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長廷是怎樣的人(六)相關弊案篇
謝長廷於1998年12月至2005年1月擔任高雄市長。在這一段期間,他當然任用一些他認為有才能的人擔任市政府的各重要職務。從他任用的人員的能力及品德操守,就可以看出謝律師的人格特質。
1998年以來的高雄市,震動國內外的重大案件是高雄捷運泰勞暴動事件,之後引發層出不窮與高雄捷運有關的弊案,這些在網路很容易蒐尋到到詳細報導,雖為最重要的「高雄事件」和「台灣之恥」,但在此不再贅述。不過,如果真正關心弱勢族群及外勞、外籍新娘人權問題者,仍應該從高捷泰勞事件為源起,進一步探究發生在台灣社會更醜陋更沒有人性的虐待外勞及外籍新娘的黑暗世界。
從以下人物的弊案及國民黨高雄市議會黨團整理之資料,我真的很懷疑謝師的幸福經濟要把台灣帶到那裏去,我也很遺憾還有部分台灣人民依然無法睜開眼睛面對一件件鐵的事證。
六、相關弊案篇
(一)侯和雄(謝長廷擔任高雄市市長時之政務副市長):
涉及七大工程弊案,包括:台南縣南化鏡面水庫浚渫計畫、苗栗縣老莊溪排水工程、南投縣坑內坑溪治理計畫、臺中縣石岡壩清淤土石標售案、台東縣深層海水低溫利用、中鋼「水淬爐石運輸」。被檢調以貪污及偽造文書等罪嫌約談到案,接受複訊後被聲請羈押。(2007-08-08 中國時報)
(二)陳坤章(前高雄市消防局局長):
雲梯車採購弊案涉嫌圖利廠商,「前局長陳坤章、科員宋愛婉涉嫌圖利得標廠商近200萬元,依貪污治罪條例分別判處陳、宋有期徒刑5年6月和5年2月。」(2006-03-06自由電子報)
(三)林向愷(臺大經濟系教授/前高雄市財政局長)
廣濟宮購地弊案,林向愷被訴。引起各界注目的高雄市旗津廣濟宮購地弊案,原簽結不起訴,但經高雄高分檢發回重新調查後,高雄地檢署十六日偵查終結,前高雄市財政局長林向愷涉嫌將市有土地廉售廟方,被依圖利罪嫌提起公訴,而同案被告高市財政局主任祕書劉仲信及股長賈寶坪也一同被起訴。(中華日報2007/01/16)
(四)吳孟德(台灣省結構技師公會前理事長/前高雄市工務局局長、都發局局長):
高捷公辦六標案因收受賄賂,依貪污罪處12年刑期,褫奪公權二年。(2007-08-01中國時報) 註:吳孟德就是那位說「外省人來太多了!」的那一位,新聞報導如下:市議員楊色玉昨質詢工務局長吳孟德時,第一句,「去年高雄七一一水災,有無人為疏失?」吳孟德想一下回答說,「住得地方住錯了!台灣不允許住那麼多人」。楊色玉要求吳孟德說清楚、講明白,究竟是高雄不適合人住?還是台灣不適合人住?還是民眾生育過多,造成人口成長太快?沒想到吳孟德竟然脫口而出,「外省人來太多了!」(2002年4月19日自由電子報)
(五)王文正(87年國民黨執政時的高雄市民政局局長、謝長廷市長競選總部總幹事):
1、高市議長賄選案:王文正判半年定讞(2005-04-09/台灣時報)
2、玉皇宮判刑5個月(2004-01-31聯合報)
(六)張志榮(新文化基金會第二任董事長/行政院政務顧問):
1、承認收受陳建廷的三千兩百萬元,其中給了行賄高捷評決小組成員鍾善藤三百萬元、吳孟德兩百萬元(2006-09-27/中國時報)
2、曾擔任謝長廷高雄市市長選舉後援會會長的張志榮〈新文化基金會前董事長〉,昨〈二十九〉日被追加起訴(2007-1-30聯合報)
3、公辦六標一審判刑4個(轉為污點證人)
(七) 前捷運局長周禮良(後隨謝長廷赴中央任交通部次長):因為高捷泰勞案衍生「公辦六標」疑案,檢方認為部分區段標底價和得標價異常接近,涉嫌洩漏底價,並有成員接受招待,依背信等罪起訴評決小組前捷運局長周禮良等五名成員(自由電子報2005年11月22日)。另收受高雄捷運60萬元的研究費,和20萬元的「探病金」。(94年11月10日台視新聞)【註:後來兩案皆獲判無罪】
(八)前勞工局長方來進:
1、涉及高雄捷運弊案,被控圖利、偽造文書等罪:檢察官認為,方來進、郭耿華兩人共同以不實內容的函文回覆勞委會,使勞委會誤判情勢解除凍結高捷公司引進外勞。不過,地方法院認為,本件是勞委會專案准許高捷公司引進外勞,並非被告兩人可片面決定,判處兩人無罪。高雄地檢署頗表意外,將待收到判決書後再研究如何上訴。(中央社 2006-08-14)
2、前高雄市勞工局長方來進任內承辦2000年五一勞動節活動時,涉嫌未依公開招標程序,私下指示所屬配合將活動交由快樂聯播網公司辦理,圖利快樂聯播網新台幣47萬餘元,全案高雄地檢署檢今天偵結,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將方來進等7名勞工局人員,提起公訴。(中央社 2007-10-31)
(九)以下是國民黨高雄市議會黨團整理之資料(引用者註:網頁未標資料日期,也許各有新進度,部分與上面列舉重複,特此聲明)
1、大坪頂壘球場掏空弊案:大坪頂壘球場工程變更設計,未施做排水工程。
2、玉皇宮政治獻金案:玉皇宮以政治獻金謝長廷市長,換取違建合法。
3、高雄巨蛋BOT案:總工程費五十億元,涉嫌假BOT之名行圖利之實。
4、高捷公辦六標CR5標公關佣金案:前都發局長吳孟德、交通部主秘鍾善藤承認取得賄款,一審被判重罪
5、高捷CR7區段標弊案:工程品質有瑕疵。
6、統一夢時代廣場案:統一夢時代租稅優惠且免環境影響評估。
7、京城建設違約金案:四十四期重劃區抵費地標售,市政府退還建設公司四億二千萬元。
8、高雄發展聯誼會弊案:對外募款,部分捐款人涉嫌取得公營事業公股董事等資格。
9、首長特別費:謝長廷涉及特別費案(註:謝長廷和蘇貞昌不起訴,游錫堃和呂秀蓮起訴)。
10、高雄銀行董監事改選案:官派代表過多,以假民營規避監督。
11、高雄燈會捐款案:涉嫌向各寺廟及國營事業不當募款。
12、正副議長選舉賄選案:前民政局長王文正等人涉嫌商議賄選,市議員每票五百萬元,二審判決有罪。
13、高捷CO2區段弊案:凱旋路與中正路地下道塌陷,疑有偷工減料。
14、高捷發包混凝土弊端:前副董事長陳敏賢以轉投資方式,從14標中取得11標,違反公平交易法。
15、高捷工程公共藝術採購弊端:高捷未依法定程序,逕行委託前副董事長陳敏賢的大姨子與國外藝術大師簽約採購。
16、高雄自來水弊案:拷潭翁公園淨水工程,金棠公司工程兩次被判定水質水量測試不合格,解約卻又復約。
17、太陽能共桿路燈弊案:高雄道路夜景亮麗,綻放光明的太陽能共桿式路燈,卻有弊端,承辦官員被起訴。
(引用者註:(1)高雄市從2003年起,斥資3億8900多萬元,先後將四維、五福、民生、民權、新光、九如、河東等7條主要道路的舊式路燈,改為太陽能共桿式路燈,把原來的路燈、號誌燈、指示牌、警示牌等等,有系統的整合為一,希望能達到環保和省電的效益。不過,因為一盞太陽能共桿式路燈,造價竟然需要超過30萬元,用電不降反增。15件工程招標案,其中甚至有5件的投標與底價,分文不差。目前此案已進入司法調查。(摘自2006年12月6日中廣新聞)
(2)在弊案爆發後,完全禁不起檢驗,檢調日前抽查18座共桿路燈太陽能發電系統運作情形,結果竟然有15座故障,高雄市調查處15日下午出動工程車二度抽查,並拆下燈具帶回調查。檢調抽查並發現,所謂的太陽能共桿路燈,其太陽能發電原設計只能供共桿頂部小藍光和限速標誌使用,電力根本不足以啟動投射燈之照明。 (摘自2006年5月16日中國時報)
18、無線寬頻弊案:市府無線寬頻點狀規劃,講的比做的多,至今未落實。
19、消防車採購弊案:前消防局長陳坤章圖利特定廠商,二審判決五年六個月。
20、三民、前金停車場弊案:總工程費十一億元,前副市長侯和雄主導設計監造招標,疑似綁標。
21、高捷泰勞弊案:以本勞薪資編列工程預算,申請開放雇用外勞,圖利廿億元。
22、土地廉售廣濟宮弊案:前財政局長林向愷等三名官員涉嫌廉售土地,遭起訴。
註:高雄捷運泰勞事件-----台灣之恥
一、相關紀錄
2005年4月高捷泰勞以書面向官員檢舉遭受華磐仲介公司的不當管理,但未獲任何處置。
2005年8月21日夜間九時餘,1717名泰勞於高捷外勞岡山宿舍放火、丟擲石塊、群起鼓噪,並攻擊及挾持管理員。警方連夜調動高雄縣市及保五總隊約六百名鎮暴警力支援,封鎖宿舍區。在經過17小時的對峙、談判,外勞暴動告一段落。
2005年8月23日,陳菊於大話新聞受訪時,脫口說高捷外勞聘用有「有力人士」介入。
2005年8月24日,副總統呂秀蓮至高捷視察,表示本案是「台灣的人權記錄蒙羞」。
2005年9月1日,泰國政府專案小組公布調查報告,指台泰官員皆有涉入不法,有數名政府高官涉案,收取鉅額款項。
2005年11月4日,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等十餘個民間團體陪同數十名宏富、及金協昌工廠的受虐外勞,至行政院陳情「預防人口販運,反對奴工制度」,針對謝長廷院長所言「高捷泰勞只是一個個案」,提出反證,表示台灣的外勞政策才是奴役外勞的根源。
2006年2月20日,華磐對14名泰勞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求償1967萬。引起社會輿論大譁,華磐於3月將訴訟標的降為一元。
2007年3月6日,美國發佈世界各國人權報告,指台灣在在以下領域繼續存在問題:官員腐敗、對婦女施暴和歧視、販運人口及虐待外籍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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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BBC新聞
台灣高雄捷運泰勞暴動事件落幕,卻牽扯出弊案疑雲,幕後疑似有黨政重量級人士違法仲介及剝削,台灣檢察總長已下令追查,輿論間也高度關注。
上千名泰勞因不滿管理過嚴而爆發的集體抗爭事件,讓台灣社會發現了高雄捷運外勞的"生活環境惡劣",在進行改善、檢討事件起因與追究責任的同時,也爆出了"外勞中介黑幕"問題。先是有立委披露指出,高雄捷運外勞中介當初有"有力人士"介入,包括立委和高官,疑似官商勾結"搶食"外勞中介這塊大餅,也因為利潤被層層瓜分了,外勞管理公司為"降低成本",才會剝削外勞,結果引發外勞反彈。
而承攬高雄捷運公司泰勞管理生意的華盤公司,成立四年只做高雄捷運外勞管理,在此之前又無任何實務經驗,外界質疑內情"不單純",華盤公司可能只是"白手套"。並有消息來源指出,當初選定華盤公司,是高雄捷運副董事長陳敏賢,及曾任高官的執政黨重量級人士主導。
接著,勞委會主委陳菊在接受媒體採訪時,也表示有"有力人士"介入高雄捷運外勞中介,但她不清楚是誰。然後,多個仲介公會聯合舉行記者會,指高雄捷運給外勞的薪水總數扣掉外勞實際所得,每個月有高達新台幣1600多萬元差額,他們要求政府徹底瞭解這些錢的"流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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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高雄捷運是謝長廷在高雄市長任內的決策,外界關切謝長廷對外勞中介黑幕是否"知情"。(BCC中文網2005/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