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回本城市首頁 青春鐵馬向前行
市長:青春鐵馬向前行  副市長: 天天天開心
加入本城市推薦本城市加入我的最愛訂閱最新文章
udn城市政治社會公共議題【青春鐵馬向前行】城市/討論區/
討論區不知道專欄板 字體:
看回應文章  上一個討論主題 回文章列表 下一個討論主題
政治污染法院新解
 瀏覽11,756|回應14推薦13

我所不知道的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文章推薦人 (13)

怡克納米斯
達文西
渴望和平
陳宜誠律師
mioo
serene2005
HYT
Luke-Skywalker
天蠍浪子
華碩

more...

報載,馬英九控告民進黨立委徐國勇誹謗官司今日開庭。馬英九親自出庭。法官張文俊且發表了一段石破天驚的言論(參附錄)。

在研究張文俊法官的言論之前,先聽一段為什麼競選總統忙的不可開交的馬英九需要親自出庭陳訴。難道律師到場都不行嗎?按馬英九方面的講法:『由於法院要求他親自出庭,若無正當理由,將予拘提,為尊重法院,今天親自到法院出庭。

將予拘提『原告』(註)?也許是我孤陋寡聞,這種毀謗官司開庭警告被告,哦!不對,是原告,如果不出庭就要拘提的事,我生平還是第一次聽到。難道律師不能代理嗎?如果請假不能出庭就延期召開就是了,國務機要費不也是這樣子嗎?不禁對臺灣司法系統的權威與嚴厲產生莫大的尊敬與遐想。

想起昔日帝王統治時代,法官(也是行政官)坐在堂上,有小民擊鼓申冤告人毀謗。於是大人開庭,大喝一聲『驚擾官府,給我拿下』,當可嚇的小民屁滾尿流,撤回告訴。真是速審速結,好不威風。

好在現在是民主時代了,沒有廷杖伺候。死老百姓,尤其像馬英九這種學法的(數十年來難得一訟的)『訟棍』J,更是不會輕易被法院『拘提』嚇跑而致撤回控案的。於是乎,小馬放下一切選舉重務,奉公守法的向法庭報到了。

到了法庭,這位中華民國法官果然是學貫中西,當庭發表了一篇古今中外革命性的司法宣言,開啟了我國獨領風騷的三權分立新解。

張文俊的話是這樣子的:『這種案子是政治污染法院,怎麼判都有人說話,希望兩造不要浪費司法資源。』我的解讀是說:因為無論怎麼判都有人會說話,所以審判這種案子是浪費司法資源。這件事是個政治事件,因此打這種官司就是以政治污染法院。

所以,整理一下原文可以得到下述兩個結論:

第一, 對於不能判的讓雙方(或雙方支持者)都滿意的訴訟官司最好不要提告,免得(累死法官)浪費司法資源。此話很難了解。大凡打官司除非和解或撤回告訴,總是會有勝訴與敗訴的一方。敗訴者當然就不滿意。(有時候勝訴的人也不滿意,因為賠償條件未滿足。) 如果真有雙方都滿意的官司,恐怕就不需要對薄公堂了。法官以這種理由勸告原告撤案,真是令人吃驚。

孰不知,人們會上法庭提告,很多時候時僅僅是要討個法律公道,而不只是損害賠償而已。

第二,和政治有關的毀謗案件不該提告。否者就是政治污染法院。

向來只聽過所謂『政治污染司法』是用政治力去影響訴訟判決的結果,或是獲取訴訟過程中不得公開的資訊。難道如今張文俊法官把他重新解釋成『政治訴訟就是污染法院』嗎?

我覺得不是。

我們都明白,俗說『司法是正義的最後防線』。在三權鼎立的現代國家中,司法是必須脫離政治的。即使是政治訴訟,尤其是毀謗訴訟,應不難用『證據』判定的(宋告李登輝,連告阿扁等等)。因此,司法檢視的只是證據和事情的關係。政治訴訟不可能自外於其他訴訟而有不同審判標準。

最近在馬英九特別費案件和阿扁的國務機要費案件中不是整個司法界都憂心忡忡的大聲疾呼司法中立嗎?那麼,一個政治訴訟案件本身怎麼可能去『污染』司法呢?也不知要如去何污染。除非法官心中已經有『政治判定的』念頭才覺得會污染(,那就真的是政治污染司法了)。這實在不是一位法官應該說得出口的話。

實在講,法官如果希望兩造和解,應該提示『法律』和解原則,而不是去『教訓』原告,也不是去『說理』,因為根本還沒審理,怎麼會有看法?很多法官要求雙方和解都是到了中後期發現很難判出個結果,才會按所有對答資料建議和解以節省大家資源。一開始就用『不是無的放矢』或『證據不足』的字眼來勸和就有『未審先判』的嫌疑,超出了法官要求和解的界限。

不過,我們退一步想,也許法官是太累了,積案太多,工作幸苦,才出此言,嘗試勸退原告以減少會『污染法院工作量』的政治訴訟案件。如果真是這樣,我們就只能更加的嘆口氣,說:

您看到了沒有,馬英九先生?這可是您的第二個官司啊!臺灣的司法真的是要好好改革了。

【註】據最新報導,馬英九律師賴素如表示,上次庭訊時,法官要求通知馬英九下次必須親自出庭,否則將拘提,並記明筆錄。但張文俊昨天說,是因為徐國勇反訴馬英九誣告,馬英九因而成了被告,必須到庭應訊,他才要求律師「請」馬英九出庭,並沒有說過「拘提」的話。
至於為何會說出「政治汙染法院」這句話,去年九月才從律師轉任法官的張文俊懊惱說,「我剛當法官不久,實在沒經驗,那句話不該講」。


【附錄】馬英九徐國勇互控案 法官:政治污染法院
(中央社╱台北四日電) 2008.02.04

中國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馬英九,不滿民主進步黨立委徐國勇與北市議員顏聖冠指摘他以特別費購買女性內衣,向法院提出誹謗自訴案;徐國勇、顏聖冠則反訴誣告。審判長張文俊指出,這種案子是政治污染法院,怎麼判都有人說話,希望兩造不要浪費司法資源。

張文俊表示,由於相關發票目前在最高法院審理的馬英九特別費案的案卷中,他將與合議庭其他法官評議,再決定是否向最高法院調卷。

徐國勇、顏聖冠於去年九月二十六日、二十九日兩度召開記者會,指控馬英九以購買女性內衣的發票核銷特別費。馬英九委任律師向台北地方法院提出刑事誹謗自訴案,並附帶民事求償新台幣兩百萬元及在聯合報、中國時報、自由時報刊登半版道歉啟示。馬英九今天首度因本案出庭。

馬英九指出,由於法院要求他親自出庭,若無正當理由,將予拘提,為尊重法院,今天親自到法院出庭。

馬英九表示,在特別費案件中,他是因為領據列報部分遭到起訴,徐國勇與顏聖冠所指控的女性用品店發票,是秘書余文自行取得、用以取代原始憑證的大額發票,屬單據核銷部份的特別費,與他無關。馬英九說,余文用來報帳的女性用品店發票,所購買的物品有可能是任何女性用品,例如泳衣、睡衣等物品,不見得是女性內衣,但兩人一口咬定是內衣,而且在內衣尺寸上做文章,可見兩人的言論具有真實惡意,這種移花接木的抹黑手法,有必要接受法律的糾正及制裁。

徐國勇指出,他們質疑的原始資料來自檢察官起訴書,當中指出特別費中有一張兩千八百四十二元購買女性內衣發票,這張發票到底作何使用,馬英九至今拒絕說明,他們身為民意代表,有權代表台北市民質問馬英九。
審判長張文俊詢問馬英九「你有必要這樣子嗎?(提告)」,徐國勇的批評並非無的放矢,提告不僅綁住徐國勇,也綁住自己,這種案子是政治污染法院,怎麼判都有人說話,希望兩造不要浪費司法資源。張文俊對馬英九說,就算法院三審均判決無罪也不代表清白,只是證據不夠而已,無論判決結果如何「喜歡你的人還是會聽你的話,不喜歡的則否」。

馬英九對法官的說法不願評論。他強調,自己不是好訟的人,由於徐國勇、顏聖冠兩度召開記者會,變本加厲散佈不實訊息,他在終止不當謠言的苦衷下才提出告訴,只要徐、顏兩人道歉,他就會撤回告訴。徐國勇回應指出,只要馬英九撤回告訴,相信法官會對誣告案做出適當處置。


仗義每都屠狗輩,負心多是讀書人。

本文於 修改第 5 次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7039&aid=2712894
引用者清單(1)
2008/02/08 14:22 【老痞子在UDN】 評論:法官諷馬:三審無罪真的清白?
 回應文章 頁/共2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
黑心法官張文俊素來就是台灣邪黨民進黨的深綠腦殘信徒
推薦0


請參與公投廢止台灣黑警交通警察開出罰單竟可領取罰單獎金
等級:6
留言加入好友

 

黑心法官張文俊素來就是台灣邪黨民進黨的深綠腦殘信徒

http://blog.udn.com/qqqwwwa01


陸客來「民主、自由、法治」的台灣觀光前要投保暴力意外死亡險,否則被貪腐集團民進黨打死了不理賠
黑心貪腐民進黨一個婚禮,光是元大一家就送禮金六百萬元,黑心貪腐台獨洗錢豬真夠貪的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7039&aid=2720633
真的,馬英九的律師該聲請張文俊法官迴避的。
推薦4


陳宜誠律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文章推薦人 (4)

渴望和平
華碩
ccoh
mioo

真的,馬英九的律師該聲請張文俊法官迴避的。

>> 退庭後,張文俊解釋,他並沒有藍綠色彩,他的話只是代表個人意見,並不代表法院;大家誤會他偏袒徐國勇,他個人雖有自己支持的政治人物,但審理本案絕對沒有成見。

這像話嗎?法官在開庭時講的話竟然只代表個人意見!

真是他X的,害我罵髒話。

>> 至於為何會說出「政治汙染法院」這句話,去年九月才從律師轉任法官的張文俊懊惱說,「我剛當法官不久,實在沒經驗,那句話不該講」。

可惜法官法還沒有通過。假如通過的話,不但要聲請該法官迴避審理此案,還該把這個法官移送法官懲戒委員會懲戒的


中國時報    A10/社會新聞           2008/02/06
 
法官諷馬 北院告誡
 
【王己由/台北報導】
  針對馬英九自訴徐國勇等人誹謗案,承審法官張文俊法庭上一席話,台北地方法院五日發布新聞稿,重申張法官內心並沒有影射或表達特定立場的意思,該院也將提醒法官審案,態度要平和、專心聽訟,不得任意斥責當事人或其他關係人。
 
  台北地院表示,張文俊法官所承審馬英九自訴徐國勇等人誹謗案件,因為屬於告訴乃論之罪,在庭訊告一段落後,張法官本於試行和解的善意,探詢馬英九能否撤回告訴。在勸諭雙方時,用語容有過於直率,未顧及在場人士感受之處,惟內心並無任何影射或表達特定立場之意。事後張法官也自覺不妥,向媒體和該院表示,日後會謹慎法庭用語。


 中國時報    A2/焦點新聞           2008/02/05
 
劉壽嵩:法官用字 應格外慎重
 
【劉鳳琴/台北報導】

  台北地院行政庭長劉壽嵩說,審理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馬英九與綠營民代互控案的法官張文俊,四日在庭上勸和,係出於善意,並沒有意圖影響、偏袒那一方的意思。

  劉壽嵩說,張法官是由律師轉任,去年九月才分發到台北地院,或因經驗不足,沒有注意到案件的敏感性,致在法庭上的勸和之詞遭不同的解讀。

  昨天晚報刊出庭審過程時,張文俊看到媒體的詮釋後也嚇了一大跳,他表示只是單純的勸和,沒想到會惹出這樣的風波。

  劉壽嵩表示,一般告訴乃論的案件,司法院過去也有函示,應先諭知和解,但是在用語上應當斟酌,尤其涉及政治敏感案件,原被告都有支持者在場旁聽,還有不同立場的媒體,法官諭知和解時的用字遣詞,應格外慎重。

  因張文俊事後也表示很難過,劉壽嵩為其緩頰說,昨天張法官在庭上的說詞並沒有政治意味,只是單純的勸和。


  司法院對此事則不願回應,僅表示已進入審判中的案子,由法官依職權獨立審判,司法院不會介入。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7039&aid=2716306
人民不須要一個受政治污染的法官,請把所得還給人民
推薦4


changcyf
等級:
留言加入好友

 
文章推薦人 (4)

渴望和平
墨鯉
ccoh
江海

這種法官在告訴社會大眾,他的判決未必會是公平,怎麼判都有人不滿意.

這不是廢話嗎,你只要依法判決就好,除非你心中早有偏袒,

因此不是政治污染法院,而是以自己寧願被政治污染.

納稅人不要你這種法官,你也已經不適任了,你應該主動去職,並向政治污染你判決那

些案子道歉,還要歸還你的所得,因為人民不須要一個受政治污染的法官.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7039&aid=2716182
說的好
推薦1


HYT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文章推薦人 (1)

墨鯉

誰在汙染法院?

不過是受理個誹謗案,法官張文俊竟在庭上訓斥馬英九,說他告徐國勇是「政治汙染法院」,還諷刺他就算特別費三審無罪定讞也未必真代表清白。張文俊不僅撈過界,也幾將自己變成誹謗案的加害人了。

如果此案當事人不是馬英九,而是一般民眾,碰到態度如此偏頗的法官,還敢期待自己得到公平審判嗎?張文俊辯稱,自己由律師轉任法官不久,經驗不足,因此說了「不該說」的話。這些解釋,已遮不住法官問案傲慢及專業素養不足的問題。一個眾所矚目的總統候選人尚且受到這種羞辱,尋常百姓在法庭豈非只能聽憑宰割?

再說,若法官希望當事人息訟,自該拿出「和事佬」的道理和身段,讓雙方信服。但張文俊卻連嘲帶諷,讓當事人愈發難堪,顯然無濟於事。張文俊要求雙方不要浪費司法「資源」,殊不知,他做的事卻是在揮霍司法「尊嚴」。

的確,政治人物的誹謗訴訟已氾濫至讓人厭惡的地步,但這並不意味所有案件均無是非可斷。只消看馬、謝陣營近日的激烈攻防,許多是無聊的口水,更多是暗藏惡意的汙蔑和抹黑,已至騷擾人心、妨害社會視聽的地步。可見,政治人物長期以來逞鬥口舌機鋒的惡習,並未隨民主進程而稍見節制。面對這種情勢,若司法人能勇於承擔,剖理釋法,好好辦出讓各界口服心服的一二案例,還怕不能戢止惡風、端正大是大非嗎?事實上,也唯有如此,才有助於節約司法資源。

怯於承擔的法官,不願面對是非,卻在那裡說些不負責任的大話,那才是汙染法院。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7039&aid=2715463
又 一案例
    回應給: 我所不知道的(devilsadvocate) 推薦0


野口女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連馬英九都如此對待  何況一般人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7039&aid=2715434
馬英九行使納稅人權力,正當並且理所當然。
    回應給: 我所不知道的(devilsadvocate) 推薦3


久遠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文章推薦人 (3)

渴望和平
HYT
我所不知道的

聽說少了監察院以後,司法院都變得很懶惰,拿薪水不幹活。今日看此法官一席話,並且是一個公務員在痛斥一個納稅義務人馬英九,深深令人感到這司法院實在需要重重的改革。

久遠個人也希望,如果哪個法官嫌工作辛苦,希望他早日引退,別繼續白領人民納稅錢。

馬英九的作為一點都沒錯,一但遭到汙蔑,不管有幾個想汙蔑馬英九先生,馬英九應該立刻於第一時間,馬上告。

堂堂正正的人,就堂堂正正的告,這不是什麼廝殺鬥爭。

不是馬英九拿刀砍人,也不是拿槍殺人,只是『告』而已。馬英九行使法律保護人民的納稅人權力,理所當然。

不應該受到污衊與污辱。

讓這種搞不清楚身分地位的司法官在那繼續擔任審判,不知還有多少可憐的納稅義務人會被其蹂躪。


今之三民主義,實吾先民所留。

因之對於認外學馬列主義為師之共產奸人,顯非漢族。考其根源,乃是外來蠻夷耳,因之認同其所建立之中華人民共和國為祖國者,皆為認賊作父之漢奸叛逆。

故以驅逐韃擄漢奸方為真正漢民族人之所為!_______________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7039&aid=2715184
台灣司法真是已經黑漆末路啦?
    回應給: HYT(hytang521) 推薦2


catling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文章推薦人 (2)

渴望和平
HYT

所以,在台灣的民主法治就是:
民進黨的立委,發言人,甚至總統候選人,都可以隨便誣衊指控馬英九,
只要是綠營的,沁彩罵人、沁采冤枉人,都沒關係?

國民黨的任何人被胡亂指控、抹黑,
特別是馬英九, 被綠營的人,一天照三餐亂講、亂牽拖,就是活該、死好?!

連要司法還一個公道,都還要讓偏頗的法官糟蹋、消遣?

台灣到底還有沒有天公道理啊?

台灣司法真是已經黑漆末路啦?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7039&aid=2714685
是這個人嗎?
推薦0


塔頂的鋼鐵鯊魚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用google亂查了一下,找到一個部落格,看起來好像是法官大人的。

blog: http://tw.myblog.yahoo.com/j-ond/

若真的是他,那麼他好像還是「有理想有抱負的青年」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7039&aid=2714483
法官是在告訴大家法院不是申張正義,維護人權的地方?
推薦3


Angel168
等級:
留言加入好友

 
文章推薦人 (3)

HYT
久遠
catling

那我們納稅養了一大群法官,作什麼??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7039&aid=2714260
在法院旁觀的經驗
推薦2


JohnWong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文章推薦人 (2)

catling
HYT

除了律師之外,相信大家接觸法官的機會不多
而我因為工作的關係,機會倒是不少
因為做資訊系統要教授操作方法,法官們常常是我講台下的學生
就近觀察他們的機會也很多

其實就很簡單的道理
人的品性好不好,和專業能力沒有多大關係,通常和環境有比較大的關係
而法官們因為國家給了太多的福利,加上有判生死的權力
大概有 2/3 都把自己當高高在上的神了
以為通曉法令就是一切
卻忘了這權力的賦予,是以要有公正中立為本衷
否則司法標誌也不會是個 ""

我很贊成要有適當的反制法令對付法官
沒有制衡的權宜措施,就貿然賦予法官莫大權力是相當危險的事
行為端正、處事公平的法官我當然尊敬
但是對於苟且濫權、偏袒己私的法官,不能讓他繼續危害司法
我衷心期望法官法能儘速通過


-= John Wong =-
MSN & E-Mail : johnwong1971@gmail.com
易曰:自天祐之,吉无不利。
子曰:祐者助也。
天之所助者順也,人之所助者信也,履信思乎順,又以尚賢也。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7039&aid=2714145
頁/共2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