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與民進黨正在進行一場是否要消滅中華民國的角力。
馬謝二人的國家論述已漸成型。馬英九及泛藍方面的論述是:中華民國是一主權獨立的國家,不必再經「法理台獨」,因此反對另建「台灣國」。馬英九並宣示,維持現狀,不統、不獨、不武;他若當選總統,在任內不會與中共談判統一問題。
謝長廷及民進黨的論述則是:中華民國是一不正常的國家,甚至不是一個國家,因此必須「正名制憲」,以消滅中華民國,另建台灣國。此即《正常國家決議文》所主張的,將繼續不斷地搞「正名制憲」,繼續不斷地搞台獨,繼續不斷地毀滅中華民國。至於謝長廷訪日時稱,民進黨未來立委僅五十席左右,未達修憲門檻,因此不可能「修憲正名」,這卻是胡說;試問,民進黨的「正名制憲」鬧到今日地步,何嘗在立院跨過修憲門檻?
民進黨《台灣前途決議文》指出,「台灣是一主權獨立的國家,現在的名字叫中華民國」;這是承認「中華民國亦是台獨的一種形式」(實質台獨),因此即不必再宣布「台獨」;但是,至民進黨今年制定《正常國家決議文》,又主張「及早正名制憲」,卻又否定了中華民國,甚至亦否定了「台灣已經是一主權獨立的國家」,所以必須再經「正名制憲」(法理台獨)。謝長廷不能否決《正常國家決議文》,就不能擺脫民進黨的挾持。
曹興誠帶動「統一公投」的討論,使藍綠國家論述的對照更形鮮明。曹興誠似乎直指他的「中華民國」,與民進黨《台灣前途決議文》中所指的「中華民國」頗有交集;他可以接受將「中華民國」視為「實質台獨」,只是不贊同「正名制憲」的「法理台獨」,因為那將為國家帶來災禍。曹興誠的觀點應可代表相當比例的泛藍觀點,也就是認為民進黨應當守住《台灣前途決議文》的「實質台獨」底線,但反對民進黨跨入《正常國家決議文》的「法理台獨」禁區。馬英九所稱的「不統、不獨、不武」,其實也有這個意味。
於是,在馬謝藍綠國家論述的攻防戰中,出現了奇異的弔詭。藍軍似在全力防守民進黨《台灣前途決議文》「實質台獨」的防線,民進黨卻已棄守此一防線,代之以《正常國家決議文》,否定「中華民國」或「台灣」的「實質台獨」,而認為必須「正名制憲」,以實現「法理台獨」。
這使得馬謝國家論述的辯論,急劇地化約成一個最簡單與最根本的議題:要不要消滅中華民國?馬主張維護中華民國;謝主張「及早正名制憲」,亦即遲早要消滅中華民國,並曾提出「五年後正名制憲」時間表。如今謝又提出「不可能修憲正名」,怎能如此顛三倒四?
有目共睹,藍綠雙方的國家論述已有顯著的演化。就藍營言,中華民國不統、不獨、不武,甚至有人主張將「統一公投」法制化,以落實「台灣前途由二千三百萬人決定」,這其實已與《台灣前途決議文》有重大交集;馬英九甚至說,依國民黨的看法,「台灣在語義上等於中華民國」。相對而言,民進黨的台獨論述,則撕毀了《台灣前途決議文》的「實質台獨」,另採《正常國家決議文》的「法理台獨」,這不但是宣示「中華民國不是主權獨立的國家」,也不啻宣告「台灣亦尚非主權獨立的國家」,因為仍待「正名制憲」。
準此而言,馬謝藍綠的國家論述,竟在不知不覺間,似漸演變成藍主「實質獨台」(中華民國是一主權獨立的國家,台灣在語義上等於中華民國),綠主「法理台獨」(非消滅中華民國不可,亦非另建台灣國不可)的對峙;倘係如此,藍綠的國家論述之辯,其實不是「台獨」與否之辯,而只是一場要不要消滅中華民國的角力。畢竟,如果民進黨仍然承認「台灣是一主權獨立的國家,她的名字叫中華民國」,則「獨台」即可,何必再搞「台獨」?更何必主張非消滅中華民國不可?
這正是謝長廷必須答覆的質疑:既要消滅中華民國,則何必競選中華民國總統?宣示在五年後要消滅中華民國,難道這就是謝長廷競選中華民國總統的正當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