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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應該要向費鴻泰等人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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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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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兵工
吐嘈王

馬英九在第一時間,不分是非,不明真相,就自居老大,對費鴻泰等人落井下石,出來向社會和民進黨道歉。讓費鴻泰等人飽受綠營的侮辱,和藍營的指責。

現在真相愈來愈清楚,馬英九應該要向費鴻泰等人道歉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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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二陷阱:真奸巧,大陰謀?

【聯合報╱社論】 2008.03.17 02:40 am


「三一二藍委踢館事件」的全貌漸漸呈現,新的拼圖顯示,這儼然是一樁謝營借力使力的「構陷陰謀」。

此一發展,使得民眾在認知及判斷上發生「鐘擺效應」:漸從對四名藍委的譏諷與指責,擺向認為此一事件是謝營編導的一齣大陰謀。

跡象顯示,事件全貌呈現後,民眾對藍營漸生同情,而對謝營的「奸巧」不以為然;這樣的社會情緒若在選前最後五天發酵,整個事態可能出現從大不利藍營變成大不利綠營的「大逆轉」。

幾家電視台連日不斷播出的事件過程完整拼圖顯示:四名藍委前往大樓「會勘」,雖然絕非「政治正確」;但後來事件演化成「侵門踏戶」,卻是墜入謝營所布設的陷阱之中。可以這麼說:上門,是藍委的政治錯誤;但後來演化成嚴重衝突,卻主要是因謝營的編導所致。

先簡述事件始末。費鴻泰有權在立法院就第一金控出租大樓給謝營事提出質詢,而第一金控亦有責任據實回答;雙方互動的法律權責關係,應無疑義。當時,費鴻泰問,大樓究竟租給謝營幾層?第一金控總經理當場至少回答了三次,皆稱只租最底下三層,四樓以上為「空屋」。這個答案與費所知有出入,於是有「會勘」之議。四名藍委和財政部長及第一金控主管抵達現場後,乘電梯直上十三樓的「空屋」,未料「空屋」竟成「陷阱」。

照理說,四名藍委當時在主觀上認定的十三樓會勘標的,並非「謝總部」,而是「空屋」;何況當時既由第一金控主管陪同「會勘」第一金控的「空屋」,亦不發生「私闖民宅」的問題。然而,十三樓電梯門一打開,「空屋」竟然是謝總部最高階層的心臟地帶。

藍委一行一出十三樓電梯,謝營人員立即指控其「一黨獨大」。接著,藍委一行即退回電梯,欲從一樓離去,但電梯竟被「鎖死」在三樓,無法降至一樓。電梯到三樓,門一打開,正是謝總部的辦公重地,電梯口擠滿了謝營人員,「迎接」四名藍委前來「踢館」……。

此時,原隨藍委上十三樓的六家電視台記者,仍在十三樓,因電梯鎖死,無法下樓。過了約十分鐘後,一部電梯又啟動,記者下樓,電梯竟也被鎖死在三樓,不能到一樓,於是直放三樓。電梯至三樓,門一打開,記者出現,群眾歡呼:「太好了!電視攝影機來了!」

接著,就是國人熟悉的畫面:藍委一行被「鎖死」在電梯裡,電梯門也被撐開,門外謝營高喊:「私闖民宅!一黨獨大!無法無天!」在攝影機的「見證」下,這樣的場景又持續了約二十分鐘:藍委鎖死在電梯中二十分鐘,門外也怒吼了二十分鐘。

等到電梯解鎖,藍委下到一樓,面對的是幾百名亢奮的群眾。接著,就出現攔路、毆人,砸警車的鏡頭。自命「現場總指揮」的李應元甚至指示攔住警車的青年:「給車子輾過去也沒有關係!」事後,謝營又指控藍委,曾踹「謝長廷辦公室」的門,並謂已錄影存證,但迄未公布;卻見李應元宣稱,選情已經「逆轉」,謝謝「四個蠢蛋」送上門來的禮物!

事件的原貌已經呈現。四名藍委有應負的責任,畢竟這是刀口舔血的「邊緣手段」,墜入陷阱,亦是咎由自取;但是,四人在主觀意識上,並無「登門踢館」的主動及直接行為;上十三樓,是要去「空屋」;下一樓,卻被鎖死在三樓;又在電梯裡被困了三十分鐘(包括記者未到三樓前),藍委非但未踏入謝總部一步,且是被妨害自由「私囚」了三十分鐘。這三十分鐘,正好可供藍委在電梯中「恭候」樓下群眾的聚集。

電視記者的鏡頭,原貌呈現了事件過程;這裡已沒有各說各話「羅生門」的空間,藍綠雙方對此一事件的責任比例,必須接受社會公評。藍委的冒失、愚昧,固可譏嘲;但謝營所設陷阱的機巧與權謀,卻可能勾起選民憶起對謝長廷人格特質上最不堪信任的二個字:奸巧!

藍綠雙方,這是誰的「高招」?又是誰的「奧步」?公道自在人心,鐘擺效應正在啟動,選民對此一事件的認知與判斷已漸出現了「大逆轉」?

【2008/03/17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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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大選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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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嘈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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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兵工

如類似事件在度上演 ,馬英九在第一時間,不分是非,不明真相,還是會出來向社會和民進黨道歉 !

一切為選票 ! "少部份鐵票"可以得罪, 而是大部份" 中間選民", 這些人才是關件 , 不能得罪 !

黑襪事件 , 菲遣台嫌到大陸事件 , 馬政府的反應都是順 " 民意 " !就是這回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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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委踢館遭圍 李應元等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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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ke-Skywal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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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yam.com/cna/society/201103/20110315506008.html
藍委踢館遭圍 李應元等人無罪
    
中央社╱中央社 2011-03-15 18:04

(中央社記者賴又嘉台北15日電)中國國民黨立委費鴻泰、羅明才等人,民國97年總統大選前赴長昌競選總部,遭總幹事李應元等人包圍,控告李應元等人妨害自由案,台灣高等法院今天宣判,仍判李應元等人無罪。

高院判決指出,費鴻泰、羅明才、陳杰等人,在97年3月12日下午,因質疑當時總統、副總統候選人謝長廷、蘇貞昌違約使用第一財經大樓當作競選總部,前往勘查,卻與長昌競選總部工作人員發生爭執,費鴻泰等人被警車載離時,李應元等人阻擋離去。

當時費鴻泰等人遭控侵入住居罪,費鴻泰等人已獲檢方不起訴處分。李應元、前立委謝欣霓、台北市議員莊瑞雄、洪健益等人則遭控妨害公務、妨害自由。

法院一審時,以證據不足判處李應元等人無罪,高院今天駁回上訴,判李應元等人無罪。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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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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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兵工
麗貝卡在上海回來了

我舉個例子,例如陳揮文當天罵國民黨最兇,但他第二天在廣播節目中馬上就改口了.因為後來他看到事件的帶子.

當時的新聞報導出來時,所有媒體都採用了”中立”的,民進黨所提供的旁白,而且名嘴們一面倒的批評國民黨(當時我就覺的不太對,他們亂批評),那個壓力之大,相信馬陣營一時也弄不清真相(看看三人成虎多可怕).可以說當時整個社會就是那種氣氛,馬有什麼理由不出來道歉?

不道歉就不用選了.雖然這道歉事搞得很糊塗,但是可以勉強接受.畢竟那也不算幹壞事.

我認為費鴻泰很委屈,因為對手的奸詐使國民黨痛失大將.國民黨在選戰過後,應當禮數做足,誠心誠意重邀費鴻泰入黨,繼續以國民黨員的身份為國家服務.

而馬英九,至少得和人家說聲:錯怪你了,委屈了.當然,私下講應該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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