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如今大家都認為蔣中正難辭其咎, 那麼我們來討論以下幾點:
1.到底有沒有作亂? 當全台由北到南, 由仕紳或參議員帶頭去警察局或部隊駐地門口要求所有軍警繳械, 以及發生群眾搗爛或搶刧商店時,請問,如果是美國總統而不是中國國民政府主席來看, 會不會認為作亂?
2.如果連美國總統都認為台灣軍警無法有效控制社會秩序, 會不會派中央部隊介入?會不會把主事者抓起來?
由以上來看,換做是任何一個國家領導人都會做的事, 那, 為何會有民怨? 就是因為產生大量冤獄, 美國沒有冤獄? 國民黨不執政了就沒有冤獄? 難道美國有冤獄就是美國總統的錯? 美軍虐待伊拉克戰俘, 何時聽過要美國總統認錯下台? 當然是美國國防部長下台. 別忘了美國總統和中國國民政府主席一樣都是三軍統帥.
國家因執法過當做錯事當然是由國家來賠, 尤其在戰亂的年代, 怎麼可能還會有正常的司法程序. 所以這是歷史的悲劇. 承平時期, 當然以此為鑑. 真正的匪徒, 不能放過, 但被冤枉過, 甚至枉死的百姓, 國家一定要平反認錯道歉.
元兇不能變成蔣中正一人. 他是擬定政策大方向的人.政策大方向正確, 但執行過當, 所有執行人員, 難辭其咎.
或許有人認為苛政猛於虎, 若舉美國黑人為例, 他們兩百多年來被白人打壓, 黑人受到不平等待遇而暴動時, 美國總統哪一次不會派國民兵鎮壓? 按民進黨人的標準, 白人總統就是外來政權, 反正不管白人在美國住了幾代人, 也不管是不是透過民主機制選出來的人, 只要祖先是外來的, 所有白人一律都是外來政權, 打壓黑人就是不公義的政權, 必須要推翻. 白人總統就是打壓黑人的元兇.
歷史之鑑, 斑斑可考, 民進黨人無法將對付政敵的標準比照美國, 卻一味將元兇推到蔣中正頭上, 真是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