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挑律師
如果我是一個無惡不作、無奸不犯的人,如果我是一個欺壓善良、霸佔欺詐別人財產的人,檢察官或相對人對我起訴或提出告訴,我要挑誰來當律師呢?如果眼前有謝長廷和馬英九的話,我絕對會挑謝長廷,絕對不挑馬英九。
雖然同樣是學法律的,謝長廷”只是”台大法律系畢業,而馬英九”堂堂是”哈佛大學法學博士,我為什麼要選學歷低的謝長廷,不選學歷高的馬英九。
馬英九是美國紐約大學法學碩士,美國哈佛大學法學博士,又擔任過美國波士頓第一銀行法律顧問、美國馬里蘭大學法學院研究顧問,這樣的學經歷為什麼還不能得到我的信任,反而我要去挑一個日本京都大學法哲學碩士呢?
光看最近的綠卡事件、政治獻金事件,謝長廷在設計議題、導引議題上的功力,把微小的問題轉化成嚴重的問題,把自己也收政治獻金的問題輕鬆轉化,與馬英九接受政治獻金的問題切割,就可以知道如果我挑謝長廷擔任律師,我相信謝長廷會幫我把所犯的一切罪行都淡化,可以把對方的小瑕疵擴大成窮兇極惡。說不定受害人還會被謝長廷引導到痛哭流涕,自覺罪孽[深重,才會害我去犯下這些罪行。說不定被我侵奪財產的人會自覺慚愧,是他誤解法律關係,並不是我欺壓善良、霸佔欺詐。
如果我選擇馬英九當律師,他會美化我的罪行嗎?他會幫我曲解我的欺壓霸佔行為嗎?他連全國百分之百有特支費的人幾乎都是同樣做法的事,都被檢察官”以詐欺的故意獲取不當之財”而起訴,檢察官在一、二審判決後還繼續追殺上訴。馬英九連一個幾乎所留學生都可能有的綠卡都被打成可以延燒超過一個星期的議題,他連一個幾乎所有政治人物都可能獲得的政治獻金,連指責他的人都自己承認也收取政治獻金的事件,弄成好像是他道德上有瑕疵。這樣的馬英九,我絕對不敢請他擔任我的辯護律師,因為他絕對沒有能耐幫我脫罪。
這讓我想起殺人劫色、無惡不作、震驚全台灣的陳進興犯罪集團(綁架並殺死白冰冰女兒白曉燕),可以把自己包裝成一個重家庭、愛妻子的人,可以把自己包裝成一個”溫和”的人,一切都是社會的錯,一切都是社會造成他犯罪,還順利操弄媒體,成功利用媒體,來讓強姦至少20個女人,至少殺死4個人的自己成為當時某程度上的”英雄人物”。如果不是陳進興已經伏法,我想請陳進興來幫我辯護,也一定比馬英九要強。
只是今天台灣人不是要選律師,台灣人要選的是總統。台灣人該選出什麼樣的人來擔任總統,才能帶領台灣走向國際,才能讓台灣國強民富,才能讓台灣社會恢復淳樸善良,才能讓台灣人民不分族群團結一起,才能讓台灣的弱勢族群得到應有的尊重?
成功的律師,只求勝利、不問是非、不擇手段的律師,只針對枝微末節尋找利基贏得對戰的律師,在台灣已經有一個陳水扁當總統,他的表現與對國家罄竹難書的功績,歷歷在目。3月22日的選舉,要再選一個同一家民進黨公司出品的,同樣律師出身的,同樣以嘴皮子聞名的律師來當總統嗎?
總統不是要用來打官司用的,我們真的要用選律師的思維來選擇國家命運的掌舵者嗎?
註:陳進興小檔案(資料來源:維基百科)
在犯下1997年的多起重大案件以前,陳進興自海軍陸戰隊退伍時就曾因其他案件入綠島管訓,並且在1987年出獄。1997年4月14日,陳進興與另兩位嫌犯林春生與高天民,綁架了藝人白冰冰的女兒白曉燕,並要求贖款。而白曉燕的屍體在4月28日被發現。6月6日又綁架臺北縣議員蔡明堂,8月8日再度綁架一名北投陳姓商人。
到了8月19日,陳進興與另兩人在臺北市五常街與警方展開槍戰,其中林春生被擊斃,同時造成一位警察曹立民殉職。10月23日,陳進興與高天民殺害了方保芳診所中的整形醫師方保芳夫婦,並姦殺其中的護士鄭文喻。後來高天民在11月17日的圍捕行動中自殺身亡。
1997年11月18日,陳進興在臺北市北投區行義路挾持南非駐中華民國大使館的武官卓懋祺(McGill Alexander)一家人(註:槍傷南非駐華武官及其大女兒),並且在官邸與警察對峙。最後在與臺北市刑警大隊長侯友宜(註:現任警政署長)談判之後投降並落網,此外當時臺灣政治人物謝長廷(註:2008年民進黨總統候選人)也參與了談判。
後來檢驗發現,陳進興在逃亡期間至少強姦了約20名女性。1998年1月23日,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判處陳進興五個死刑與兩個無期徒刑。1999年10月6日槍決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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