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勵兒童圖畫書創作,發掘及培育圖畫書創作人才。提昇國內圖畫書創作及教學,啟發學習藝術興趣,豐富兒童藝術涵養與想像力。 (一)收件方式:作品一律採掛號(或包裹)郵寄。(二)收件時間:自民國99年3月1日起收件至4月15日截止。(以99年4月15日寄出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三)收件地址:以掛號(或包裹)郵寄至「10066臺北市南海路47號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收,信封上須註明「參選2010年全國學生圖畫書創作獎」及參選組別。
參考網址:http://www.arte.gov.tw/pro2_comp.asp?KeyID=49
資料來源:國立台灣藝術教育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