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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國家應期待「法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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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mon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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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nthia Tseng
華碩
台北

 (本文970109榮登《聯合新聞網》《國內要聞》《拼大選藍綠動態》)

我們在過去有許多「想當然爾的想法」(請注意是「想法」不是「信念」),諸如:法官「一定會」公平執法、軍人「一定能」犠牲性命保衛國家、文官「一定以」國家大局為重摒除派系利益、總統「一定會」帶領國家往正確發展的方向等等。 難道這些「一定」還要用法律規範嗎?

當有一天有人在電視大喊「○○錯了嗎?○○錯了嗎?難道○○錯了嗎?」成立特偵組或廉政局「難道」不會是政客利用的花招嗎?「難道」沒想過要有「法官法」和「檢察官」法牽制獨立的司法嗎?我們會不會有爛法官和烏龍判決?司法獨立會不會變成司法獨裁?你會問這些法律沒規範嗎?其實你問的「一定」與「難道」是同一件事!

如果我們是法治國家,這些都應該法律規範,不能僅靠信念。不符合當權者的判決書會不會影響法官考績?但至少要能做到程序正義、當事人權益保障、司法昏官被品質監督。法治化也是我們和對岸競爭的優勢。

馬先生反控檢察官事件引發爭議即是法治不周延下的當事人自力救濟,屬於法律攻防的技巧性,大眾若以「告官就一定是壞事」去討論是非就模糊焦點。

郭台銘早年做連接器被告得凶,後來懂得建立台商最大的智財法務部門,反控原本用智財法務牽制他的廠商,對於智財爭議有本事兩造會用互控,迫使對方上談判桌就雙方智財多寡協議出路。馬先生在二審宣判感言也提到「這一切的不白之冤,既曾加諸於我,也就可能加諸其他人民身上。」這和筆者本版論述「寫在特支費一審宣判前」的用意相同,連馬先生法學博士都會被法律修理成如此,何況法律素養不足對三審程序面不瞭解的小百姓!

法律在技術面有時不是用來講道理的,適當的提告不一定是要告倒對方,相關案件可以申請關係人(如他案提告對象)迴避程序,有興訟止訟的效果,屬於技巧性攻防策略,倒不一定要講道理或贏得終判,或簡單說是「對詐騙集團手段要靈活點」。

然而,法律也有局限性,在電視上指著「○○○賄選被抓到了!」,在選罷法中「難道」沒有影響選舉結果的必然性嗎?法官也點出了有限性和未來修法方向。但至少大學就考上執照當過律師的也必須學著得用「有人講......」、「支持者說......」間接迴避,因為這一塊己經「法律化」,而不是用「一定會」、「難道」來規範。

法治國家不一定要選擇相信司法,威權有時也會比民主強力有效,國家一定要選擇「法治而不是人治」!



本文於 修改第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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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交接也要立法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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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mon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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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2)

Cynthia Tseng
華碩

陳水扁在「世紀首航」著作中花了不少篇幅抱怨政黨輪替時多半是儀式交接缺乏實質交接,「包括政府內部一些涉及兩岸、軍事......財經政策的檔案、情報、機密專案都沒有完整移交」,現在到是全世界政府都在觀察我國322到520間會發生什麼狀況,原本這些都是「這還用說的事」,但我們已邁入法治國家,我們需要「政府交接法」、「總統副總統職務交接條例」等相關立法來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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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避」的攻防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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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mon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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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問題用法律解,特別費反控檢方偏頗,可以在其它相關案件如國發院土地案訴請關係人迴避。

「迴避」的攻防技巧並非真正對檢察官個人攻擊,目的不在輸贏在於一定期間內訴請迴避,請網友理性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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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怕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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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mon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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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2)

Cynthia Tseng
華碩

在國人社會中習慣息事寧人,英美法系國家卻是習慣法治解決爭議,即使目前無爭議日後恐生爭議的契約也可以由法院或律師公證為之,然而,國人講信義的美德雖是正確,仍無法約束政治道德。當然無端興訟没有意義,若徒「法」不行問題訴諸「術、勢」並不是好方法,術如鑽巧門、勢如威權、後人終受其害。

馬先生官司即已上法院,當然就該走完法律的程序,本版也有多篇討論認為馬先生不應反訟或檢方不應上訴三審,筆者對其它網友發表論點亦予尊重故不方便循已發表討論串另起新題。馬先生若認為檢方有所偏頗涉有政治立場恐有影響其它相關訴訟,提出反訟可有利其它類似被告聲請迴避程序,俾利審判公平。在公務員訓練中,解決問題應「有法依法、無法依例、無法無例、公聽創例」,檢方不棄不捨進行上訴,亦是日後相關問題創下法例,吾人應平常心給予支持。我們是法治國家,最終應能以「法官法」規範司法人員並維護其公正清譽,也是全民之福。

「軍隊國家化」是經國先生解除戒嚴的重要工作之一,平心而言建立過程是李總統任期內,民國89年1月29日公告施行的「國防法」第五條:中華民國陸海空軍,應服膺憲法,效忠國家,愛護人民,克盡職責,以確保國家安全。軍人保護國家「難道」還用立下文字嗎?是的,包括領導人在內一切都應以法治規範,法官當然也要法官法。民進黨政府常常把歷年社會共同努力掠美為政績,單以陳致中服預備軍官役為例,操刀者即為前任對務役預備軍官考選業務副處長,相關出力軍法與人事將領個個名器酬庸。歷史上,以酬庸功臣立威難能久長,唯才是用甚至是重用敵賢,建立法治方能長治久安,未來領導人豈可不慎?

工程師治國到法律人治國,從開發中到已開發,都沒有方向問題,有問題的是法律人是否給工程師發揮空間?法律人是否願意放下政治利益無私建立法治?而不是名器酬庸部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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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連到新聞網,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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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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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作者的好文,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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