甚至是台灣總統的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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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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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配偶台灣媳婦感謝馬政府准我全家團圓

掌權不能皮,打拼不能停,小民不能欺,統獨不能急。
http://weibo.com/1946156414/profile我的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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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清廉勤政愛民 健康活力進步 富貴不能淫 貧賤不能移 威武不能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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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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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配偶台灣媳婦感謝馬政府准我全家團圓

馬清廉勤政愛民 健康活力進步 富貴不能淫 貧賤不能移 威武不能屈

親愛的同胞:
君子之德如日、月、風,馬英九蕭萬長愛台灣拿出了實際行動:
1.馬英九為台灣人民捐170多次血,許多台灣人民身上流著他的血液。
2.馬英九留學美國七年得哈佛大學法學博士,英文一級棒,曾經當總統的翻譯和老外交涉,替台灣講話,嫻熟國際法與國際事務,能提昇台灣的國際知名度。
3.馬英九當過許多社會公益團體的義工、默默捐款協助弱勢如聯合勸募協會、董氏基金會、世界展望會、捐血協會、婦女救援基金會、喜憨兒協會、心路文教基金會、創世基金會、台灣黏多醣症協會、兒童福利聯盟、骨髓移植關懷協會、終止童妓協會…,其對社會及國家的關懷不言可喻。
4.馬英九曾為台灣規劃兩岸交流,催生海基會、陸委會,推動國際合作打擊犯罪,貢獻兩岸的安定與前途。
5.馬英九在救災、環保、醫療、促銷農產品各方面協助過十多個縣市,用雙腳、汗水、實際行動愛台灣,他清廉,絕對不會貪污。
6.蕭萬長擅長財經,財經資歷豐富,不耍嘴皮,務實,苦幹實幹為台灣開拓經貿機會,提升經濟發展貢獻。
兩人都具有親和力、平易近人、沒有霸氣、不挑撥分化、不作秀、不搶功、不霸道、不耍嘴皮抹黑造謠生事擾民。論學問、學歷、經歷、人品道德,馬蕭都比謝蘇傑出,為台灣好,為後代子孫好,為自己好,台灣要走上世界舞台,我們怎能不支持這麼優秀的好人, 322請投2號馬英九蕭萬長總統副總統最佳組合!
請助印散發感恩馬蕭後援會逸仙分會敬上

企圖解散國會讓自己一黨獨大的民進黨八年來一黨專政,對立法院的多數議決,民進黨傲慢地行使行政抵抗權,台灣亂源民進黨才是搞一黨獨大,難道一定要選到民進黨在立院占多數獨大才善罷甘休,台灣能再被民進黨蹉跎八年嗎?
多年來,連立法院都拿他們沒辦法的民進黨挪大批我們的稅金進媒體置入性行銷配合由綠營金主掌控的「廣告主協會」、由外獨會台獨林育卉(近日已晉爵升官到華視任總經理?)掌控的「廣電基金」、和本土社團為主的御用「閱聽人監督媒體聯盟」箝制操控媒體,企圖把我們當飼料雞。民進黨這個商品不良,就是做再多美麗動人的廣告也沒用,只能騙走那些無知的人。
有錢錦上添花沒錢雪中送炭的民進黨砸大錢製極不環保的謝蘇旗到處插,馬路上處處見民進黨旗一黨獨大,在南投霧峰鄉原省議會〈省諮議會園區立法院中部辦公室〉,門口插滿謝蘇配的旗〈民進黨的不理性支持者把我們的旗拔掉說是阻礙視線妨礙交通,可是他們自己卻可以插,雙重標準〉,鴨霸式的一黨獨大。
民進黨變臉可真快,莊國榮由民進黨「從政優秀同志」「公務人員典範」到「不是民進黨黨員」。
民進黨用美麗的謊言口號虛耗台灣,八年透過各式媒體洗腦,我們受夠了,322票投2號馬蕭配,換黨換人做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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