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的邏輯就是,和郭台銘吃過兩次飯就向外宣稱是郭台銘的朋友一樣可笑.
人若問我,你為啥說你是郭台銘的朋友.答曰:咦,上個星期天,和上上個星期天我們才出去吃過飯,而且還聊得很愉快啊!現實上就是如此,不是嗎?
實情是,我只是因公有機會和郭台銘同桌吃飯,席間大家也免不了互相介紹換換名片,說說笑笑一番.
問題是,郭台銘什麼時候與我是朋友了?我用片斷的描述令人感覺現實上我的確和郭董有說有笑,吃過飯,彼此認識.但實情並非如此.這是挑出表面的現實造成別人的錯誤印象.可在過去(交往歷史),我和郭一點也不熟,吃過飯後,照舊不熟.那麼,怎麼能夠只挑吃飯的片斷說我是郭董的朋友?況且,人家也沒把我當朋友啊!
同樣的,談統獨問題,一定要從中華民國的法理,國共內戰歷史談起,如此才能系統的,完整的討論統獨問題.統因何而起,獨又為何不可,如此才能讓人一目了然.
可是不然!台獨人士只挑一個重點:現實上佔地為王的概念.他們認為,討論台灣是不是獨立,只要看現在我們有沒有護照,有沒有台澎金馬統治權,有沒有政府,大陸是不是不能管到我們...這就是他們所謂的現實.
照這樣說,我的錢只要讓別人佔有夠久,理論上那錢就自動變成他的了,對吧?
我問問台獨們:你願不願意?
連這點小事都有法理可循,更何況是台灣要從中國分裂出去的大事,能夠不依法理,歷史來進行討論嗎?
但是台獨很簡單,此地現在由我所佔,由我所管,我就是山大王.
這就是台獨的簡單思維:凡有利於我者,皆可拿來用;不利於我者,則統統割斷不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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