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回本城市首頁 青春鐵馬向前行
市長:青春鐵馬向前行  副市長: 天天天開心
加入本城市推薦本城市加入我的最愛訂閱最新文章
udn城市政治社會公共議題【青春鐵馬向前行】城市/討論區/
討論區不分版 字體:
看回應文章  上一個討論主題 回文章列表 下一個討論主題
大人物到網上混,應該要知道的三件事:以陳長文大律師為例子
 瀏覽3,227|回應18推薦6

時季常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文章推薦人 (6)

曾太公
麥芽糖
Scent
文俠隱
時季常
現代孔明陶朱公

引用文章司法改革的急迫性 The Urgency of Tackling Judicial Reform

內行人講外行話:陳長文說中國連最原始的司法制度都沒有

陳長文是台灣有名的律師,在李登輝當政的時候就是紅人,現在又是馬英九的委任律師,而他的弟子羅智強,現在更是馬英九的發言人,我們可以想像當馬英九當選總統後,陳長文會有多紅。

閱讀陳律師的文章,我是有一些尊敬的,他的許多主張和見解,不論嚴謹程度如何,出發點總是良善的,思考是清楚的,而本身的人格和操守,至今也沒聽過什麼批評。可惜的是,陳律師的心胸度量,仍然有相當的改善空間,更麻煩的是,俗語說少年得志大不幸,陳長文顯然不知道自己的不足之處,心高氣傲,殊無謙遜之心。何以見之?從他以及他的代言人在聯網的網誌裡頭對讀者的留言的處理方式,即可見一斑。

所謂大人者能就下,禮賢下士,陳長文大律師或許少年得志,對待網友相當佢傲,好像是認為我們這些凡夫俗子,除了對他表示欽佩贊賞,除外就不配和他講話的樣子,遑論對他所說的話提出疑問。動不動就刪網友的留言,對他所說的話,稍有疑問的,就放入黑名單當中。

陳長文最近在網誌上發表了司法改革的急迫性一文,將之列為重要精選,一開頭就說,一直到晚清,中國都沒有司法制度,連最原始的都沒有。小弟看了大吃一驚,這麼沒有常識的話,竟然是出自於一個整天和法律打交道的大律師之口。

就算從秦始皇才開始算好了,中國的文明史和政府組織,最少最少也有二千多年了,而且二千多年來,除了少數幾個時期是多國並列,大部份時期都是以大帝國的形式存在。這麼長久而巨大的大帝國,如果沒有司法制度,如何決獄?陳長文另外還表示,中國的司法決斷,都只在帝王的旨意辦事,試問,如此巨大的帝國,若無司法制度,光憑帝王一人,怎麼可能處理得完?莫非中國皇帝,個個真的神明,一夕之間,可以縱橫大江南北,無所不在?又或全中國司法案件,全部都要轉運京師,由皇帝一人批定?

像明朝有位皇帝(明神宗?),二十年不上朝,莫非那二十年,中國的司法全部停擺了?

若無司法制度,國家如何正常行使公權力?陳長文的意見,好像是說,中國二三千年來,各朝各代都是以土匪打架的方式在統治一樣。殊不知,即使是一般幫派,只要稍有規模,也會有他們的司法體制,只是規模較小,管理範圍不如國家廣大罷了。

小弟衷心建議陳長文律師三點:第一,要考慮自己身份,重要文章儘量不談無關之語,以免自曝其短。第二,心胸氣量應多涵養,要知人外有人,天外有外,先生今日之成就,固有努力的成份,也有不少是運氣和背景,無須太過驕傲。第三,網路世界,沒有大小,一律平等,阿狗阿貓和帝王將相,都是平起平坐,先生最好有此認識,以免自取其辱。

小人物受氣包謹致。



本文於 修改第 2 次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7039&aid=2634575
引用者清單(1)
2008/01/10 04:47 【不平則鳴】 眼光 胸襟 氣度
 回應文章 頁/共2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
你能證明過去中國的確沒有司法制度嗎?
    回應給: Alex(Alex) 推薦1


時季常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文章推薦人 (1)

泥土‧‧‧郭譽孚

拿個rule of law 或是rule by law出來,並不能證明什麼,這些本來都是抽象的字詞。但陳長文確確實實的說了,中國沒有司法制度,這是無法辯駁的。

如果你想替陳長文和他的學生們說話,那你應該來證明中國的確沒有司法制度,而不是在那裡講些不相干的話,甚至來對我做無根據的人身攻擊。

長久以來,許多受過現代教育的人,對事情的看法往往以西方人的想法和角度為依歸。像以前我還聽過有人說,國家的觀念到了十七世紀才有,這從西歐人的角度來看,是有可能的,但從世界的角度來看,就很可笑了。猶太人亡國數千年,如果沒有國家的觀念,那來亡國這個名詞呢?中國至遲在春秋時代,就已經有國家觀念了,否則那會有復國,尊王攘夷,亡國奴等等這種說法呢。

Alex(Alex)再會辯,我不相信你有辦法證明過去中國的確沒有司法制度。所以,這事到此告一段落吧,別弄得好像大家有仇一樣,那天在那個場合遇到了,彼此都尷尬,不是嗎?

我對陳長文以及他的網誌經營人的批評還有一項,那就是態度佢傲,對網友無禮。不知先生的看法如何?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7039&aid=2640604
何以還這麼高傲堅持自己是對的?
推薦0


Alex
等級:
留言加入好友

 
開欄文作者將陳長文的文章都整個誤解了,而且誤解的根源是來自於對rule of law字義的不瞭解,何以還這麼高傲堅持自己是對的?我相信陳長文本人不會在這裏上網回應,也不知道有這麼一個人讀錯他寫的文章,欄主在這裏打一個不會去回應的人,想證明什麼?

rule of law與rule by law是很基本的政治學概念,不需要很深的知識基礎就可以理解。一般而言,對這兩個概念有所瞭解的讀者讀到中文「法治」這兩個字會很小心,他們會先設法瞭解作者筆下的「法治」意義指的是rule of law還是rule by law,然後再去瞭解作者筆下的司法制度是那一個概念下的制度。陳長文並沒有寫錯,欄主曝露出來的,不是陳長文的實力不足,而是欄主自己程度不夠,而且十分高傲。

===========================================================
開文欄主沒有瞭解陳長文的文章,陳文若以其英文原文去理解會比較清楚:

"China never had the long tradition of rule of law that existed in the West. That concept was introduced only in the late Qing Dynasty, through “gunboat diplomacy,” when the foreign powers set up extraterritorial jurisdictions within China. They had sought to trade with China, only to find that China lacked even a primitive court system, let alone written laws regulating commerce. As a result, they established their own court systems on Chinese soil."

在該段文句中,陳長文提到的法治是rule of law ,而且全篇是以rule of law的觀點去寫,而不是rule by law。但一般中文譯文中都將它們翻譯成「法治」,以致於在過去不少人一提到法治,往往就以為中國自古以來即有法治或司法制度。事實上他們所指的是rule by law,也就是統治者為了有效統治人民,自行片面訂定法律。






本文於 修改第 2 次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7039&aid=2640565
態度問題
    回應給: Scent(Scent) 推薦0


時季常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寫出沒常識的可笑文章,誰都可能發生,包括小弟在內,但是在受人指正時,態度很重要。

另外,對一個知名人物和不知名人物的要求是不一樣的。陳長文是有名的大律師,對他的要求當然要高一些,他自己也應該要自我要求高一些。這是做大人物的代價,因為大人物的影響力太大了。像單一選區這麼不民主的制度,如果不是那些大人物在那裡鼔吹,一般老百姓怎麼會受影響得這麼深;像十年教改,如果不是那些大人物在那裡亂說,老百姓怎麼會同意讓他們採用那些糟糕的政策。

陳長文的問題是態度太過佢傲,古云少年得志大不幸,指的就是這一點。請不要誤會,我對他還是有相當的尊敬的,我只是驚訝於他竟然會講出這麼沒有常識的話:「中國連最原始的司法制度都沒有。」也不滿於他的學生以他的名義經營會客室小二網誌的傲慢態度。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7039&aid=2640549
rule of law與rule by law
推薦2


Alex
等級:
留言加入好友

 
文章推薦人 (2)

Das Reich
台北

開欄欄主根本沒有瞭解陳長文的文章,率爾為文批評。我們先以陳文的英文原文去理解會比較清楚:

"China never had the long tradition of rule of law that existed in the West. That concept was introduced only in the late Qing Dynasty, through “gunboat diplomacy,” when the foreign powers set up extraterritorial jurisdictions within China. They had sought to trade with China, only to find that China lacked even a primitive court system, let alone written laws regulating commerce. As a result, they established their own court systems on Chinese soil."

在該段文句中,陳長文提到的法治是rule of law ,而且全篇是以rule of law的觀點去寫司法系統,而不是rule by law。但一般中文譯文中都將之翻譯成「法治」,以致於在過去不少人一提到法治,往往就以中國自古以來即有法治去駁斥。事實上他們所指的是rule by law,也就是統治者自行訂定法律,以有效統治人民。韓非法家概念下的「法治」在分類上即屬於rule by law。

陳長文本人似乎也知道很多人根本不懂這兩個不同概念的分野,因此他在中英文中都特別寫下較長的詞彙:long tradition rule of law that existed in the West與「西方的法治傳統」,但還是被不懂的人誤解與誤讀。

「中國一直沒有西方的法治傳統-這個觀念在晚清隨著西方列強的「艦砲外交」才引進,當時各國紛紛在中國境內行使治外法權。列強想和中國從事貿易,卻發現中國連最原始的司法制度都沒有,更別提規範商業行為的法條了。於是,他們選擇在中國境內建立自己的司法制度。」
.
.
.





本文於 修改第 7 次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7039&aid=2639988
我不認為陳長文是“混”
    回應給: 時季常(受氣包)(ubhuang) 推薦1


華碩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文章推薦人 (1)

台北

陳長文在國內的風評很高

他和羅智強一起出的書──「法律人你為何不生氣」值得大家讀一下。

網路貼文的是陳長文的學生。

幫馬英九打特別費的大律師宋耀明律師,是陳長文理律辦公室的律師群之一。

*********

司法改革的急迫性 The Urgency of Tackling Judicial Reform

這是一個由陳長文先生的學生與同事和朋友發起,所共同架設的部落格。編者不只一位,而是多位;盡可能地把陳長文先生的理念、想法以及對於國家社會關懷所發表的文章作一些整理,您可以透過這個部落格瞭解陳長文先生的思維邏輯、理念架構以及長期對於弱勢團體的付出與行動。誠摯地希望這樣的理念與想法可以有您的支持與回應!!



本文於 修改第 2 次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藍營有許多很專業,但固執的人
    回應給: 時季常(受氣包)(ubhuang) 推薦0


台北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本人發現藍營有許多很專業,但固執的人。因為太專業往往讓一般人民搞不懂。所以中華民國政權會讓金光黨騙走。

本人長期觀察人性,發現馬英九選的很辛苦。馬英九面臨許多專業人士:名嘴、大律師、大老、高級金光黨、超級神探..。每個人都有意見,卻都不盡人意,馬英九怎可能完全聽從一個人的意見?

那些人對付馬英九猶如一個陣,馬英九在陣中央,但被圍攻。今天名嘴罵一下,明天換大老、高級金光黨、..。如果馬英九有一點縱橫家修養,可以佈陣保護自己或出擊。我認為馬英九很勇〈不信,捫心自問你會不會逃避?〉,自己有所堅持。所以,本人只願意支持馬英九。

大家都聽過書生如何如何,事實藍營有許多書生。如果藍營不團結等著被七勢力分化!



本文於 修改第 9 次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7039&aid=2637480
謝謝您的提醒(非當事人)
    回應給: 時季常(受氣包)(ubhuang) 推薦1


Scent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文章推薦人 (1)

文俠隱

看到您的文章,頗有感觸,故此回應一下。


我不是大人物,只是個市井小民,
但我亦經常寫出一些缺乏常識的可笑文章,
回頭看時,只覺得十分羞愧。


我會改進,謝謝您。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7039&aid=2637174
自己推薦一下
推薦2


時季常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文章推薦人 (2)

泥土‧‧‧郭譽孚
文俠隱

從來沒有在自己的文章按推薦,但是推薦的人實在太少了,這次破例一下。

本文於 修改第 1 次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7039&aid=2636953
頁/共2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