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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告檢察官,史上頭一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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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告檢察官,史上頭一招 
新聞報導馬英九,因檢察官侯寬仁,作不實筆錄,讓他蒙受不白之冤,所以才會決定透過提告來推動司法改革。吐嘈王持平論:「站在司法改革立場,馬英九告官有理,至於讓是否讓他蒙受不白之冤?暫且不談了!(吐嘈王另有蛙見,改天發表)
檢查官執法玩法,被管理者,人權豪無保障,司法早在馬英九當法務部長時就該改革,等到現在,馬英九自己被修理,才想到要改革,遲來的覺悟,比不知不覺好多了!
檢察官控告被告,筆錄與問答錄音帶不一樣,而且「意義相反」,錄音帶、紀錄證據具在,侯寬仁連「瞎掰」都免了!「陳堂供證,有誰敢造假?」 「就是有!」 「是誰?」 「是以公正出名的檢察官侯寬仁!」 「他偽造變造文書控訴誰?」 「控訴有法學素養、政治名人、有錢請的起大律師的馬英九!」
各位看官,如是你我,被執法著唬、騙、坑,有機會翻盤嗎?侯寬仁當檢察官,用此法公訴人,就只有整馬英九這一次!?你信嗎?其他檢察官都比侯寬仁優秀?不會幹這狗屁倒灶的事?你信嗎?我吐嘈王就不信!除非檢察官「不是人!」。
刑法第15章偽造文書、印、文罪,211條、213條可是7年以下重罪,檢察官常拿這「伺候人」,自己怎會不知道?習慣「吃定老百性」罷了!夜路走多了!這次碰到鬼,踢到鐵板了!
馬英久如是認為自己被侯寬仁污陷,蒙受不白之冤,因報復而提控告,吐嘈王認為,以總統候選人身份,高度不夠!但透過提告來推動司法改革,為以前被坑的人,吐一口氣,為將來立法:、「口供錄音帶,應攷備,雙方各持一份」,這可是「遲來的天上聖母娘娘」!
吐嘈王的個人網站
本文於 修改第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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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05 09:53 |
【政治反斗城】 |
看主人打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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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24日電子媒體報導 :
副總統吳敦義要某週刊對不實報導道歉 , 否則提告 !
台灣兩 "港媒" 雖然與名嘴 , 立院 , 同列亂源 , 但爆料的正確率不是零 . 若不是e週刊及蘋果報的 "亂報" , 政治動物的惡形惡狀 , 只有天知道 .
吳敦義如問心無愧 , 第一時間就該提告 , 現在爆出樁腳 , 友人 , 小姨 , 大嫂 ...才吆提告 , 是否是老羞成怒 !
官告民也是頭一招 , 吳敦義如玩真的 , 就提 "自訴" , 直接法院見 , 不要告檢查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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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檢署不起訴處分 , 不了了之 , 檢察官當然官官相護 !
如果馬英九玩真的 , 應向法院提起自訴 , 不要經地檢署 !
林益世案 , 可是玩真的 , 因他是自己人 , 不迅速切割 , 可會燒到自己 , 嚴辦自己人 , 又不會被民進黨指為政治迫害 , 也不會得罪支持綠營選民 .
林益世內外夾攻 , 沒人會同情 , 雖死不了 , 但有命活著出來 , 海外可有7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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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2012年回固2008年回顧不知兄所言 , 不知兄先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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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暴力,何時不在?
我贊成馬英九提告,替我們這些小人物出口鳥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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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個要選總統的人,又當過法務部長的人,居然玩這種小孩遊戲?"虧侯寬仁敢講,吐嘈王不敢聽! 如馬英九不是選總統的人, 又沒當過法務部長,不就被你當小孩耍了嗎 ? 白紙黑字, 與事實相背的筆錄,你要給個交待, 如是作業蘇疏失,作個道歉,我們也是可以體諒,但面對被"捉包".豪無悔意!那擺明的是"要作政治人物的打手", 把志業當賭本,押注某政黨, 就算馬英九願意原諒侯寬仁,我們老百信是可忍熟不可忍?何況,馬英九說了,是為了提升司法體系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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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犯法, 與庶民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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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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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刻意入人於罪, 本來就應該被告.
如果有注意美國新聞的人也許會知道,
2006 年美國杜克大學發生疑似白人曲棍球員強暴非裔女子的案子
承辦檢察官 Mike Nifong 一口咬定白人球員有罪並起訴曲棍球員
為了達到將三名球員定罪的目的, 甚至將 DNA 之檢驗報告扣住不發,
使被告律師無法在平等的位置上為被告之清白辯護
但 2007 三位球員最終無罪開釋,
Nifong 檢察官被吊銷執照, 並遭到被控球員之民事賠償訴訟
決定吊銷檢察官之北卡司法懲戒委員會主席說 Nifong 檢察官是 "自私與自我欺騙" (self-interest and self-deception) 衝昏頭, 下才會對三位球員窮追猛打.
Nifong 承認了自己的錯誤, 並表示希望自己的受懲罰, 能夠恢復民眾對美國司法的信心.
我把這個故事說出來,
只是希望大家知道, 檢察官為了衝績效, 是可能犯錯的
那是不是檢察官犯錯老百姓就活該倒楣呢?
不是, 在一個好的司法系統之中, 檢察官就和升斗小民一樣,
也必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如果這個檢察官有良心, 能自省的話,
他就知道他也有犯錯的時候, 當他真正犯錯時, 他願意坦蕩的接受懲罰,
而不會對蒙受不白之冤的被告說
「一個要選總統、又當過法務部長的人,怎麼玩這種小孩子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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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寬仁的行為,只是冰山一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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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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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具怎麼用?存忽一心,各有巧妙,是這個樣子嗎?理應不是這樣,但事實侯寬仁的行為,只是冰山一角! 能夠玩法,羅織人罪,就能玩法,縱容違法,這是一體兩面.這件案子,我們只看到冤枉馬英九,其實已經冤枉多少人?天知道!吐嘈王還看到,有多少壞人被縱容呢! 說句藍營不願聽的話,司法在藍營李登輝時期,已被玩的"半死",老百姓才選擇民進黨,就是希望民進黨來救,結果民進黨見獵心喜,繼續追殺,把法玩成"全死 ".吐嘈王的政治紀元年鑑,李登輝執政12年,歸類於"泛綠"執政.泛綠執政已20年啦!不只是民進黨的8年,醒醒吧!同胞們! 其實這如吐嘈王說的:專制政體、民主政體沒有矛盾。社會主義、資本主義沒有矛盾。白人、黑人沒有矛盾。東方、西方沒有矛盾,天主教、回教沒有矛盾。大陸、台灣沒有矛盾。本省人、外省人沒有矛盾。藍、綠沒有矛盾。矛盾只有兩個:富與貧有矛盾,有權無權有矛盾,其實它們是雙包胎。 統治者與被統治者是一體的兩面,台面上統治者的嘴臉,正反應台下被統治者的智慧,因為這是所謂"選民的抉擇".選民自己負責, 真正投票給陳水扁的人,40%不到,但大家變成"生命共同體",這就是李登輝憲改的傑作.
本文於 修改第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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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教人裝病的律師,使吐嘈王想起,資本主義國家盛行一句話:「有無犯罪不是問題,有無鈔票請名律師才是問題。」
這次「檢察官整人」踢到鐵板,大家才思考,檢察官的私德問題,除非檢察官不是人,否則七情六慾與「人」沒兩樣。 不要說警察、調查局偵查員、檢察官、法官,就是一般有「權力」的行政官員,拿「權力」當「法律」來整人的比比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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