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正紀念堂」更名「台灣民主紀念館」案,台北市政府強制拆除並沒入6面大型布幔,另由文化局依文資法按日累計罰款3230萬元。因紀念館管理處急著辦理6面布幔驗收,以核銷40多萬元經費,市府上周「破例」准許紀念館官員到市府,「驗收」鎖在地下室倉庫的布幔。
據悉,中正紀念堂除「前所未有」的國定、市定古蹟定位糾葛外,最近也悄悄上演另場同樣「前所未見」的「訴願裁定」衝突。
由於市府由建管處拆除沒入布幔、文化局處罰款已累計3230萬元,相關公文分別以市府、文化局、發展局等三種名義發出,紀念館管理處分別向文建會、內政部及市府訴願委員會提出訴願,文建會、內政部都以市府違反行政程序法,裁定撤銷原處分。
市府訴願會則以「台灣民主紀念館」並非「中正紀念堂」,認定聲請人不適格,先駁回管理處訴願。
市府官員說,因中央、地方訴願衝突無前例可循,目前文建會已請法務部釋示,市府將等法務部釋示,也不排除移送法院強制執行罰款。
教育部5月20日以6面大型布幔遮住「中正紀念堂」牌匾,市府5月22日強制拆除、沒入布幔後,管理處改掛小幅布幔,直到8月6日才取下,但施工鷹架仍從正面擋住牌匾,至今未拆除。
文化局依據文資法,就「遮住古蹟布幔」按日開罰,從5月20日至8月6日累計1040萬元罰款;「古蹟正面搭施工鷹架」則從6月15日至10月31日,累計開罰2190萬元,兩者合計3230萬元;但紀念館管理處分文未繳,陸續向中央、北市提出10餘件訴願案。
文化局官員說,因紀念館本月1日與市府協商,指施工鷹架是為整修琉璃瓦、牌匾裂痕,文化局同意由其向建管處申請施工核准日起20天內完工,即須拆除鷹架,因此目前暫停鷹架的罰款累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