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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真的是愚拙嗎?兼談馬謝個性的『三不二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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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謝長廷公布『三不二沒有』後在一連串打馬事件且頗有戰果的當頭,許多藍營支持者因驚恐而情急出重話,覺得馬英九和他的幕僚愚拙甚或無能。同時綠營支持者的士氣大振,於立委選舉潰敗之際,有如大旱之望雲霓般的興奮。而原被民進黨這八年失德失政嚇到,打算票投馬英九的中間選民也開始擔心會不會選個中看但不中用的人主導以後的四年或八年的政局。媒體民調迅速的顯示馬謝差距在拉近之餘,本來大勢底定沒看頭的總統選舉又變得高潮迭起,目不暇接。電視名嘴們的生意也接著滾滾而來。

難道,馬英九真如某些人所擔心的那麼愚拙嗎?而謝長廷也就因此異軍突起靠泥巴戰而與馬英九相廷抗禮嗎?

首先,我打算分析一下馬英九這個人的個性從而解釋他的行為脈絡。也以馬英九綠卡事件中為例,分析一下為什麼馬英九會一開始如此『大意』而簡單的回答『沒有』以至落人圈套。

馬英九不單是某些人所說的從小優秀和順利而已,他還有個『嫉惡如仇』和『誠實不茍』的家教與心態。對于轉彎抹角或投機取巧的事他會自然的表達出『不值得回應』的態度。再加上他對自己的道德與行為要求頗高,所以面對詆毀時會自認坦蕩蕩而表現出凡事無所隱瞞的姿勢。

在特別費案中,從開始在市議會回答民進黨議員的質詢時他就是那種『一五一十』但『長話短說』回答問題的人。人家問特別費是不是公款,他就說是(那50%要收據的確實在會計上是,而另外50%只要領據的也是原則上補貼私款方式的公款)。人家問公款該怎樣用,他就說該用在公務上。然後對議員說:我知道你們想控訴我什么。接著就坐在被質詢席上不想多解釋了。

到了檢察官那兒也是。小馬他自己想我又沒做錯什麼,有什麼好擔心的呢?所以,律師也沒帶。回那位候大檢察官問話時也是人家問一句就只答『那一句』。萬萬沒想到,這位自認『急公好義』的檢察官會抱著非打隻老虎不可的心態設計好問話以便將小馬圈在控罪裏。這就造成了小馬後來在法庭上力陳被『先射箭再劃靶』的委屈。

這次也是,謝長廷說馬英九有綠卡,小馬就『言簡意賅』(有些無奈的)回應『沒有』。沒錯,他沒說謊,因為他認為早就放棄綠卡了,所以對這種心懷惡意侵犯隱私的質問就簡單的根據現實應付了。他的確沒說謊,但是實話只說了一半,就給見獵心喜的謝長廷逮著機會了。

至於其後的發展,大家都很清楚了。其實小馬並沒有什麼失誤。超過一年未入美就表達了放棄綠卡的意圖。而一個非移民簽證更實質上代表了綠卡的無效。要知道,欲證明一個已經二十年不存在的東西當然只能靠這種間接證據。對他而言,還需要什麼多餘的話來解釋嗎?

再講一例,馬英九很多行為是根深於他的嚴守法律的背景以及在美國留學期間深刻體認美國或西方文化對人權的保護下而產生對『有不良動機』或是『有違反人權隱私』的行為的本能反應。我們如果還記得上次三立女記者問他一個不禮貌的問題他所做的回應。那記者問:『Long Stay行程是否有被泛藍立委綁架的感覺?』綁架這個預設立場的字的確是不禮貌。而馬英九答非所問的回答是:『你是三立,對不對?別人都不會問這個問題。』很明顯的馬英九是不願意回應記者的負面動機。老實說,這話放在阿扁或綠營四大天王口中都不會有什麼爭議。但是小馬被太多人過度期望了,以至于女記者飆淚,輿論嘩然。

這樣看來,馬英九這項缺乏圓融的回話所造成的『一絲不茍』的『弱點』不完全是他從小順利優秀的結果,更基本的原因是他的道德完美主義和不虛與委蛇的心態。這也是他給某些人批評傲慢或自認高貴的最大來源。

另外一項他的特點是法律人的性格。這種界限分明少講人情的性格甚至會深深的得罪了包括深藍的某些人。追蹤他這項特質可以參閱我另一篇文章『
馬英九的法律人個性』(詳附錄)。

所以,謝長廷有意地大聲控訴馬英九『一周之內說三次謊』其實就是想利用馬英九這表裏如一『不設防線』的應答來打破馬英九的完人神話。因為『謊話』的定義是『有意說出違背事實的話』。這和『無心說錯話』或是『說話不完整』是有區別的。用謊話欺騙的企圖必須要由整個說法的來龍去脈和前後文來判斷的。謝長廷控訴馬英九說謊是站不住腳的。馬英九的綠卡事件只能證明他不懂得一開始把話說到讓有心人找不著縫隙可鑽罷了。

既然選戰一開始謝長廷針對馬英九揭示了『三不二沒有』,我在此也就著馬英九的個性提出個『馬氏風格三不二沒有』

不是聖人:小馬是人,會犯錯,也會說錯話,但是也絕對不硬坳,會反省道歉。
不諳世故:小馬循規蹈矩,愛說理少言情,不懂打哈哈、和稀泥,更不會拐彎抹角罵人。
不說謊話:小馬表裏如一,就事論事,有問有答,不牽拖、不誇大、不矯飾。
沒有官簽弊案:正如他自己所說,清廉是他為官的最大誡命。
沒有豆渣政策:推出每一樣政策和主張都是有內容可實行的,用功認真,鉅細靡遺。

談到這兒,當然就順便按我所定義的『三不二沒有』也簡單的調笑一下謝長廷。

不是賢人:老謝是人,會有私情包袱,凡事喜暗盤喬交易,善搞手腕不留把柄。
不諳厚道:老謝運用手下和三立背地裏製造謠言,或是誇大扭曲事實,打擊對手,自己卻當起好人甚或受害者。
不說實情:問老謝的所有問題,都以『四兩撥千斤』的態度顧左右而言他地模糊掉了。
沒有正式起訴:老謝所屬的官僚被起訴者眾多,他所涉的弊案全在律師級的防火墻外。
沒有牛肉政策:所提政策不是空包彈就是不一致。光是最新的選舉包機
與大陸政策就是一例。

總之,同樣是學法的,馬英九是位會得罪人但是堅守正義的法律人性格,而謝長廷卻是油滑閃躲且缺乏原則的律師性格。

謝長廷被稱為民進黨的『智多星』,也被犀利自負的李敖認為是民進黨裏『最聰明的人』。然而,這些格局缺乏的街頭聰明(Street Smart)自娛叫座可以,一旦站在廟堂之上,卻嫌精明有餘而智慧不足,成為一個步陳水扁後塵的人。

而馬英九呢?馬英九從來不是完人,把他當完人來支持、來護衛,只會有不必要的傷害。然而,在被許多反對者和支持者懷疑『愚笨』與『無能』的時候,馬英九其實正好表現出『大智若愚,大巧若拙』的穩扎穩打、全面觀測、俱前瞻性的領導能力。很多像陳文茜,李敖等的媒體人認為小馬愚笨,都是因為這些人的個性本身就是崇尚『機巧強悍』的,看不慣『溫文儒雅』。不同層面的價值觀導致不同的評價是很自然的。


大選不到五十天,就靠我們這些選民權衡洞察,看看到底是哪一位總統候選人可以真正地帶領這個已經身心俱疲與價值錯亂的國家忘記背後,向著標竿,走出迷途,走向自信、成長、與成熟。


【附錄: 馬英九的法律人個性】
(前述: 此文原發表於2007年七月在鐵馬城)

首先,讓我引用馬英九在陳長文所著『法律人,你們為什麼不爭氣?』序言中的一段自述:

記得在大專聯考填志願時,對於要讀什麼科系,我和父親有了一些不同的意見,父親希望我學政治,我則希望學法律,但最後父親接受了我的意見。然而,嗣後的三十多年,父親常常認為我法治觀念太強,司法性格太重,守經有餘,權變不足。 我則認為近代中國積弱不振,跟法治不張關係重大,故非過正不足以矯枉。

很明顯的,成為法律人是馬英九的選擇和職志。 這無所謂好或不好。三十年的專業訓練和公私分明的個性塑造出小馬哥一絲不茍,毫不逾矩的氣質。 跟台灣政壇凡事總有縫隙可通融,且哥兒們你裡頭有我,我裡頭有你的風氣向背而馳。 說他人緣不好,只彰顯了小馬哥與一般政界人士格格不入,不以公建私交的作風罷了。

舉個例子,我不希望在這兒D起紅衫軍的辯論,但是馬英九在一開始處理這個反貪腐示威時,無可奈何的中了阿扁二桃殺三士的計謀。阿扁這貌似學法實則酷愛權謀的小人深諳君子可欺之以方之道。 他知道馬英九是個守法守到『惡法亦法』的地步的人,他也知道馬英九從職守上必須盡一個首都市長的本分。 他因此設計了一個舞台在台灣不完整民主制度的掩護之下一旁看戲。

於是馬英九在處理政治問題上的政治手腕靈活性不足的情況下,採取了底線的作法:一切按集遊法辦事,可以延伸解釋但絕不可違背。 這種心態跟當時持不支持施明德立場的龍應台和李家同類似。理由都是在民主時代要用體制內合法手段訴求政治議題。 馬英九是一切按本子辦事,談不上當阿扁的九門提督。 筆者再強調一遍,請原諒我不打算在此討論這事的對與錯,或應該怎樣做才好。我只想用這個例子和小馬的319之夜處理憤怒群眾的作法來描繪馬英九的法律人心態。 也進一步的證明他自己與前述序言中的一致性:台灣法治,不過正不足以矯枉。

為了給小馬一個抽身機會,我可以舉美國布希總統在911發生之後,決定以虛假的證據和人們的恐懼心理為由出兵伊拉克後,舊金山立刻發生未經許可的大型示威為例。當天人群徹夜佔住通往奧克蘭的海灣大橋。結果呢? 以自由左傾風氣盛行而著名的舊金山市,動員全部警察,豪不手軟的逮捕了數百位民眾進入監獄。 事後沒人死纏爛打舊金山市長,因為大家都了解這套民主制度你來我往的必備模式。

現在來看,布希的伊拉克謊話已被全然揭穿,但是他還死命不認錯。比起台灣沒死沒傷,美國總統一個誤導的決定,卻不知冤死了多少條人命,毀了多少家庭,至今還無法善了。

好吧,布希鑽巧門,好歹替他老爸出了口氣, 那馬教授呢? 台灣民氣認知完全不同。 在一個情跟法相提並論甚或法勝於理的社會,嚴格守法的結果是豬八戒照鏡子,裡外不是人。(有人說集遊法是惡法。) 阿扁在一旁訕笑揶揄不說,而部分藍民自此恨死小馬,勢不兩立。 馬英九可是啞巴吃黃蓮卻有苦說不出。這就是民主的必然之惡,馬英九要守法,就非得打落門牙和血吞不可。

再舉一例來看馬英九的守法個性與缺乏政治嗅覺。 在特別費案,他第一次被侯寬仁傳訊時是以關係人應訊。小馬豪無警覺,以為自己堂堂正正,依法論法無可畏懼,遂單身赴會,不知這可是一個政治陷阱等著他跳呢(謝長廷的打手謝欣霓設計,侯寬仁可能不自覺的當了棋子)。 結果一個誘導式筆錄搞得他至今寸步難移,連總統候選人的資格都差點飛了。只好學了乖,生平第一次,玩點政治小動作,同意修黨規解套。 (馬英九的凡起訴就不可提名公職條款,從筆者來看是矯枉過正。)

知子莫若父,馬英九的父親看來是了解他的兒子超過他兒子自己。 不過,筆者相信經過特別費一事,今後的馬英九被批評是嚴峻的法律人(或有人曰法匠)的機會應該更少了。終究,小馬是要在政治圈裡頭打滾而不是去司法院掌槌的。 塞翁失馬,焉知非福。

【後記】:馬英九在那篇序言中又說到『如果,讓我以目前的心情與現有的認識,重新選擇法律人生的話,我想我會選擇和今天一樣的法律與人生。因為那不只是個人的興趣性向,我也深信,選擇這樣的人生,對我而言,會是為國家社會貢獻服務的最好方法。』

馬英九說這話的時間是一年前,也是在他因特別費被起訴之前。筆者不知馬兄現在是否還會說同樣的話。 但是有一件事是可以確定的:馬英九不是完人,他跟大家一樣在生活大學中繼續學習生命的目標和意義。這條路上,成長永遠為虛心的人開展。

明天要比今天更好。 你我皆然。


仗義每都屠狗輩,負心多是讀書人。

本文於 修改第 4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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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7039&aid=2714002
引用者清單(1)
2008/02/08 13:42 【老痞子在UDN】 為什麼馬英九想打一場有格調的選戰會這麼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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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滿希望馬英九能多點權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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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W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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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馬老先生評馬英九評的很好
守經有餘,權變不足
要當一個國家領導者,還是要有些權變的手腕
只要不是用在壞的地方,多點權變不是壞事
馬英九心術純正,需要的是多點治理奸邪之徒的手段

他一直以為正氣凜然可以感化奸邪
其實他只對了一半
諸葛七擒七縱孟獲才感化他,但是目前台灣環境很難有這樣的機會
而且現在也不是帝制,沒有這麼長的時間可以行德化教育
要德化人民是需要時間的,恐怕會敗在時間不夠

不過我還是支持他做這樣的事,該做還是要做
即使為時已晚,也好過就此放棄



-= John Wong =-
MSN & E-Mail : johnwong1971@gmail.com
易曰:自天祐之,吉无不利。
子曰:祐者助也。
天之所助者順也,人之所助者信也,履信思乎順,又以尚賢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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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的太棒了,鼓掌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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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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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會想辦法轉寄給更多人看,真佩服您的文筆,

更替小馬哥高興,有人幫他說句公道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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