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全家都貪污~
謝長廷全家都信宋七力~
全家死光光~
全家是你家~
恐怖不恐怖???
為了避免台灣出現宗教戰爭(宋七力大戰李宏志)
"絕對"不能投謝長廷一票!!!
李洪志,法輪功的創始人,生於吉林省公主嶺市。1996年起移居美國。1970年代,在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後勤部二零一部隊、吉林省森林武警總隊服役。
1982年至1991年由部隊轉業到長春市糧油公司保衛處工作,1991年停薪留職。
1992年5月13日首期法輪功學習班在吉林省長春市開辦。首次面向社會傳授法輪功。至1994年12月21日應各地官方氣功科學研究會邀請,在中國各地共舉辦54期法輪功面授班,每期約十天。
1995年3月13日赴法國巴黎首次海外傳授功法。
1998年初,帶著妻子、女兒抵達美國,拿到了「綠卡」,正式定居美國並成為美國永久居民。
1999年7月22日公開發表《我的一點聲明》呼籲「希望世界各國政府、國際機構、善良的人們,能給予支持和幫助」。
李洪志最初的生日日期,政府是登記為1952年7月7日(該日為天王星與太陽合相),後來李洪志向政府更改過一次生日,改為1951年5月13日(該日星相普通,乃常人也)。按中國政府的說法,他為了把自己打扮成像釋迦牟尼一樣大智大覺,將自己的生日改為1951年5月13日即農曆四月初八(中國漢傳佛教規定的佛誕日)。1999年7月22日,據李洪志表示是在文化大革命的動亂中政府把生日登記錯了。
此外,有人認為他利用「法輪功」聚斂了巨額財富(看甲寅日.壬辰年的八字就知),偷逃大量稅款,但法輪功修煉者表示那種說法是不切實際的謠言,因為法輪功的一切資料都是在網上公開並提供免費下載,而在最初階段的在全國各地舉辦學習班時,都是由各省市的氣功科學研究會主辦,由氣功協會在報紙上廣告,並由他們招生和收費,從1993年7月開始,法輪功與承辦單位都有正式協議,主辦單位收入40%,並由主辦單位納稅。為期十天的學習班,收費標準為新學員人民幣40元,老學員(學功時間久的學員)人民幣20元。辦班的全部收入都用於功法的理論研究、科學試驗和基地建設等等,不歸李洪志先生個人所得,帳目由法輪功分會管理,任何人不能使用這筆款項。根據中國政府的說法,及一些在中國大陸與他認識的早期的朋友,李洪志所創辦的法輪功只是他用來騙取錢財的工具,不過法輪功方面則表示,那些自稱是李洪志先生的早期朋友的人士因其通過傳播功法賺錢的行為被禁止而散播謠言,而中國政府則為了禁止法輪功而採用文革「扣帽子」的手段。李洪志於1992年開始傳授法輪功時,在氣功師簡歷上自述自幼跟師父學習「法輪修之大法」,得到真傳,並表示「法輪修之大法」只能挑選弟子單傳,所以在其基礎上稍加改編而創立了「法輪功」以廣傳於世。有人說他只學過三個月的氣功,但法輪功修煉者則澄清在初期李洪志先生為了解社會上氣功班情況,曾參加過幾個班,以學員身份出現體驗其他功法;但在此之前李洪志先生已經修習大法有成。根據法輪功方面說明,李洪志先生於1992年5月開始傳功,於中國大陸各地的傳功在1994年結束,於國外的三次傳功在1995年4月結束,自此李洪志先生的親自傳功正式告一段落。
在2001年1月23日下午,天安門廣場發生了「自焚」事件。中國政府宣佈其自焚錄像來自CNN記者的攝製。中國官方在案發兩個小時後即向全世界發佈英語新聞認定他們是法輪功學員。中華人民共和國並加大了對李洪志的聲討。但是法輪功方面認為「天安門自焚」事件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一手導演。法輪功方面認為中國電視臺報導中所用的鏡頭畫面不應是來自CNN的錄影帶,因為CNN的攝影師在事件開始時,幾乎立刻就被逮捕了,而在中國電視上播放的特寫鏡頭顯然是在不受警察干預的情況下拍攝的;另外通常中國新聞社的文章,尤其是那些有關敏感題材的文章,一般都是由幾個黨領導批准後才可發行,此番迅速的行動有早有預謀之嫌。
☆☆☆開張天岸馬 奇逸人中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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