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謝兄臺關心回應,小弟每有心事就會失眠或早起,和兄臺之文沒直接關係.
兄臺此句{我不贊成用詛咒方式對待她}一語道出小弟當初發文主旨. 我也很不希望看到一旦吳淑珍不測,有人無意中幸災樂禍的反應會使得藍綠對立仇恨加深,為有心人利用.
小弟想澄清一點的是兄臺的{但我不同意找其他理由去叫別人原諒她}恐怕是我言多必失,招人誤會的後果. 小弟既認為因果報應沒有現世道德的意義,也就不會為一個錯誤罪行找理由為後果脫罪.
那部份提到殘疾和世俗的文章是傾向小說體,不是論說文.講到一個普通女子因獨特人生的遭遇在本性的牽引下走入一個她自己殘弱貪婪成為人議論焦點,而深居高位其實卻任性不快樂的悲劇故事. 與兄所說懷疑{對所有殘障和世俗女子的一種侮辱}可說是相距十萬八千里.
人生在世不如意者十常有八九,面對生命中種種考驗打擊,有人選擇了寬容,歉卑,與同理心,也有人選擇了狹隘,怨憤,與苦毒心. 當我為前者感激讚美時,我也為後者憐憫唏噓. 在小弟自己的經驗中,一些人能誇口說自己不像那些做奸犯科的人,或是異口同聲的譴責惡名昭彰的人時,很多因素是他們沒經歷過別人的困難. 在人生極大的試驗(無論是苦難禍害,還是榮華富貴)下,人性的軟弱和醜陋往往會超過你我所能想像和自信的.
文化大革命時子鬥父,妻鬥夫的悲劇,和非律賓妮美黛的醜劇都不過是人性一小部分的悲哀寫照罷了.
真正成功超越的人不會嘲笑那些跌倒萎縮的人,因為想到自己也是在肉身之中,就更歉卑,更體貼. 但是對那些被迫害而受苦的人,小弟支持他們抱怨和憤怒的權力.
這世界,人和人之間,從來沒有能以惡勝惡,或以恨消恨的,若有也都是短暫的和表面的. 只有愛與包容才能勝過邪惡與仇恨. 這是我一向的信念,不敢也不應要求別人. 今日一時未察,以私德求諸公德. 遂混淆真意.
題外話說了太多了. Life goes on. 讓我們回到現實社會的理性政治當中吧.
謝謝各位的耐心與包容,此話題到此為止.
繼續齊心齊力幫馬英九打贏選戰吧.
PS. Ray35 兄. 謝謝你的鼓勵. 國家法律處理的是事,你我心裡面對的是人.
FYI. 監獄的犯人不是被懲罰(punishment)而是被矯正(correction). 懲罰是出於仇恨, 矯正是出於愛心.
仗義每都屠狗輩,負心多是讀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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