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儒門/「白米不是炸彈」作者(彰縣二林)、
林嘉政/有機農業工作者(彰縣二林)
彰化縣是台灣農業大縣,拜政府的「休耕補助」,鄉間小徑,隨處可見荒煙蔓草的破落農村;年輕人,則成為農村的稀有動物。為數眾多所謂專家學者、政府高官,卻一再複誦「我們要保護農業」的高調。
一九七三年政府制定了「農業發展條例」,會同土地法第卅條,禁止農地細分且嚴格管控農地購買者的條件。但是,並沒有同時創造出農民可以在農地上生存的條件。農發條例的宗旨美其名曰「確保農民擁有農地,避免農地被炒作」,事實上卻造就了將農民捆綁在農地上動彈不得的鎖鏈。
然而,在農村經濟獲利低、人口老化外移嚴重趨勢下,目標定為加速農業發展、改善生產結構、增加農民所得並提高生活水準的農發條例,成為遭特權及財團互謀其利、剝削農民的劣法。
台灣加入WTO後,國際壓力不斷加深,政府用來保障稻農的「保價收購」措施,恐難逃逐年刪減命運。若將目前休耕補貼及稻穀保價收購二百廿八億元預算,轉化為符合國際規範的「綠色措施」,以對地補貼方式,保障農民所得,也才能落實保護農業的真諦。
許多國家以對地補貼方式,實質贊助有助生態環境的措施,讓農民可領取「環境給付」。否則,農民對外得抗衡WTO壓力,對內又得面對生態責任,生存已有困難,難道社會真忍心讓農民長此以往苦守農地,承受這一切不公平?
二○○六年,台灣田地的休耕面積超過廿五萬公頃,發放的休耕補助超過一百億元,花了這麼多的錢,對農民、政府與社會大眾有什麼實質的效益?一分地休耕補助才四五○○元。但是,休耕造成的蟲蟲危機與雜草種子的隨風飄散,直接受害的正是隔壁正在耕作的農田。
目前的能源危機,可能正是農業的轉機。政府是不是該積極的推動綠色能源的種植,給農民一個尊嚴,給年輕一輩想回家種田的人一個機會,在WTO的架構下,用「綠色措施」來還原種田的真正價值。請不要再用休耕補助或是老農津貼這種敷衍的政策來愚弄農民!
農民真正在意的,並不是政府施捨式的救濟,而是盼望政府營造出一個讓農民得以生存下去的環境;把虧欠農民的綠色所得還給農民,如此,農民自然可以生存,農業自會得到保護,農村文化自會傳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