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將近四十年前,台灣還在風雨飄搖的年代,九年國教硬在條件不足下實施,我們都被教育成就算做不了偉人,也至少「效法做有用的國民」,這是許多四五年級的共同回憶,在那個需要果陀時代就算沒有偉人,人們也會想辦法找一個偉人做精神寄託,型塑正信與避免迷信間政府會導向一個出口。有些考證認為經國先生在訪美行程開始質疑自己以前許多認知是否一廂情願,回來後逐漸轉變從蘇俄留學以來的政治觀念。在此之後,百姓也開始逐漸瞭解,原來我們不需要崇拜偉人,生活周遭有許多典範,魚兒逆水可以是笑話橋段。
四十年前父親曾講述一位兄長不努力讀書,其父令他到機場當工讀生,有天要端一杯咖啡穿過機場大廳到辦公室給一位主管,在所有旅客的目光下努力的端著,還是少量灑出來,這件丟臉的事讓他發奮得進修獲得高學歷,若不好好讀書就會掃馬路。這個故事之所以還記得不是其勵志性,是我質問其端法不正確,為什麼偷懶不用托盤,若是我,會將咖啡保溫在壺中,托盤放好牛奶、奶精、糖、調棒、紙巾、抺布、多帶兩個杯子看看還有沒有其它在場的客人,優雅的服務完在併收拾好離開......至於馬路當然要有人打掃,還要維護工作者的安全。這個答案當時與劇本不符,當然挨了一頓揍!
法治精神在民進黨上台前公務機關即己深植,也許和公務系統中偶爾會難以認同領導有關,開始會像經國先生懷疑自己之前的價值觀,會像我質疑父親,像現在年青創意一代認為「不過就是四個字嘛,台灣光電業世界領先,幹嘛不用有效率光電顯示器」呢?只是黑手操弄時,法律也可以用技術面操作,也就是沒什麼辯不了的律師性格。
民主政治紛爭到最後,終究要回歸法治,但台北市處理思維和多數民意代表出身的政治人物類似,還是習慣媚俗的運用媒體。相對上,妖魔在手法上卻懂得用下駟挑戰上駟,吸引觀眾目光,在出人意料時機抖出包袱,你該驚訝嗎?
很高興Alex兄和筆者的討論,行政法院已經玩過一次「一個古蹟、各自表述」假處分案,該悲憫法官有家小要養嗎?後續行政訴訟不用馬先生、市長或主管親自找媒體操刀吧,台北市法規會接手玩點專業策略吧!不用等示意、不要怕麻煩、若是職權就不要失職,我們應該是法治國家吧!Alex兄說的對,法律行動本身就可以傳達訊息,至於結果民眾不要先有劇本期待囉,最好能抖出漂亮包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