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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國土較台灣大15%(41285/35879平方公里),人口為我們的三分之一(752.4/2288萬),中央和我們一樣有一座中央山脈─阿爾卑斯山,平均海拔約3千公尺、4千公尺以上的山峰128座、最高的白朗峰4808公尺,德語系日耳曼人為主(64%),法(19%)、義(8%)、羅曼語系組合而成(觀光嘛英文都能通)、天主教(48%)基督教(44%)各半。產業有旅遊業、精密工業(鐘錶、光學器械)、化工、金融(銀行保險)等利基產業,國民生產GDP32300美元,是全球最富裕、經濟最發達、生活水準最高的國家。
台灣和瑞士相同有多元文化,政治上選擇不結盟,經濟發展利基市場而不是做大與大國正面競爭,橫亙在瑞士阿爾卑斯山若經營得當可以化地障為優勢,瑞士週邊北德國、南義大利、西法國與東奧地利,若不打算花時間繞越就得花買路錢通過,當然更好是都能來滑雪觀光。在上一個世紀初瑞士就很努力的發展交通建設,靠著隘口交通費就可以當做政府重大財源,但瑞士並沒有選擇大量開發公路,而是選擇對環境影響較小的鐵路。
瑞士的不結盟,在金融上我們知道全世界不想被政府管到的錢都匯集於此,包括拉法葉艦的○○費(台灣的孤立也可以是優勢,若金融國際化也可以有相同效果),近年列強用防治恐怖份子洗錢的理由敲開瑞士的門。瑞士原本限制各國穿越瑞士的貨車限制為3.5噸中型以下,瑞士加入歐盟時,週邊國家趁機要求開放瑞士開放限制至歐盟共同標準的28噸標準大貨車,並逐步提高至最終標準40噸,瑞士眼見無法以道路養護為由拒絕,後來提出了結合高速鐵路的滾動高速公路概念,提昇至鐵路標準的48噸。歐盟為支持瑞士這項超大型公共工程,也善意的容許瑞士高於歐盟陸運協議的標準,對於穿越阿爾卑斯山的重型貨物貼補性收取較高的材積重量運費。(從今年底開始,因為34.6公里的Lötschberg Base Tunnel 己於2007年6月15日通車)
瑞士的跨國交通網是用高速鐵路、高速公路和綜合兩者「滾動高速公路」所構成,瑞士鐵路在上個世紀初建立時原本是平原與高山兩用的登山鐵路系統,山坡地區軌道中央有另舖設有突齒,爬坡或下坡時車頭會放下凹齒輪嵌入軌道中央的突齒增強爬力,有時列車可在接近30度的陡坡上低速前進,不用像其它的歐洲國家鐵路迂迴減少坡度,所以對環境影響較小。瑞士鐵路運轉管理是極為有效,至今在非主要幹線大多還是能維持密集單線雙向,每小時或半小時一班車,方便旅客準時抵達轉運站換車。
現代工程技術進步,瑞士為了和其它歐盟國家高速鐵路接軌,在南北向穿越阿爾卑斯隘口兩大重要幹線的登山鐵路下方均增建新的高速鐵路,這個AlpTransit計畫簡稱NRLA(New railway link through the Alps)是瑞士整體交通規劃NEAT的一部份,高速鐵路穿越阿爾卑斯山的部份分為兩個中軸,除了前文介紹的1913年的Lötschberg Tunnel下方增建的 Lötschberg Base Tunnel接首都伯恩外,東側Gotthard Rail Tunnel(15公里1881年通車)下方另有Gotthard Base Tunnel(57公里2018年通車屆時將是世界最長鐵路隧道,2007年6月6日進度67.8%104公里/雙向153.4公里),這條Gotthard axis高速鐵路是沿著著名的威廉泰爾特快車觀光路線連接義大利米蘭與蘇黎世,南北另外有兩座鐵路長隧道Ceneri Base Tunnel與Zimmerberg Base Tunnel,全線完工後米蘭蘇黎世四小時的車程可以250公里時速縮短至二小時半。
在這個符合環保的鐵路建設中,瑞士不但取得較高的運費標準外,在1999年8月8日達成的歐盟交通運輸法(Traffic Transfer Act)中允許,瑞士在高速鐵路完成設計運能後有權限制穿越阿爾卑斯山的大貨車數量。本來瑞士只打算建一條Lötschberg Base Tunnel,這項國家賺錢的好生意可以讓政府日後有穩定財源,減少政府對國民各項稅金的依賴性,瑞士國民熱烈討論後也發現歐盟的優惠是在全運能下才提供,歲修、天候或天災地變無法全運能提供服務時優惠就沒有了,1992年9月27日瑞士透過全國公投贊成興建第二條高速鐵路以確保至少有一條能提供全運能,瑞士聯邦議會於1996年通過工桯更大的Gotthard axi(穿越馬特洪峰)s並且同時與Lötschberg axis(穿越徹馬特峰北側的少女峰)同時動工,總工程費160億瑞朗(約130億美元),1999年為籌措這項特別投資成立公共運輸基金Rail2000,由貨運重車里程稅、一部份燃料稅、部份的營業加值稅取得305億瑞朗(約244億美元),分20年支付工程費與貸款。
總之,一個好的計畫不能訴諸民粹,要有好的財務計畫,更要好的經濟平衡誘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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