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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dn城市政治社會公共議題【青春鐵馬向前行】城市/討論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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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哪一條放棄綠卡?一條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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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pish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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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ncess蕾蕾☆
中華民族的端午節
閃電狼
HowardLuo
mioo
摩摩地卡
傌偀仇
HYT
○。LIN。○
老楊

more...

(這篇文章本來貼在中時talking bar。最近來到這裡,覺得版面不錯,就先搬過來看看囉。)

什麼叫策略?簡單的來說,出招前先想好對方會回哪一招,設法讓對方的回應落入自己的圈套。

很多人說馬英九去正式聲請註銷綠卡就好了。真的去註銷,謝長廷會怎麼說?看吧!如果早就放棄綠卡,何需註銷?明明是被我抓到了才去取消綠卡。當初你就是說謊!

從這點來說,我算是蠻佩服謝長廷的,他能打敗民進黨內幾乎所有派系,包括蘇貞昌與新潮流,沒有三兩下子是不行的,但是大家也看出來,很多人輸得並不服氣。「奸巧」並不是浪得虛名。

怎麼說呢?當謝長廷質問馬英九:「是如何放棄、何時放棄、根據什麼法律放棄綠卡?謝長廷再問,所謂的『自動失效』,法律上是怎麼說?」一般人聽起來覺得沒問題,但稍懂法律的人,馬上就知道:「靠!來這招,真賊!」

為什麼?就算馬英九沒說謊,列出法條,也無法幫馬英九多大的忙。會愈說愈不清楚。因為台灣和美國,是不同的法系。

如果唸過法律系一年級或修過法學緒論,你一定不陌生「英美法系」與「大陸法系」這兩個名詞(忘記的話可以上網查),法學專業出身的謝長廷當然清楚。

台灣屬於大陸法系,也是所謂的成文法系。成文法系的特點就是法律要規定得清清楚楚,比如說放棄綠卡,法律就會規定:「放棄綠卡,必須合乎下列要件之一:第一,去AIT填寫聲請表格,第二,申請非移民簽證,第三,…. 」沒有符合這些條件,法律上你的綠卡就沒有放棄。

美國屬於不成文法系,就是說他們的法律條文往往只有觀念原則,不是非常完整清楚。像放棄綠卡,法律可能就說得很籠統,甚至可能沒有清楚規定什麼的行為算是放棄綠卡,而是以其它的法條延伸,或由以前的判例來補充。比如說法律上的定義是這樣的:綠卡持有人返回美國,是被視為一種暫時離境的特殊移民。[參考法條: INA §101(a)(27)(A)] 。「暫時離境」是什麼?再由之前的案例補充[參考Chavez-Ramirez v. INS (9th Cir. 1986)] ,延伸出當事者有長久停留在國外的「意願」,就視同「非暫時離境」以及「放棄綠卡」這樣的一個概念出來。

聽起來很複雜不是嗎?沒錯!所以所謂的「放棄綠卡」,法律上沒有單一法條來加以明確定義什麼樣的行為算「長久停留在國外的意願」什麼不算,它而是由許多其它的法律與案例累積起來的一個觀念。你說,法律上沒清楚定義,就是沒有「放棄綠卡」這樣一個東西囉?錯!這是成文法系的邏輯。移民局的網頁,很清楚規定有什麼狀況下會被移民局視為放棄綠卡,今天的聯合新聞網有說明其中四項。(可以按我

如果沒有「放棄綠卡」這個法律概念,則移民局官員不可以用這個理由來沒收綠卡,否則就是移民官違法。但是相反地,由於這只是一個組合延伸起來的法律概念,沒有單一法律條文定義與規範其範圍,縱使移民局可以單方面認定,但還是有很多跟移民法庭爭辯的空間,這就是為什麼律師很重要的原因。美國律師很賺錢,就是因為在不成文法系的國家,法律上有太多可以爭辯的空間,一般人根本沒辦法參與理解。

回過頭來看謝長廷,法學博士的他,他很清楚馬英九的「放棄綠卡」或「自動失效」,在不成文法系的美國,很難用法律清楚說明,因為還要在佐以很多的案例及延伸觀念。他卻要求馬英九這樣做,因為他知道,習慣於成文法系下的台灣民眾,是很難以接受法律沒清楚定義的東西。會很直覺以為「法律沒規定這樣做就算放棄,就是沒失效,沒放棄」這樣一個邏輯。意圖用台灣人的思考邏輯,拿來套在對美國法律的解讀上,來對台灣人推銷,這就是謝長廷的策略。

你可以說他很聰明,或換個角度說,很詐。


後記:我覺得馬英九目前的答覆是正確的。因為申辦非移民(觀光/商務)簽證必須先放棄綠卡。這是AIT與美國大使館的作業程序之一。其次,移民法的規範與案例,是以持卡人必須連續無中斷地保持回美國的意願(a continuous uninterrupted intention)所以只要主觀意願上放棄綠卡一秒鐘,縱使沒有任何行為表示,也算是放棄了。請注意,不成文法規範是以意願(intention)
為主,雖然說意願要用行動證明,但只要馬英九說一聲,我沒有想回美國定居的意願與計畫。那怕只有說出口一秒鐘,或是以非移民身份申請簽證或報稅。這些就都符合移民法放棄綠卡的要求。將來要是馬英九想打官司保留綠卡,法官發現他曾經說出不想回美國的話,絕對敗訴。不用填表。填表才算數,是成文法系的思考邏輯。台灣人很難想像。

我有續篇喔

參考網頁:

第一:美國移民局關於放棄綠卡的說明。www.uscis.gov. 然後選左邊"More Information"下的"Permanent Residence (green card)" 進去後按右邊的"Now That You are a Permanent Resident" 現在下面有一段"Maintaining Permanent Residence"說明如何保有綠卡身份以及何狀況下會視為放棄綠卡。

第二,美國移民律師(Reeves and Associates)的網頁http://rreeves.com/news_article.asp?aid=329



本文於 修改第 6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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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有人指出這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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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hengr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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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T
台北

國民黨不需要正式由黨部提出這個觀點, 但可以通過媒體把這個觀點解釋給民眾聽, 並強調, 國民黨沒有質疑拿[台胞證]的人的國家認同,而只是指出謝長廷玩國家認同的虛偽,自己是玻璃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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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看清老謝的奸計,說清楚了就別再理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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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ukw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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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T

只要看清老謝的奸計,說清楚了就別再理他了!

大家愈理他他愈得意,媒體已經盲目到被操縱而不自覺,不要連我們人民都

一起被他操縱!豈不是助紂為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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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其必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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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如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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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T

謝長廷批綠卡,已經得罪了一堆有綠卡的台灣人,所以,馬團隊不能再質疑謝有台胞證就不愛台灣,那不是會得罪更多拿台胞證的台灣人嗎?

我覺得馬英九解釋的夠清楚了,是那些好事的媒體,唯恐天下不亂,陪謝長廷小事化大搏版面罷了。倒是馬團隊對謝長廷的提問太繁雜,應該找一個爆炸性的議題,讓謝長廷無法迴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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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都有機會能競選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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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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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dminton
HYT

謝長廷批馬英九是貴公子富家子弟,可是由謝長廷光是聯發科就有五萬多股的數量還有其他的股票沒算在內,以94年單股最低價位170元來計算,合計就要一千七百萬元以上,請問謝長廷以高雄市長和行政院長合計不到8年短暫任期的薪水而卸任後又出國到處遊,就算不吃不喝有可能儲蓄上千萬的資金買聯發科嗎?
而他不必用發票申報的特別費支出部份比收入多卻無法對選民清楚交代那一部分的去向,加上其他弊案的收賄金額,可以合理懷疑就是拿去作為買聯發科的資金,?調單位應該查清楚給國人一個明確的交代。請謝長廷在48小時內也該公開向選民說清楚講明白,讓選民知道你的清廉和誠信度到底是否符合你要求別人的標準。

人人都有機會能競選總統,謝長廷若真要用綠卡清算方式的奧步打總統選戰,那麼為避免日後總統候選人的忠誠度被質疑,請謝長廷於48小時內要先公開對選民宣布他若當選後絕對會針對綠卡的持有方式和失效期限做修憲。
更要明白修憲凡是曾持有美國綠卡或外國護照的台灣人一律都得放棄中華民國的國籍,甚至也不能有出國的紀錄,才算是真正的愛台灣對中華民國夠忠誠。如果他無法做到那就表示他不夠愛台灣而且對國家的忠誠度也不夠,那就儘早自行宣布退選別再丟人現眼。否則到322選票就能讓他知道選民是否能認同他的選舉奧步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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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意思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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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hengr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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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T
現代孔明陶朱公

既然謝長廷曾經有過[台胞證], 他有什麼資格質疑馬英九的美國綠卡? 

我不是說有[台胞證]是什麼大不了的事, 而是說如果馬英九曾經有美國綠卡是嚴重的事, 那謝長廷曾經有過[台胞證], 曾經承認自己是中國的[同胞], 不是更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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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如果不愛國~那個時代的留學生就沒有愛國青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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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孔明陶朱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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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T
台北

馬是在美國留學期間辦綠卡

那個時代的留學生有綠卡有甚麼奇怪的

大家都是來來來來台大 去去去 去美國

馬後來願意回台灣工作已經是很愛國的青年了


☆☆☆開張天岸馬 奇逸人中龍☆☆☆



本文於 修改第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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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開始,綠人必定認為馬英九可以一招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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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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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知

從外表可以看出人的內心,有人特別明顯。

27-28日,綠人必定認為馬英九隱瞞有效的綠卡,可以一招出局。此人外表一付正義凜然的樣子,講話極為誇張自信,表情很大。29日此人外表縮回正常,表示綠人也知道馬英九的綠卡確實失效。

剛開始,綠人認為馬英九可以一招出局,現在綠人正設法從綠卡議題中取利。現在說什麼危機處理不好...,都是設法從綠卡議題中取利。

事實綠卡議題根本不是危機處理問題,而是馬英九疏忽綠人的心機。大家耐心的陪綠人玩,馬英九已經不會再吃虧。



本文於 修改第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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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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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如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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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長廷「曾經」有過台胞證,而台胞證不是永久居留證,只是取代中華民國護照的的一種旅行證件,因為中共不承認中華民國的護照,就好像我國參加國際比賽時使用的中華台北的旗子。

在形勢比人強的國際現實下,這是唯一能走出台灣的方式。與其躲在台灣罵中共,不如面對現實,認清台灣在世界的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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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我當然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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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hengr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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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用深綠的意識型態眼光看, 接受[台灣同胞證], 就是接受和承認自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的[台灣同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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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胞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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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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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胞証不是中國的永久居留證,而是特別發給台灣人的中國通行證,上面有有效日期的,期限到了,要辦延期,否則就給滾回台灣去。拿了台胞證,代表你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民,但是住在台灣,身份特殊。

基本上,台胞證是中共政府拿來自慰用的。明明管不到台灣,卻假裝台灣受它的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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