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先看該報為最高檢特偵組檢察官侯寬仁刊出的消息──
請大家一起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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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最高檢特偵組檢察官侯寬仁昨獲悉馬英九控告他,表示「太過分了」,他反擊說,馬二審已獲無罪判決,根本是得寸進尺,是一項政
治動作,意圖藉控告舉動阻止高檢署上訴三審;特偵組檢察官沈明倫則以「白色恐怖」形容馬英九以政界、法界影響力控告他們,並引述論語一書的「汝安則為之」
說明心境。
侯寬仁認為,馬英九的控告舉動毫無道理可言,吳麗洳的筆錄只是未逐字、逐句記錄,並未扭曲原意,那有偽造文書情事。侯寬仁要求,北檢受理他被控案未來開庭時,馬應親自出庭,不要找理由躲起來,吳麗洳也應到庭,三人當庭對質,真相會越辯越明,他要為自身清白辯護。
侯寬仁說,馬英九的大動作,讓他很感慨:這是檢察官的宿命,但「有必要如此趕盡殺絕嗎?」為了要選總統,「將司法當成戰場」,虧馬還一直聲稱要維護司法公正。
侯寬仁質疑馬提告有三目的,包括塑造被迫害假象,阻止檢方不要上訴三審,最重要是不讓他、沈明倫、周士榆偵辦馬其他被指控的多件弊案,讓他非常寒心。
沈明倫質疑 有如白色恐怖
曾任前高檢署查黑中心主任、自稱已是「老芋仔」的沈明倫,指責馬英九當過法務部長,也是國民黨總統參選人,有這麼大影響力,竟將侯寬仁打成這樣,讓他怎麼做人,連他這位近六十歲、「體弱多病」的人也不放過,他感到很遺憾,「沒意思嘛」。
沈明倫表示,辦案絕無偏頗,也很低調,一直秉持「依法律、憑證據、本良心」原則,也希望「司法不要影響政治(或選舉),政治也不要來干預司法」。
他以德國著名法學家耶林著名文章「Fight for the law」(意即:為法律而戰鬥、為權利而抗爭)為例,強調他的心境,並建議侯寬仁,如果委曲不能求全,有必要為法律、自身清白奮戰,但避談是否控告馬做為反擊。
對於法界盛傳,馬控告目的是欲讓他和侯「出局」,「迴避」偵辦馬其他案件,沈明倫說,未達「迴避」的法定要件,沒有影響。另一被告的檢察官周士榆則未表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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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所謂「侯寬仁認為,馬英九的控告舉動毫無道理可言,吳麗洳的筆錄只是未逐字、逐句記錄,並未扭曲原意,那有偽造文書情事。」現在是法官要去研究的問題,泥人不談──
不過讓我們來看這段新聞可以這樣考察嗎──
「侯寬仁說,馬英九的大動作,讓他很感慨:這是檢察官的宿命,但有必要如此趕盡殺絕嗎」為了要選總統,「將司法當成戰場」,虧馬還一直聲稱要維護司法公正。」
泥土要說,學法的人,論事的時候,應該懂得形式邏輯的重要;馬是否選總統,與本案無關,根本侯在論本案時就不應提及──
其次,就任何案件的所有線索言,研究者當然都應該加以考慮,什麼叫做「有『必要』如此趕盡殺絕嗎」,換句話說,如果大檢察官可如此說詞自保,任何被告是否也可對大檢察官說「有『必要』如此趕盡殺絕嗎」?!可見我們法官的素質真是差極了。
控告他就說被告「將司法當成戰場」,豈非「只准州官放火」真是可怕。
至於沈明倫大檢察官更是離奇──看這所謂
「曾任前高檢署查黑中心主任、自稱已是「老芋仔」的沈明倫,指責馬英九當過法務部長,也是國民黨總統參選人,有這麼大影響力,竟將侯寬仁打成這樣,讓他怎麼做人,連他這位近六十歲、「體弱多病」的人也不放過,他感到很遺憾,「沒意思嘛」。」
「沈明倫表示,辦案絕無偏頗,也很低調,一直秉持「依法律、憑證據、本良心」原則,也希望「司法不要影響政治(或選舉),政治也不要來干預司法」。
對於法律問題,檢察官不先談其法律是否運用適當,卻提出「老芋仔」「近六十歲」、「體弱多病」與「沒意思」之說,這些都是法律人應該有的態度麼?
看他說得好,「司法不要影響政治(或選舉),政治也不要來干預司法」──是否他真太老了,還是當年法學教育,有那位教授教他,用「老芋仔」「近六十歲」、「體弱多病」與「沒意思」之說,就可以干涉司法?!?!
啊,這就是我們的司法界麼?
無色的促進司法進步的中間選民泥土敬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