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既未貪污,也無浪費
羅智強
馬英九工作室發言人
明勤先生在八月十七日中國時報時論廣場刊出的「馬怕貪污,不怕浪費」文中表示「馬市長主政下的台北市府債台高築,公共建設效益不彰,現在他個人特別費支用也被發現過於浮濫」,嚴重扭曲事實。
若對比馬英九、謝長廷、蘇貞昌在地方首長任內債務數字,每年債務增加數馬、謝、蘇分別為:86億、99億與84億,馬不是最多的。若比債務增幅,馬、謝、蘇卸任時債務分別為上任時的0.6倍、1.2倍與60.3倍,馬是最少的。批馬同時,不知明君如何評價謝、蘇的債務表現?
況且民進黨執政後,為牽制馬政績,不顧台北市民福祉,對台北市財政「堅壁清野」,大砍台北市的統籌分配款,苛減北市財源, 88年至95年間中央所減免的7項稅目,即令台北市短少1,620億的稅收,若計入這部分的稅收短少,創造近一千億的盈餘。
即便財政困難,中央苛減稅收,馬在收入短少1,620億的情況下,仍創造1,000億的盈餘,而且完成六條捷運、闢建七條捷運、規劃十條捷運、使受惠於捷運平均每日搭乘人數從17萬人增加為110萬人、打造了132公里單車道、翻修全市四分之三的人行道,汙水下水道家戶接管普及率由42%增至83%,提升一倍、興建巨蛋、打造世界第一的無線網路、垃圾減量達六成、輔導內湖、南港科技園區,營收超過二兆等等...。這些政績叫做效益不彰,我們也無話可說。
最後,所謂「特別費支用浮濫」更是惡意誣蔑,姑不論一審判決確認馬公益捐贈數額高達領用以領據核銷特別費近五倍,就算檢方起訴書,也從未指控馬「特別費支用浮濫」,明先生憑何事證指控馬英九支用浮濫?
(本文於八月十七日投書中國時報,未獲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