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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馬者」的烏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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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gj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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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2)

泥土‧‧‧郭譽孚
華碩

綠營﹑藍營裡最愚昧無知的﹐往往不是一輩深綠者﹑深藍者﹐而是一些深扁者﹑深馬者。

「深馬者」越眾﹐馬英九﹑國民黨受傷失敗的可能性就越重﹗

由某種角度言﹐深馬者比深扁者還更可笑﹗這幾年面對兇惡的執政民進黨政權﹐國民黨的軟弱無為﹐與國民黨的大老文化﹑馬英九的不沾鍋文化十分有關﹐其中深馬者所發揮的負面作用是不小的﹐非可忽之。

陳水扁既然從不自認有錯﹐深扁者自然歌頌陳水扁始終都是對的﹐可惡是可惡﹐但上下一致﹐還不那麼可笑。深馬者則有異於斯﹐即使馬英九都承認是做錯了﹑是捅了「烏龍」的事﹐深馬者還要堅持說「沒有做錯﹗」乃可笑之處。不僅此也﹐深馬者支持其「沒有做錯」所用的邏輯﹐真是九彎十八拐﹐其硬掰瞎拗的功夫﹐較諸深扁者﹐恐猶勝一籌而不自知﹐則甚可悲也﹗

連馬英九自己都承認做錯了的事﹐深馬者﹐都還要九彎十八拐說「沒有做錯」﹐遑論別人來說「做錯了」﹗要是別人來說「做錯了」﹐深馬者﹐更要十八彎卅六拐來說別人說錯了﹗就是他們自己所說的「沒有做錯」這一點是絕對沒錯的﹗「烏龍其實是金龍﹗」其實﹐深馬者就是要堅持「愚昧無知」的他們自己是永遠「﹗﹗﹗沒錯﹗﹗﹗」的。

「刪九二共識」風波﹐即為見識深馬者可笑復可悲的佳例。

據報載 ( 新聞附於后 ) ﹐ 國民黨中央在「『刪』九二共識」風波引起強烈反彈後﹐算是相當快地將之定調為「烏龍事件」。馬英九也表示﹐「中心任務文件刪除 九二共識」風波 是一個「烏龍事件」,到此為止。但也讓大家「得到一個啟示」,就是 九二共識 仍獲各方重視,有點「塞翁失馬、焉知非福」。

依該報導的上下文語義邏輯以及其事理的本然邏輯﹐可以看出﹕

1 ﹑「烏龍事件」中所說之「烏龍」﹐當然是指「『 九二共識』從『 中心任務文件 』裡面刪除 」﹐並不是﹑也毋需指「『 九二共識』從『 黨綱﹑黨章﹑黨的精神﹑馬英九的靈魂 』裡面刪除 」。

2 ﹑「烏龍事件」中之「搞烏龍」者﹐當然不是指「小怪大驚」之深藍反彈者﹐否則﹐如何能平息風波﹖

3 ﹑「搞烏龍」者﹐當然是指幹下「刪除中心任務文件裡『 九二共識』 」這一「小怪」而使反彈者「大驚」的那些個捅了大烏龍的笨蛋們﹗否則﹐又怎麼叫做「塞翁失馬」﹖

4 ﹑「失馬」自然是指幹下「刪除中心任務文件裡『 九二共識』 」這一「小怪」的那些笨蛋們捅了個大烏龍﹐致使反彈者「大驚」﹗

5 ﹑「焉知非福」而讓大家「得到一個啟示」的那個「啟示」﹐當然是來自於許多反彈者的強烈剛性「反彈」﹐絕不是小貓 2 隻﹑ 3 隻的「柔性抱怨」﹐所以才會﹑也才能「證明」了「 九二共識 仍獲各方重視」﹗

以上 5 段所述﹐是非常簡單的中文字義﹑中文邏輯。

所以﹐我才會在【陳長文的一點兒盲點 ( 下簡稱《盲點》 ) 】一文中﹐藉一則 笨主人請客得罪人的故事來揶揄陳氏﹐說在所有已經到席客人因為主人的不當言辭而氣得跑光時﹐陳氏還在主人身旁幫腔﹐對離席客人加一句﹕「 庸人自擾﹑無聊透頂﹗ 」

沒想到﹐我貼出 【盲點】一文後﹐果然引了一些「深馬(非蛇)者」出洞﹐不知藏拙﹐反而招搖。這兒的「深馬者」 3 字﹐可僅用以代表「深馬者」式的觀點﹐不必定指其人﹐因為其人是否在所有其它事理的判定上皆持「深馬者」式的觀點﹐不得而知﹐也非本文興趣所在。

以下﹐ 紅字 部分﹐是 【盲點】原文﹑新聞報導或陳氏原文的段落﹔ 藍字 部分是相對應的「深馬者」式的觀點﹔ 褐色 部分是本人對藍字部分的抓 / 除蟲 (DEBUG) 工作。

這種類型的「抓 / 除蟲」工作﹐通常令我非常厭惡﹐原因有三﹕

一﹕藍字部分的字數﹐並不一定很多﹐但因其所用十八彎卅六拐的邏輯﹐其實也就是「沒有正常﹑正當邏輯」可言﹐所以誰要讓它「原形畢露﹑自慚行穢」﹐就非常的辛苦。「十八彎卅六拐」的邏輯﹐其中漏洞處處﹐隱而不現﹐就因為前後東扯一點﹑西拉一點﹐完全沒有一致的正確﹑正當邏輯貫穿支持﹐便「隨心所欲」地流露不絕﹐還自以為兇掰滔滔。這就像犯罪現場被東掀西翻後留下的指紋﹑足跡﹑ DNA ﹐也許只不過是嫌犯 3 ﹑ 5 分鐘作案時間內「隨便」﹑「到處」留下的﹐可是辦案者要「破案」﹐卻不但要經過收集﹑整理﹑檢驗﹑比對﹑串接的辛苦漫長時間過程﹐最後還要以嚴密遵守法令﹑邏輯的論證陳述出來﹐只要有一點馬虎疏忽﹐即使明明罪犯就在眼前﹐就是不能給嫌犯定罪﹐恐怕反而還要遭「隨便」﹑「到處」留下證據的嫌犯倒打一耙﹗

對藍字部分的「抓 / 除蟲」工作也是如此﹐非常辛苦﹗對大量不經大腦深思﹑ 1 ﹑ 2 分鐘內就可流露出來之邏輯「不通」的 3 ﹑ 5 行文字﹐可能要花 3 ﹑ 5 小時 300 ﹑ 500 行文字的功夫來點破其「不通」﹗ 3 篇「古文」可以為證 ( 《不要做雞https://city.udn.com/1444/1510382?tpno=5&cate_no=0》﹑《蠢雞 對 狐狸 的爭戰https://city.udn.com/1444/1510402?tpno=5&cate_no=0》﹑《陳文茜是不是「人」類https://city.udn.com/1444/1004326?tpno=0&cate_no=0》)

本人寫該 3 篇「古文」﹐就是為了點破 1 ﹑ 2 分鐘內流露出的邏輯「不通」的 3 ﹑ 5 句文字。

二﹕蟲的繁殖力特強﹐時有「抓不勝抓﹑除不勝除﹑亦只有徒望蟲蟲相濡相蠕」之憾也。

三﹕「抓 / 除蟲」工作﹐既然非常辛苦﹐收效復難料﹐當然也可以不抓不除。可是﹐蟲不抓 / 除﹐到處爬﹐污染人心思是很糟糕的。本人向來很少打擾「銘記流言板」以外的城市﹐直到最近才來「青春」﹐實在是看不下去代表多數人民的在野黨﹐在面對陳水扁民進黨無恥的少數政權時﹐所表現出的完全不符「比例原則」的懦弱立場﹐給國民黨陣營貼幾篇「流言」﹐也不過一懷微衷﹐尚希「可畏」﹐用資警戒。如果「蟲」因本人貼文而生﹐放任不抓 / 除而果致污染人心思﹐實有違初衷。本人不得已抓它一抓﹑ 除它一除﹐誠非所願﹐勉盡人事而已。

*******************************************************

我如果說要把蟲抓 / 除光﹐就是在吹牛﹗因為還沒抓 / 除光﹐老命就累死了﹗蟲蟲實在太多了﹗只能隨機抓 / 除﹐不過給大家做個示範﹐偶一為之﹗

A. 陳氏指責「深藍」強烈反彈的立論依據﹐是說「深藍」為一個「名不見經傳的國民黨內部文件上有無『九二共識』之虛名文字打轉爭鬧,這不是和堅持意識形態治國全力拚入聯公投、置民生於不顧的執政黨一般『不食人間煙火』、『不知民間疾苦』」。這話說得就實在倒果為因﹑邏輯混亂。

本來﹐不必強調﹐《黨章與政綱》就是國民黨政策方向的最高指導原則﹗

國民黨的《政策綱領》有《九二共識》已經充分﹐所以《九二共識》沒有寫在「97年任務中心」根本不應該成為問題。...爭《九二共識》沒有寫在國民黨「97年任務中心」根本是搞不清狀況。

在《盲點》原文中﹑在所引新聞中﹐在陳氏文中﹐都明確看出風波是由於國民黨「某(民國97年度政治中心任務) 文件」刪除《九二共識》而引起﹐並沒人說風波是由於國民黨「黨綱黨章」刪除《九二共識》而引起。

「深馬者」卻想用「又不是由『黨綱黨章﹑政策綱領』刪除」這種轉移議題的幼稚思維﹐來自我陶醉﹑以為是掌握了制高點﹐便有資格輕蔑貶抑那些不滿「由某(民國97年度政治中心任務) 文件刪除《九二共識》」的「深藍」根本是小兒科﹑搞不清狀況﹑大驚小怪﹗

根本搞不清狀況的﹐是該看「神經科」的「深馬者」自身﹗

就因為《九二共識》只是由「某(民國97年度政治中心任務) 文件」刪除﹐所以才有那麼好康只以強烈「反彈」表達不滿﹐如果是由「黨綱黨章」刪除﹐那恐怕就要引起「剛性政變」﹑打倒推翻黨中央了﹗到時「小馬」也好﹑「深馬者」也罷﹐恐怕都要「下馬」﹑個個「自我逃罪」的啦﹗

這種藉轉移議題來自我陶醉﹑以為掌握了制高點的笨蛋思維﹐也常常在陳水扁空空蕩蕩的腦袋中「氾濫」的﹗君不見﹐泛藍一說「終統」就是邁向臺獨﹐陳水扁就說「四不」承諾還在呀﹗泛藍根本是搞不清狀況﹑大驚小怪。君不見﹐泛藍一說「入聯公投」是法理臺獨﹐陳水扁就說「中華民國」國名還在呀﹗泛藍根本是搞不清狀況﹑大驚小怪。

笨蛋陳水扁不明白﹐要是他真敢把「中華民國」國名改掉﹐泛藍就不是只有「大驚小怪」啦﹗到時「剛性政變」一起或台灣海峽對岸的飛彈一來﹐陳水扁恐怕就要「大便小便」趕著掛「泌尿科」啦﹗(恐怕也來不及)

一個國民黨的年度中心任務﹐又不是什麼位階很高的文件﹐不要說是一般民眾﹐即使媒體記者平常也不會注意﹐結果新聞媒體看到黑影就開槍...

有了「深馬者」這樣狗屁不通的邏輯﹐大家可知道以後要到哪裡去臭罵「深馬者」﹑佔「深馬者」的便宜了﹗

要是「深馬者」反嗆﹐大家就可以說「又不是在什麼紀念堂時下紅火的什麼『大中至正』牌子下罵﹗只是在名不見經傳的車站﹑餐廳﹑廁所...罵『深馬者』混帳王八蛋﹗那些車站﹑餐廳﹑廁所又不是什麼位階很高的場所﹐不要說是一般民眾﹐即使媒體記者平常也不會注意﹐何必看到黑影就開槍﹐將它吵得這麼大...」

既然藏在黑裡﹐才有黑影﹐又怎麼就讓新聞媒體給「巧遇」的呢﹖還是原就計畫讓媒體巧妙地遇到﹐才好擴大宣傳﹖國民黨中央不是都說白了﹐刪「九二共識」這個炒作姿態可是「為了選舉」啊﹗藏在黑裡﹐怎麼宣傳﹖後見勢頭不妙﹐便躲進黑裡﹐挨槍便鬼喊痛痛痛﹐誰叫你鬼頭鬼腦呢﹗

B.「九二共識」﹐如照陳氏所言﹐是名不見經傳的虛名文字﹐國民黨卻去炒熱這「沾不得的一鍋」冷飯﹐所為何來﹖國民黨中央都說白了﹐刪「九二共識」這個炒作姿態可是「為了選舉」啊﹗啊﹗啊﹗名不見經傳的「玩意兒」能發揮這麼大的「吸票效果」嗎﹖可見「九二共識」這玩意兒啊﹐絕不是普通玩意兒啊﹗

引用原文似有偏差。陳氏原文是﹕{卻為一個名不見經傳的國民黨內部文件上有無「九二共識」之虛名文字打轉爭鬧}。名不見經傳是指國民黨的內部文件(年度方針)﹐ 而非九二共識。

「深馬者」的中文文法知識﹐連中學程度都沒有﹗

如果有這麼一說﹕「為一個普遍愚昧無知社會裡有無一種『深馬者』之笨蛋邏輯而費神研考」﹐其中「普遍愚昧無知」當然是直接形容後面那個「社會」﹐「笨蛋邏輯」當然是直接形容前面那個「深馬者」。屬於那個普遍愚昧無知社會的「深馬者」之笨蛋邏輯﹐自然而然也當然符合「愚昧無知」。還用得著聲明「普遍愚昧無知」是形容那個「社會」﹐而非形容「深馬者」﹖那可真是如假包換的「愚昧無知」﹗

國民黨內部文件本身既為名不見經傳﹐其中的「九二共識」四字還能重要嗎﹖不就因為「深馬者」認為不重要﹐「深馬者」才強調「由該文件中刪除『九二共識』四字」有什麼好大驚小怪的不是嗎﹖既是「虛名」﹐又在「名不見經傳」的文件中﹐還有必要聲明「名不見經傳」不是指「九二共識」嗎﹖

《盲點》文中說「『九二共識』﹐如照陳氏所言﹐是名不見經傳的虛名文字」﹐就如同我現在在此說「『深馬者』﹐如照mingji所言﹐是普遍愚昧無知社會中一種『阿Q』之笨蛋邏輯」。難道﹐只要mingji聲明﹕「『普遍愚昧無知』是形容那個社會﹐不是形容「『阿Q』」﹐「深馬者」就會高興死了﹑忘記自己的笨蛋邏輯嗎﹖「深馬者」就會銘記mingji的智慧沒有偏差﹑很正點嗎﹖

C. 當時雙方也各有主權與國家尊嚴的堅持,但若落入主權爭執,什麼都不必談了。於是雙方有默契的在「金門協議」中,完全不提「中華民國」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等與主權定位有關的詞彙。全文中既無「台灣」二字,也沒有「中國」一詞。

即便如此,大家還是僵在落款的日期上。大陸方面堅持以西元紀年,我則堅持以民國紀年。後來的解決方式是各簽各的,於是一份文件上,出現了兩種紀元,大家「各自表述」,比所謂的「九二共識」還早了二年。 

為什麼要說這個故事?筆者想說的是,在「九二共識」也就是「一中各表」變成一個「名詞」前,一中各表的作法,早在九年兩岸第一個協議的交涉中,即成為雙方的默契。

就「九二共識」歷史而言﹐其實一開始國民黨使用的是「一個中國﹑各自表述」﹐簡稱「一中各表」﹐但大陸方面只接受前半段﹐也就是「一個中國」。由於雙方並非一致﹐後來蘇起心生一計﹐以「九二共識」之名取代「一中各表」﹐將之進一步模糊化﹐但就國民黨而言其意義仍然是一中各表﹐後來大陸方面也退一步﹐接受了「九二共識」這一個名詞﹐但內涵仍然是「一個中國」﹐沒有後半段的「各自表述」。

「深馬者」出洞﹐表面是要「贊同」陳氏原文觀點﹐說著說著﹐忘其所以﹐好像當年參與兩岸第一個協議「金門協議」以及其後來龍去脈的當事人﹐不是陳氏﹐而竟變成了「深馬者」自身﹗這就是我說的﹐「深馬者」出洞﹐是一圖「招搖」啊﹗

明明陳氏原文說「當時海基、海協尚未成立,筆者以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秘書長的身分銜命前往金門,與大陸的紅十字會代表韓長林先生,簽署了自國民政府遷台以來,兩岸第一個協議『金門協議』,為兩岸的遣返問題,提供了沿用至今的人道框架。於是一份文件上,出現了兩種紀元,大家『各自表述』,比所謂的『九二共識』還早了二年。」

「深馬者」卻說「就國民黨而言其意義仍然是一中各表﹐後來大陸方面也退一步﹐接受了『九二共識』這一個名詞﹐但內涵仍然是『一個中國』﹐沒有後半段的『各自表述』。」

這種「深馬者」的學問﹐大概也像馬英九所說的「陳水扁的學問」大概比較大吧﹐把明朝王陽明傳習錄有過的「大中至正」這種古代儒家人物很容易有的思想辭彙﹐硬說是來自清末宦官李蓮英的封建語言。

沒有「各自表述」﹐「九二共識」還算有內涵嗎﹖「一個中國」不是內涵﹐而是開「金門協議」會談的先決條件﹐沒有此先決條件﹐會還開個屁呀﹗現在陳水扁不接受「一個中國」這個先決條件﹐所以什麼屁也開不成﹗「各自表述」才是基於先決條件而來的共識。

如果﹐大陸方面「退一步」才接受的「九二共識」﹐是沒有「各自表述」這一內涵的「共識」﹐那麼其內還涵有什麼屁共識呢﹖而「一個中國」是本來就在那裡的先決條件﹐大陸方面退什麼一步呢﹖如果不退﹐是要去哪裡呢﹖

看看「深馬者」的中文和邏輯程度﹐就明白為什麼我一開頭就宣告﹐「深馬者」所用十八彎卅六拐的邏輯﹐其實也就是「沒有正常﹑正當邏輯」可言﹐前後東扯一點﹑西拉一點﹐完全沒有一致的正確﹑正當邏輯貫穿支持﹐便「隨心所欲」地流露不絕﹐還自以為兇掰滔滔。

D.不過﹐正如我在《九二共識﹐是「一品鍋」 一文中所言﹐「我倒也不覺得宣稱去除『九二共識』之後所搞出來的這個『爛攤子』﹐馬英九或國民黨不能收拾。」馬英九與國民黨中央﹐未幾已經決定不從文件中刪除「九二共識」四字滅火﹐甚至表態說這次事件是「塞翁失馬﹐焉知非福」﹐了解到大家還蠻重視「九二共識」云云。

結果新聞媒體看到黑影就開槍﹐將事件吵得這麼大...非將之連上馬英九不可。

否則永遠看到一些似是而非的文章﹗明明馬英九一再宣示《九二共識》﹐居然還有人說〝馬英九去《九二共識》〞

馬英九從開始競選就以九二共識當兩岸政策基石﹐根本談不上{決定不從文件中刪除「九二共識」四字滅火} ﹐事實上最後被刪的字也沒放回去﹐因為國民黨政綱已有此文字...

「深馬者」重複賣著前述A.節同樣的膏藥﹐藉轉移議題的幼稚思維﹐來自我陶醉﹑以為是掌握了制高點﹐便可輕蔑貶抑那些反彈者「將事件連上馬英九不可」乃似是而非﹑看到黑影就開槍。

在《盲點》原文中﹑在所引新聞中﹐都明確看出﹐可沒有人指〝馬英九去《九二共識》〞。都明確看出﹐引起反彈的議題中心是〝國民黨文件去《九二共識》〞。《盲點》原文﹐甚至預期馬英九有能力收拾﹐而甚至有些嘉許「滅火」還算不慢﹗無奈「深馬者」似乎不願意見到馬英九將之定調為「烏龍」事件而到此為止﹑甚至不認為有「滅火」﹐而要繼續陳長文之志﹐在陳氏於主人身旁幫腔﹐對離席客人加一句﹕「庸人自擾﹑無聊透頂﹗」之後﹐「深馬者」再踢上一腳﹕「去你馬的蛋﹗」要讓「烏龍」繼續擺尾﹑火繼續燒呢﹗

「深馬者」的邏輯與陳水扁民進黨政權的邏輯﹐是互相抄襲的﹗陳水扁丟出「戒嚴」﹐一見苗頭不對﹐馬上說是「媒體」﹑「部長」建議的!

 

其實﹐就算「有人將事件連上馬英九」﹐也不是不合理﹗馬英九是國民黨總統候選人﹐加上國民黨文化﹑台灣政黨文化﹐難道﹐還期待有誰會接受「是馬英九去《九二共識》﹐國民黨不管」這一命題﹐或「是國民黨去《九二共識》﹐馬英九不管」這一命題﹖

 

馬英九是國民黨總統候選人﹐當然要有概括承受的義務和擔當。不然﹐最後定調為「烏龍事件」﹐馬英九為什麼要軋一腳呢﹖難道﹐還期待有誰會接受「國民黨定調﹐馬英九可沒定調」這一命題﹐或「馬英九定調﹐國民黨可沒定調」這一命題﹖

 

何況﹐如前所言﹐「深馬者」已露「馬腳」﹐說真的﹐誰真知道「文件刪除《九二共識》」是否馬英九當初自以為有「空間」而主導或點頭交辦的「因時制宜﹑因地制宜」呢﹗

不信﹖就再進一步推敲﹑推敲「深馬者」深藏卻露的陰暗面。

既然馬英九與國民黨中央都強調「九二共識」非常重要﹐最後又定調「由文件刪除『九二共識』」事件是「一場烏龍」來平息風波﹐於是﹐《盲點》原文﹐便依據一般常理以及與人為善的正面邏輯推論﹐乃有「馬英九與國民黨中央﹐未幾已經決定不從文件中刪除《九二共識》四字」云云之謂﹐意思就是﹐相信馬英九與國民黨中央「老實」地將《九二共識》四字放回文件不刪了。我相信﹐絕大多數當初反彈的深綠人士﹐也不會以小人之心﹐去追蹤緊盯《九二共識》四字是否真地被放回文件﹐風波也真平息了。

不料﹐卻有「深馬者」﹐只因「嚥不下被定調成『烏龍』的一口鳥氣」﹐又露出馬腳 - 竟為了證明「深馬者」自己始終「沒錯」﹐居然不惜抖出「不老實」的馬英九與國民黨中央並沒有「老實」地將《九二共識》四字放回文件的這樣一種小人之心陰暗面﹐享受「最終勝利」的阿Q快感﹗

「深馬者」這種為了堅持國民黨「由任務文件刪除《九二共識》四字」根本沒錯﹑反彈者才是大惡大錯﹐竟用抖出馬英九與國民黨中央「不老實」的小人之心陰暗面做為手段﹐這與陳水扁民進黨政權最近為了達到破壞古蹟﹐竟用修法指訂古蹟做為手段﹐二者是異曲同工的荒謬到家﹗﹗﹗

馬英九近年來在外率軍親征﹐邊練兵邊打仗﹐備極辛苦﹐沒有些許休息﹐那決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我們何忍動輒根據媒體隻字片語加以指責﹖不如多給他一些選戰空間﹐使他能夠在戰場上因時制宜﹑因地制宜以創造最大的勝利。

馬團隊在堅守國民黨基本價值上從未轉向﹐但是在戰術上﹐大家就給他們一些空間吧!

「我們﹑大家」是誰﹖當初不是馬英九自己出來「競」選﹐而是「我們﹑大家」強迫馬英九替「我們﹑大家」去選總統嗎﹖

這類「體貼入微﹑心疼」的「知心話」口吻﹐在古代﹐是弄臣﹑家奴討主子歡心才有的﹐連有尊嚴﹑骨氣的士大夫都不屑的﹗在現代﹐只有6 種人可以對參與政治競選者有這般口吻﹕1 ﹑爹娘﹐2 ﹑配偶﹐3 ﹑情人﹐4﹑兒孫。現代民主社會中一個自尊﹑獨立﹑自主的選民﹐絕不會有這種「肉麻當麻吉」的口吻﹗

當然﹐還剩2種生物也許會有如此體貼5﹑馬英九肚裡的蛔蟲﹐馬英九「備極辛苦﹐沒有些許休息﹐那決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全知道﹗6﹑就是捅出或欣賞「烏龍」的﹐正「備極辛苦」地﹐用「決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十八彎卅六拐的邏輯﹐來把馬英九的「辛苦」﹐轉化成他們自己的「辛苦」﹐好把「烏龍」變「金龍」﹗

「深馬者」與陳水扁上台辯論﹐肯定相見歡﹗因為二者的思維邏輯是同一個調﹗君不見﹐誰要說陳水扁辦的外交是「凱子外交」﹐陳水扁就說他自己是「辛苦在外率軍親征地打台灣外交戰﹐非常辛苦﹐能不花冤枉錢嗎﹖」

試問﹐既然厭惡「將『烏龍』事件吵得這麼大...非將之連上馬英九不可」﹐既然認為馬英九與「烏龍」事件毫無關連﹐那麼﹐論「烏龍」事件之是非﹑大小的時候﹐為何哪壺不開提哪壺地去牽扯什麼「不如多給馬英九一些選戰空間﹐使他能夠在戰場上因時制宜﹑因地制宜以創造最大的勝利」呢﹖難道一開始﹐「刪除」事件﹐就是馬英九「備極辛苦」所主導或點頭的「因時制宜﹑因地制宜」嗎﹖所以﹐演變成了「烏龍」事件以後﹐「我們﹑大家」要給一些「空間」﹑何忍動輒根據媒體隻字片語加以指責﹖

不知邏輯何物的「深馬者」﹐說著說著﹐胡說八道起來說溜了嘴﹑露出「馬腳」了都不知道﹗

E. 誠然﹐在現階段﹐「九二共識」重在其精神﹐本不在字面上如何取名﹑本不在有無明文記載﹐這點﹐不但本人與陳氏無異議﹐所有以理性﹑實務看待兩岸關係發展的人﹐相信皆無異議﹗甚至如我所提﹐就叫它做「無名共識」亦無不可﹗所以﹐「九二共識」四字﹐當然不是一個官樣文章﹑官樣記錄﹑官樣「封號」﹐而是一個「指稱」的媒介﹐用來「指稱」連陳氏自己都說是早在1990年就已經存在的一個歷史事實。

「九二共識」﹐正因為已經不是一個正式記錄的名稱﹐所以陳水扁臺獨政權就否認它實質存在﹐即使陳長文也強調「九二共識」的精神是早就有的﹐但是﹐連「九二共識」這個指稱都要去掉﹐精神還會﹑還能存在嗎﹖存在在哪裡﹖總不能說「那個精神」﹑「那個000精神」﹑「那個XXX精神」吧﹖誰知道是在講什麼碗糕啊﹗

陳長文認為「九二共識」四字是名不見經傳的虛名文字﹐不必在乎存在在這一個文件(自然也不必在乎存在在那一個文件)這一說法﹐不是幫助堅持「九二共識」代表的「一中(各表) 精神」繼續長存﹐而是正好幫忙陳水扁民進黨政權完成「中華民國已死兩次﹐只剩虛殼」的論述﹗﹗﹗

試問﹐「中華民國」四字不被中國大陸接受﹐也不被聯合國及其所屬之任何國際組織接受﹐難道﹐陳長文也看「中華民國」四字成了「虛名文字」﹖也要認為總統府還是行政院從此公文中逕可刪掉「中華民國」四字﹐誰要不爽﹐就是「庸人自擾﹑無聊透頂」嗎﹖

也就是實質重於名稱﹐挑剔九二共識名字是否存在於此國民黨的年度內部文件是本末倒置的做法。

「深馬者」老掉牙的伎倆又捲土重來﹗除了綠營﹐有誰說過《九二共識》的實質不重要﹖有誰說過《九二共識》的精神不重要﹖  就因為太重要了﹐絕不能隨便讓它在這個文件消失﹑或在那個文件消失﹗

超市裡的一隻雞﹐毛拔了﹐頭斬了﹐不論正置﹑倒置﹐還是雞﹐大家買﹗你也買﹗不過是隻死雞﹗買回烹之大啖﹐誰管本末﹖你管﹖哇﹗真是「庸人自擾﹑無聊透頂﹗」

如果陳水扁對「深馬者」說﹕「『中華民國』已死2次﹐成了『虛名文字』﹐『中華民國』四字從此可以從各級政府文件消失﹗反正﹐還留在最高階憲法裡﹐我暫時不動﹐請你放心。」大概「深馬者」又要發出「相見歡」的讚嘆吧﹗

F. 當然﹐陳長文的一個可能隱藏的論點是﹐「只要兩岸之間實際交往﹐有『九二共識』精神在其中『默然運作』﹐不講不寫『九二共識』四字﹐又何損之有﹗」

當然﹐不必因為陳氏沒有把這一可能的論點說明白﹐吾人便故做不知

但是﹐即使這一論點有意義﹐也必須存在一個邏輯上的前提﹐那就是執政的要是國民黨﹐而不是民進黨﹗

國民黨執政﹐對「九二共識」四字代表的「一中(各表) 精神」照著做﹐不說甚至不寫「九二共識」四字﹐當然未嘗不可。

民進黨臺獨政權執政要「終統」﹐「四不一沒有」終於「一沒有」沒有了。民進黨臺獨政權現在正要讓「九二共識」的精神也沒有所以不三通﹑不讓奧運聖火入境﹑不開放台資登陸上限﹑不...﹑不...﹑不...。這已經不是說不說﹑寫不寫「九二共識」四字的問題﹗是正與「九二共識」四字代表的「一中(各表) 精神」背道而馳的問題﹗

《九二共識》應該寫在總統候選人政見才重要。

能執行《九二共識》的是政府﹐不是國民黨。

寫在國民黨「97年任務中心」﹐誰去執行﹐簡直是笑話﹗

97年中心任務只有3

輔選   如何打贏選戰

敗選   敗選後的國民黨任務

勝選   如何治理國家任務

這麼重要的三點才是97年中心任務的要務。

如果國民黨沒有取得政權﹐只能停在共識階段。

如果國民黨敗選﹐哪裡有什麼九二共識﹖哪裡有...所以國民黨絕對要勝選﹗

有誰說過﹐在野黨可以執行《九二共識》﹖又有誰說過﹐寫在國民黨「97年任務中心」﹐是要國民黨沒有執政也可以執行﹖

僅上面所引「深馬者」10句短短的話﹐就不但與「深馬者」先前所持邏輯自相矛盾﹐而且這10句話本身都自相矛盾﹗這就是肇因於我說的﹕十八彎卅六拐的邏輯﹐其實也就是「沒有正常﹑正當邏輯」可言﹐前後東扯一點﹑西拉一點﹐完全沒有一致的正確﹑正當邏輯貫穿支持。

《總統候選人政見》是位階多高的文件﹖《九二共識》寫在裡面很重要嗎﹖

《總統候選人政見》位階再高﹐不就是為了競選嗎﹖國民黨中央說白了﹐「中心任務文件刪除九二共識」﹐也就是為了選舉啊﹗民國97年馬英九﹑國民黨敗選的話﹐《總統候選人政見》﹑《中心任務文件到時都丟進廁所裡﹐「深馬者」會可惜嗎﹗

「如何治理國家任務」是國民黨現在可以執行的任務嗎﹖可以寫進《97年中心任務》文件嗎﹖噢﹗我知道了﹗等民國97年馬英九﹑國民黨勝選﹐就可以執行了呀﹗啊﹗呀呀呀﹗那麼﹐《九二共識》寫進《97年中心任務》文件﹐等民國97年馬英九﹑國民黨勝選﹐不也就可以執行了嗎﹖怎麼說是笑話呢﹖這種邏輯﹐真的﹐簡直是哭話﹗笑不出來﹗

既然知道﹐敗選就「哪裡有什麼九二共識﹖」﹐那麼﹐敗選就是「沒有取得政權」﹐又還有誰會跟誰﹑誰要跟誰﹑誰要理誰「停在」什麼見鬼的「共識階段」呢﹖

********************************************************************

有耐心的讀者﹐才能讀到這裡﹐一定明白我先前所說「抓/除蟲工作通常令我非常厭惡」的第1 ﹑第2個原因了。

有慧心的讀者讀到這裡﹐也一定明白我先前說的第3個原因﹐而浩嘆這沒有意義的「抓/除蟲工作」原可避免的呀﹗

那你可是我的「知音」啦﹗因為如果沒有「蟲」﹐真的﹐哪裡需要這般浪費精神﹑時間抓/除蟲呢﹖「蟲」是毫無意義的﹐卻碰上不幹正事﹑專業放蟲亂爬的﹗這「抓/除蟲工作」本不是正業﹐勉盡人事而已﹗

陳水扁民進黨政權也是國家正事不會幹﹐天天拋出一批一批的假議題﹐來遮蓋彼之無能﹐而對於反對者提出之抗議的議題中心﹐完全無願也無能了解﹐卻是放蟲亂爬的老手﹐藉此可順勢牽引出無數的枝微末節﹐轉移抗議者的議題中心﹐然後硬掰瞎拗十八彎卅六拐的邏輯﹑便可以儘在那些「名不見經傳的」枝微末節上纏繞個沒完﹐目的只有一個﹕陳水扁民進黨政權「沒有錯」﹗

針對陳長文論述﹐我提出一些異議的《盲點》原文﹐只有一個簡單的議題中心﹐就是﹕在講論事理時﹐要注意到相對應的「比例原則」

國民黨在做「由某文件刪除某些字」的決定時﹐認為「刪除某些字」可替國民黨選情增加重大價值﹐當然是認為「某文件」﹑「某些字」是份量重﹑大的東西﹐刪除它﹐才能討好「某一方」不是嗎﹖若無份量的東西﹐你刪不刪或丟到廁所裡﹐「某一方」會鳥你嗎﹖

泛藍有人開始不以為然時﹐國民黨高層都還聲稱﹐「刪除某些字」是「為了選舉呀﹗」可見「某文件」﹑「某些字」是真「有份量」的玩意兒﹗

可是等到反彈趨烈時﹐竟有人180度反過來說「某文件」名不見經傳﹑「某些字」在那「某文件」裡﹐根本是虛名﹑毫無重要性﹗這種前後自我矛盾的思維﹐說它邏輯不通是客氣說法﹐其實﹐根本是痞子無賴的思維邏輯。

試問當初﹐在該「某文件」裡根本是虛名﹑毫無重要性的「某些字」﹐被從那名不見經傳的「某文件」裡刪除﹐是什麼道理可被期待能蹦出來選舉的「重大價值」﹖

深藍反彈﹐堅持「某些字」要放回「某文件」(也就是不能刪除)﹐因為認為「某些字」﹑「某文件」有重﹑大份量﹐這點原跟國民黨當初做刪除決定時認為它有重﹑大份量﹐是一樣的啊﹗只是運用的方向和對象相反而已。一個是放回﹐另一個是刪除﹔一個是認為放回對己一方重要﹐另一個是認為刪除對「某一方」重要﹐一個是為了固守己一方的價值﹐另一個是為了討好「某一方」的價值。

前面列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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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者清單(1)
2007/12/10 09:49 【氣象紀錄臺】 華碩風水下犧牲的網友 - Alex文章: 狗屁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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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判看籌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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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dr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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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敬愛的Alex & devil's advocate兩位尖頭饅: 

基本上,要達成agree to disagree 是看有沒有份量讓對方「不在這個地方爭執」。台灣方面若不能創造籌碼,將來就不會有任何disagree的空間。因此重點是不是應該放在「拿什麼去談判」?

連胡公報位階是「兩黨」公報,不涉台灣主權,當然可以創造性的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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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針對中共方面的資料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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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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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之前,是你要求要我引述中共官方的說法,但現在卻完全沒有針對我所提出的海協會「九二共識歷史存證」資料回答。那本書已經否定了「各自表述」的部分,認為是台灣方面故意扭曲,事實上該書的措詞相當嚴厲,明明白白表示「一中各表」的說法不是遵循「一個中國」的原則,這已經很清楚了,不是自己片面咬文嚼字另行解釋所可以否定,而我也引了張榮恭所說,大陸方面不接受我方一中各表的說法。張榮恭的用字是「不接受」,你必須針對此點提出反駁,而不是另寫作文,發表意見,意見不是事實,事實是,中共沒有接受、承認或默認,也完全沒有不否認「各自表述」。

我繼續再引述下去:

1999年8月4日,中共以「中共中央臺灣工作辦公室、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負責人」名義發表聲明,聲明中指出『1992年11月,海協與海基會達成各自以口頭方式表述「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之原則」的共識。臺灣當局將這一共識歪曲為「一個中國、各自表述」,是為了在「各自表述」的名義下塞進分裂主張。海協從來沒有承認、今後也不會接受臺灣當局編造的所謂「一個中國、各自表述」

2005年6月,海協會出版「九二共識歷史存證」一書,該書指出『一九九二年香港會談雙方以各自表述的方式表明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態度是共識,而對「一個中國」的內涵雙方未談,根本沒有共識』。

同書又指出:『台灣當局公然將海協會與海基會一九九二年達成的在兩會事務性商談中「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口頭共識歪曲為「一個中國、各自表述」,並把一個中國表述為歷史的中國,而現在是「階段性兩個中國」。這與兩會當時達成的口頭共識根本是背道而馳。台灣當局已不是在遵循一個中國原則,而是搞「兩個中國」。』

同書另一個地方再指出:『海協堅決反對台灣當局把兩會共識歪曲為「一個中國、各自表述」。』

上述引述的,都是在2000年之前與之後(2000年蘇起將「一中各表」改名為「九二共識」),但無論之前或之後,共產黨的立場是從來就沒有承認、接受或默認「各自表述」,不但如此,還採取了「堅決反對」、「台灣當局編造」等強烈的字眼去表達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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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基會的一中各表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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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不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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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T

老共所謂的"求同存異",英文就是 agree to disagree, 就是一種默認~"同意"彼此有不同.
否則他不默認一些事,那雙方一步都走不下去.(他們這十幾年來也變的更有彈性)
這樣子,我看不出來我們對中共和台灣的"九二共識"的解釋有什麼基本差別.
出入也只不過在中共有沒有明文的"默認"或"否認"什麼而已.

不過,老共在連胡公報事後出的這篇文章是違反一般慣例.
這名詞早由蘇起發明,在2005年簽公報之後,中共才單方面的去解釋內容,這就不是公報的一部份.也只有隨他說了.
台灣對九二共識有自己的解釋,當然和老共的看法有出入.他們只有前一句,我們還有後一句.
事實上,國民黨的解釋是中國的主權沒有分裂,但我們的一個中國是定義成中華民國.而中華民國是存在自1911年的.中共還是在這個定義下的分裂政權.
老共不會同意也是絕對的. 要知道,九二年根本沒簽任何"共識",都是口頭的.
解釋九二共識本來就會變成各自表述.(註)
當陳長文把合約各自拿回去放上國號日期,就是台灣"自表"的解釋來源.(中共原來是不同意的,後來才同意的) 中共要嚴分政治和事務也只是自欺欺人的說法.(所以才會有白手套~只為顧全面子和立場)

但我同意,這個九二共識是隱含"統一"的意義.這跟馬英九的"終極統一"是呼應的.
也跟原來的國統綱領是一致的.
所以今天民進黨要革掉中華民國的命,事實上是刨了中共和平統一談判的根.
然而,這階段,就是要擱下統獨. 我在別的地方有回應指出"九二共識"是個牌位,是讓老共去拜的.它很重要是在它的功用性,不是原則性,這點老共也不會同意的.

你所謂中共政治性立場談都不能談,應該是嚴格的指"主權"問題不能談.
我說過了,兩岸根本沒有簽過任何政治協定.
馬英九原說政治談判要在中共撤飛彈之後,他現在又說任內不談統一與獨立.
這表明在未來一段時間都沒有要做政治談判的打算.
因為主權問題大家都沒本錢去碰.雙方和美國都不想有戰爭.

至於事務性問題可以用白手套抽象的去解決碰觸高階政治性的問題.
除了國際主權外,可以創造的模糊空間很大的.
台灣與包括美國在內的國際關係都是如此~有實無名.

註: 2001年國政基金會報告 "...海基會並於11 月3 日發佈新聞稿表示:「海協會在本次香港商談中,對『一個中國』原則一再堅持應當有所表述,本會經徵得主管機關同意,以口頭聲明方式各自表達,可以接受。至於口頭聲明的具體內容,我方將根據『國家統一網領』及國家統一委員會本年8 月1 日對於『一個中國』涵義所作決議,加以表達。」同日,海基會並致函海協會。海協會孫亞夫並於是日致電海基會秘書長陳榮傑,表示尊重並接受海基會之建議。"

蘇起在2002年發表 "「一個中國」的問題是兩岸對立半世紀以來最核心的歧異所在。最近十年間,本黨不論在朝或在野均一貫主張:戰略上模糊化「一個中國」,以「互不否認對方」 來為雙方保留必要的迴旋空間,而戰術上透過「各自表述」,來達到擱置此一重大爭議的目的。中共當局在一年前展露了部分彈性,把堅持多年的「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說法,改成「台灣與大陸同屬一個中國」。..."


仗義每都屠狗輩,負心多是讀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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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協會的「九二共識歷史存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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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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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孔明陶朱公

雙方訂公報,只能就字面意義去解釋,公報上沒有載明的,通通都是不算數的。何以兩黨要訂公報?何以兩國要簽協定?因為兩方簽約者都不可能永遠在位,因此才要見諸文字,即使是換了簽約者,後來的領導者也可以根據公報上或協定上的文字約定去執行。

事實上,胡錦濤在連胡公報之後,說出要「求同存異」。這個「同」就是「一中」、「異」就是「各表」。公報上沒載明的,就是表示其中有一方不承認或不接受。2005年6月,也就是連戰訪問大陸之後,中共海協會出版了「九二共識歷史存證」,書中提到「九二共識」就是「一個中國」的原則,是雙方的共識,而對於我方提出的「各自表述」部分,該書提及『台灣當局…公然將海協會與海基會一九九二年達成的在兩會事務性商談中「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口頭共識歪曲為「一個中國、各自表述」,並把一個中國表述為歷史的中國,而現在是『階段性兩個中國』。這與兩會當時達成的口頭共識根本是背道而馳。台灣當局已不是在遵循一個中國原則,而是搞「兩個中國」』。該書只有在雙方達成「九二共識」的過程當中,提到「唐樹備在致陳長文信中提出,在兩岸事務性協商當中對一個中國原則的表述方式,可以充分協商」。換句話說,即使要就「各自表述」協商,也只能就事務性問題來談,牽涉到政治性的,連談都不能談,更不必說是接受、默認、或不否認。

「九二共識歷史存證」是中共官方出版的書籍,是中共要留下當歷史的。國民黨長期負責大陸事務的張榮恭,也曾在「九二年口頭共識創造建設性模糊」一文中指出,「台灣方面認定這項共識為一中各表,大陸方面則說成是一個中國,雙方均未接受對方的歸納性說法」。就是因為「各自表述」一直沒有獲得解決,而宋楚瑜也知道,於是他才想要去與中共談「各表一中」,但可想而知,中共怎麼可能答應?據我所知,雙方一直談了很久,都快到了宋回國的期限,最後才勉強出來了一個「兩岸一中」,使得「一中各表」縮成一半。何以故?因為中共從來就不接受「各自表述」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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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胡會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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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T
泥土‧‧‧郭譽孚

中共不回應當然表示他沒同意,這話我早說過了,從他的立場,他不會同意"各表"的,因為那就有變成兩個中國的危險. 但是他也從沒公開"否認"台灣的一中各表說法.
到目前為止,國共雙方都沒撕破臉.

我前面回應文解釋了很多"互不否認"在兩岸關係上的奧妙. 這個名詞是"政治性"的名詞. 就跟一中各表一樣,只要去做就好了,不必互相明文同意的去定義. 因為模糊是他的政治本質.
老共沒公開回應"互不否認"也沒否認就是保持這個模糊. 他公開的立場,尤其是訴諸文字的官方立場一向只有"一個中國". 就跟美國也是口口聲聲"一個中國"政策. 那他還跟台灣有獨立來往,賣軍火,用個國內法去定義與外國一部份土地的關係不就是矛盾嗎?

我說過你有什麼新想法,我再回應. 好了,你現在提了"連胡會公報(註)".

請看一下這公報. 如果按照你說的是個完整的法律位階,我們會很驚訝的發現到,裡面沒提"一中",更不要說未表了. 卻有一個最大重點是"九二共識". 那麼這九二共識名詞是誰發明的? 是中華民國的蘇起先生發明的,既然老共敢把這國民黨定義的有爭論性的模糊名詞放進有法律味道的公報.那代表什麼呢? (國際上有法律文件會用如此缺乏明確定義的重要名詞嗎?) 閣下講究法律,那能不能告訴大家這是什麼樣的法律文件? 恐怕是史無前例.

我沒說那文件是什麼. 我只是強調,從"一中各表","九二共識",到"互不否認"都是一堆有實質政治內容但是卻講不清楚的法律模糊.

目的是兩岸各保面子,各取所需,大家和平往前走. 這個主權死結就留給子孫去解了.

台灣到目前為止沒有和大陸簽訂任何"政治協定". Period. 一切都還是在""政治.

連胡會新聞公報 (94.4.29

五十六年來,兩岸在不同的道路上,發展出不同的社會制度與生活方式。十多年前,雙方本著善意,在求同存異的基礎上,開啟協商、對話與民間交流,讓兩岸關係充滿和平的希望與合作的生機。但近年來,兩岸互信基礎迭遭破壞,兩岸關係形勢持續惡化。 

目前兩岸關係正處在歷史發展的關鍵點上,兩岸不應陷入對抗的惡性循環,而應步入合作的良性循環,共同謀求兩岸關係和平穩定發展的機會,互信互助,再造和平雙贏的新局面,為中華民族實現光明燦爛的願景。 

兩黨共同體認到: 

──堅持九二共識,反對台獨,謀求台海和平穩定,促進兩岸關係發展,維護兩岸同胞利益,是兩黨的共同主張。 

──促進兩岸同胞的交流與往來,共同發揚中華文化,有助於消弭隔閡增進互信,累積共識。 

──和平與發展是二十一世紀的潮流,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符合兩岸同胞的共同利益,也符合亞太地區和世界的利益。 

兩黨基於上述體認,共同促進以下工作: 

一、促進盡速恢復兩岸談判,共謀兩岸人民福祉。促進兩岸在九二共識的基礎上盡速恢復平等協商,就雙方共同關心和各自關心的問題進行討論,推進兩岸關係良性健康發展。 

二、促進終止敵對狀態,達成和平協議。促進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達成和平協議,建構兩岸關係和平穩定發展的架構,包括建立軍事互信機制,避免兩岸軍事衝突。 

三、促進兩岸經濟全面交流,建立兩岸經濟合作機制。促進兩岸展開全面的經濟合作,建立密切的經貿合作關係,包括全面、直接、雙向三通,開放海空直航,加強投資與貿易的往來與保障,進行農漁業合作,解決台灣農產品在大陸的銷售問題,改善交流秩序,共同打擊犯罪,進而建立穩定的經濟合作機制,並促進恢復兩岸協商後優先討論兩岸共同市場問題。 

四、促進協商台灣民眾關心的參與國際活動的問題。促進恢復兩岸協商之後,討論台灣民眾關心的參與國際活動的問題,包括優先討論參與世界衛生組織活動的問題。雙方共同努力,創造條件,逐步尋求最終解決辦法。 

五、建立黨對黨定期溝通平台。建立兩黨定期溝通平台,包括開展不同層級的黨務人員互訪,進行有關改善兩岸關係議題的研討,舉行有關兩岸同胞切身利益議題的磋商,邀請各界人士參加,組織商討密切兩岸交流的措施等。 

兩黨希望,這次訪問及會談的成果,有助於增進兩岸同胞的福祉,開闢兩岸關係新的前景,開創中華民族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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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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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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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共曾簽訂過連胡會公報,那就是雙方達成共識要共同遵守的部分,沒有達成共識的就不能形諸文字,就表示有一方不能接受,這方面的效力與協定是一樣的,不必在「國際」、「協定」等上猛打轉,那一點意義都沒有。

「互不否認」也是一樣,要形諸文字的,馬英九不久前呼籲「互不否認原則」,但中共不回應,如果中共也接受「一中各表」,就不會不回應的。

我不是拿這點批評中共,但正式公報就是正式公報,馬虎不得的,沒有這種「對方不提但接受」這種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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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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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不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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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跟中共簽過什麼政治協定嗎?...沒有啊! 連停戰協定都沒有.

道目前為止頂多都是事務協定還要戴個白手套,搞個一文兩簽.

九二共識說穿了就是讓雙方能顧全面子的"務實虛文"好擱下主權立場相反的爭執往下走.
閣下連個這種到處都有的國際虛偽都錙珠必較,未免把政治當法律來辦,把法律當政治來玩了.

如果國民黨都是你這種想法那還不真如民進黨的兩岸政策的誠實呢.
好在不是.

你如果沒有其他新的想法,我的回應就到此為止. 剩下的
Agree to disagr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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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要形諸文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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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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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要互不否認,也必須形諸文字,沒有形諸文字的通通都不算數,只能看文字呈現的。這也是何以馬英九不久前呼籲「互不否認原則」的主要原因(他比我還清楚),但中共一直沒有回應。

兩造雙方,如果一方提議,有另一方只接受其中一部分,就只能針對雙方都同意的部分簽訂協定,沒有辦法形諸文字的,就表示有一方不能接受,沒有談成。要不要繼續談,要看兩造雙方而定。宋楚瑜曾在國民黨多年,他知道「各自表述」的部分從來就沒有獲得解決,但他高估自己的份量,認為可以做到,行前宣佈要與中共談「各表一中」,結果卻弄出了一個「兩岸一中」,因而引起非議。

這就是為何在國際會議上,各國代表總是絞盡腦汁,對會後公報草稿字斟句酌的主要原因,形諸文字才是最重要的,正式公報中沒有提到的,就是表示有一方不能接受,如果是多方會談,就是表示至少有一方不能接受,一定要達到共識才能見諸公報,就算是國共會談也是一樣的,沒有必要在「國際」兩個字上打轉,否則任何事情兩方口頭約定不就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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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不否認"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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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T

你這話"國際上..."不用對我說,也不必對自己說.

你去對馬英九說,告訴他不要騙自己,告訴他沒有互不否認這玩意.

他和所有國民黨的當事者當著多少人說過這是個"發明".
連外國人(印度)都很想了解這玄機. 陳長文所述的"各自拿回合約簽約加註國號日期"也是個"發明",從無國際慣例.

兩岸關係本就是國際上獨一無二的關係,既然是獨特的,就表示史無前例.凡事都要開新路. 你自己也同意過這是種模糊.我在過去數月中多次提過這種"mutual nondenial"是一種默契. 我們沒要老共承認我們的解釋,老共也不能要求我們按照他的解釋.
這種彼此互不同意,但也互不否認的國際慣例,尤其在兩岸關係並上不新鮮.

我講過,美國的"台灣關係法"就是這個例子.大家本來就有矛盾,只要不要求對方同意自己所同意的,互不撕破對方的臉日子就可過下去. 民進黨就是要把這層矛盾和模糊給揭掉才會讓台灣面臨無法處理的非模糊現狀.

你要大家認清老共的立場並不為過,但是並不表示我們的立場是假的,是自我安慰的,因為國際現實是講實力的,只要台灣還有七分之一國際邦交國,完全自己行使獨立主權,老共就不能塞住我們的口,也不能塞話到我們的口.事實上,他們從沒有公開否認過我們的"一中各表".

好了,你強調不同意,我強調不否認; 你說國際慣例,我說國際獨特.

Again, agree to disagr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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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明確提到的就不算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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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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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錯誤的,在國際政治上雙方約定中沒有明確提到的就不算數,也就是其中一方不接受或不承認,否則大家口頭約定不就結了?在連胡會公報中有提到「九二共識」與「一個中國」,但沒有提到「各自表述」,無論國民黨在台灣如何說「九二共識」是「一中各表」,這就表示中共不接受或默認「一中各表」,否則中共就不需要多此一舉,也與宋楚瑜談出所謂的「兩岸一中」了。當初宋楚瑜認為自己很有份量,要與中共談「九二共識」沒有共識的部分,也就是「各自表述」的部分,結果卻被對方耍著玩,談出「兩岸一中」,回台灣之後還厚著臉皮要國民黨接受,而國民黨則覺得宋此舉十分不妥。

這類事情不能那麼天真,抱著高度幻想,以為對方接受,只是沒提而已,國際政治上沒有這種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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