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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長廷與民進黨邏輯錯亂、標準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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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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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口女
半個公務員退休了
中華民族的端午節
現代孔明陶朱公
華碩

批國民黨修改參選限制,謝長廷與民進黨邏輯錯亂、標準不一(完整版)

馬英九工作室發言人 羅智強

針對國民黨第十七次全國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修改參選限制中條款一審判決有罪不能參選的規定,謝長廷高聲批評。對此,馬英九工作室發言人羅智強表示,先請民進黨召開黨代表大會在黨章中加入一審判決有罪不能參選的規定後再批評。
  發言人羅智強表示,國民黨全代會修改參選門檻一議,並非不可公評。馬英九先生尊重全代會依黨內民主機制所作的決定。但任何人都可批評國民黨,惟獨謝長廷與民進黨批評國民黨讓人有「言行錯亂」的感覺。
  首先,謝長廷跳出來批評國民黨,實在是不知所云。先說,特別費案被起訴就退選;接著又說,(特別費以外的案件)「不可能用政治前途 保證檢察官的公平」(中國時報六月十一日),這種標準錯亂到無以復加,令人啞然。謝長廷更吃定檢察官查辦謝所涉及的弊案的腳步「牛步化」,其所涉及的諸多弊案,一審判決絕不可能在總統大選前作出,然後故作「大方」地表示,一審判決有罪,絕對沒臉選下去。擺明開出一張不會兌現的芭樂票。
  其次,羅智強請民進黨大聲告訴國人,所有的民進黨員,是否只要一審判決有罪均「絕對」失去參選資格?事實上,這個問題,謝長廷「忽選忽不選」的錯亂標準已經給了答案。謝說特別費被訴即不選、一審判有罪即不選,代表民進黨沒有強制謝被訴即不能選的「規定」,全決於謝的意願,若非如此,謝的「不選」支票,根本就是幌子。而謝又反覆無常地說特別費以外的案子被起訴也不會用「政治前途」替檢察官的公平背書,暗示參選到底。再顯示,依民進黨的規定,起訴仍可參選。
  羅智強表示,他特別研究民進黨的參選限制的相關規定,其黨章中對此並無規定,另在民進黨《公職候選人提名條例》第六條中,主要均以「判決確定」為不得被提名的門檻條件,並無一審有罪即不得參選的規定,換言之,依民進黨的提名條例,要到三審定讞方「確定」不予提名。談及「一審判決」有關的規定係規範於民進黨《廉政條例》第六條,其規定層層轉引,極為繁複,但大體規定,針對「特定情形」,已經一審法院判決有罪者,(廉政委員會)應「建議」除名處分。
  簡要言之,民進黨的的一審判決可否參選,充滿「巧門」,透過讓人眼花撩亂的規定,但得出「建議」除名的規定。換言之,依民進黨的「順我昌、逆我亡」的鬥爭性格,到最後一審判決可否參選,根本就操縱於黨中央高層,順從上意者,萬法皆空、巧門大開,逆違上意者,鍘刀落下,不得參選。
  於是民進黨的提名規定就像寓言故事那隻一會兒扮鳥、一會兒扮鼠的蝙蝠,面對輿論就說一審有罪不得參選,面對朋黨,則大開巧門、輕輕放過。民進黨有什麼立場拿這種「四不像排黑」來質疑國民黨的參選門檻規定?
  羅智強表示,看了謝長廷的說法與民進黨的規定,只能說真的很佩服這些天生的選舉動物,言詞東閃西躲、規定複雜無比,但總之一句話,誰可選?誰不可選?和一審判了什麼根本無關!和有沒有被起訴也全無關聯!一切都是民進黨的那張嘴說了算數!



本文於 修改第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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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者清單(1)
2007/06/25 11:28 【不平則鳴】 水門 走路工 兩顆子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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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support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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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牛皮 大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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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support your observation that becomes very annoying:

=====>>>>> 我發現老兄您很喜歡岔開話題,引別人離開原先的話題,來到您設定的議題上,難不成您是辭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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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don't care how you do 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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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牛皮 大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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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don't care who you are and how you do it. I only care how/what Mr. Ma will do for 23 millions of people during 2008-2012.

糗你? No, that's not my original intent.

我來試試那種感覺? No, that's not my job.

My original intent was very simple and striagtforward: what you calimed in your article doesn't convice me at all.  You may convice some people, but not people like me. Well, you could always say you don't care if you have conviced the other half of 23 millions or not. That's fine with me too. 

 

====>>> ,但一天從早上七點跑到晚上九點,長時間在車上打字的結果,說真的,我還真想請智慧男兄來試試那種感覺(不好意思,一直糗我的智慧兄,我小糗一下你,你應該不會介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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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這樣,那當然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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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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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1)

現代孔明陶朱公

為了諷刺啊?
若是這樣,
那當然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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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話自己心裡知道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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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untst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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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前、雖然我也有忍不住的時候、但是齁…當別人碰上跟我一樣事情時、我還是那句話「相忍為國」呀。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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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題至始至終都是是第一夫人收賄.總統是否該自行了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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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孔明陶朱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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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主張國民黨加上那一條目的是在諷刺騙子扁~哈

請快回去叫黃帝娘別再裝死了

該來的一定會來

躲不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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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老血壓一定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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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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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發現老兄您很喜歡岔開話題,引別人離開原先的話題,來到您設定的議題上,難不成您是辭窮了?

我知道很多新移民的中老年人總是把「過去兩蔣統治多好多好」掛在嘴上,心向極權,藐視民主,不過我提醒您,沒有民主,您現在根本不敢來這裡大罵DPP。在我眼中,這些人和許多把「過去日本統治多好多好」掛在嘴上的舊移民老年人是同一個等級的。

我還是回答您的問題好了。

扁騙子的頭過身就過~319也不必追究了!?
→ 319對選情的衝擊多大,我是持懷疑的態度。但他後續為了滅口而殺人,為了酬庸而濫封,我認為這絕對要追究。

一審判陳菊當選無效的法官~你是支持?還是不支持?
→ 按賞善罰惡的想法,自然希望二審維持原判。但權謀點的想法,二審若陳菊獲勝,反而能凝聚藍軍的悲情,加強危機意識,對藍軍總統大選比較有利,因為馬先生當選是我的期待。

當選過關~落選被關~這與文化大革命時的人民公審有何差別?
→ 當選與否,那是選舉的問題,是否被關,那是司法的問題,老兄您不要搞混了。公職人員因犯法而入獄,這例子過去不是沒有,現在邱毅還在牢裡,誰說「當選過關,落選被關」?這話好像是老兄您自己說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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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淑珍有沒有A國務機要費~她自己心知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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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孔明陶朱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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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與2004/2008誰當選無關!
你應該還沒忘記那個裝死不出庭的殘廢吧?
以下是綠狗說的~
她就是要拖ㄚ,那是她的法律權利,你能奈何她嗎?
藍軍只有活活氣死的份,等到小馬的案子先告一段落,ㄚ扁再去問小馬,看看小馬敢不敢再叫那個愛生病的第一夫人出庭!要玩就玩到底啦,但..我斷定...小馬沒那膽子啦,最後還是搓湯圓搓掉囉...*-*
ㄚ扁在玩什麼遊戲,你們還看不出來ㄚ,不要怪他律師個性,要怪自己不爭氣吧...*-* 藍軍的要多加油吧....^^
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但..若不是小馬自己不爭氣,哪會被別人打假的ㄋ?一樣都是法律人,為何小馬那麼肉ㄚ...*-*
綠的再爛都比藍的好,為什麼ㄋ?
因為...藍的不會選舉..,講話又講輸人..而且又會翻臉亂罵人,如此差的素質,憑什麼要執政ㄋ....

本文於 修改第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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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意就像浪子,誤入歧途後還是要回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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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2008是KMT獲勝,你說這是民意的展現;倘若2008是DPP獲勝,你說這完全是民粹抬頭。

這樣兩套標準不好吧!老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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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是民粹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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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孔明陶朱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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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完全反對!
按照你這個拗論~
扁騙子的頭過身就過~319也不必追究了!?
一審判陳菊當選無效的法官~你是支持?還是不支持?
當選過關~落選被關~這與文化大革命時的人民公審有何差別?

本文於 修改第 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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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候選人是黨員的縮影,公職人員是選民的縮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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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想法是這樣的理念很好,但沒有必要,因為「黨候選人是黨員的縮影,公職人員是選民的縮影。」

我們既然實施民主,就要相信人民的智慧,由民意做最後的仲裁,用選票讓貪腐者落選。倘若貪腐者依舊當選,也只能說選民素質低落,但不該用法律限制民意的表達。

更何況法律是兩面刃,她既可以主持正義,也可以作為奸佞戕害忠良的武器,不應過苛,以防誤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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