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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克利斯朵夫》摘要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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穎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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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頭椿

努力學英文
番番

(以下為轉貼文)

《摘要之一》

約翰•克利斯朵夫生於德國萊茵河畔的一座小城裡。這個城市很美,紅色的屋頂、濃郁的花園,散佈在柔和的山崗下,倒映在灰綠色的萊茵河裡。約翰的祖父米希爾和父親曼希沃都是宮廷的音樂師。母親魯伊莎替人家當廚娘。祖父對父親娶了一個女僕做妻子一直不高興。他認為“既不門當戶對,也不是音樂界的人”,而“一百多年來姓克拉夫脫的就沒娶一個不懂音樂的媳婦”。

約翰長得醜,小時也很淘氣。但他有強健的體格,倔強的個性。一位富家太太贈送了幾件衣服給約翰穿,被富家的孩子認出,他受到譏笑,約翰便打了富家的孩子一頓。結果,約翰被母親拉到那個太太面前賠不是,他感到十分地懊惱。

祖父常常帶約翰去散步,講歷史上偉大的人物,如雷果盧斯、阿米奴斯、律左、科納等,並經常提到那征服過歐洲的拿破崙。約翰的父親曼希沃是個酒鬼,經常喝得醉醺醺的回家。但他發現自己的兒子是個音樂天才,便帶他去參加音樂會,親自教他功課。約翰愛幻想,愛大自然,有著豐富的聯想。他在風雨、陽光、河流中,都能體味出音樂的美。可是父親卻用老一套的教育方法和呆板的練習曲折磨他,使約翰“驕傲與自由雙方面都受到侮辱與損害”。他在練習音樂時,故意和爸爸刁難,結果他受到重重的責打。祖父對他說:“為著人類最美最崇高的藝術,為著撫慰人類造成人類光榮的藝術而吃些苦是值得的。”

一次,祖父帶他上戲院看歌劇演出,約翰很受感動。在回家的路上,祖父告訴他音樂是超凡的藝術,他說:“你瞧,音樂家職業何等美妙!還有什麼會比創造這些神奇的景色更光榮?這無異做了塵世的上帝。”祖父的話給了他深刻的印象。不久,歌劇的作者法朗梭阿•瑪麗•哈斯萊來到這座小城,他將親自主持他的劇本演出,並擔任樂隊指揮。約翰目睹了哈斯萊如何被狂熱的群眾包圍,受到熱烈歡迎的場面。演出後,約翰還受到哈斯萊的接見。於是他想自己將來要做個像哈斯萊那樣受歡迎的音樂家,“製作如哈斯萊一樣的作品,成為一個大人物”。

約翰醉心於創作。祖父把他在鋼琴上彈出的曲調,整理編成《童年的娛樂:歌、默奴哀、華爾茲進行曲》,並署上“約翰•克利斯朵夫全集卷一”的字樣。這使約翰得意非凡,他在內心喊著“我是一個作曲家、一個偉大的作曲家”了。祖父以做名人和出名來引誘他。這時約翰才六歲。

但約翰從舅舅那裡,則接受了另一種教育。他舅舅名叫高脫弗烈特,是個流浪小販,常出沒於大自然和鄉間。祖父和父親都瞧不起他。但他是個自由獨立的人,他懂得很多古老的謠曲,並能在大自然中體驗出音樂的美,歌唱得十分動人。他告訴小約翰說,唱歌是心的聲音,“一個人需要唱、應當唱的時候才唱,不應為了娛樂而唱。”他要外甥不要去編什麼新的歌,不要去做大人物。他說:“何用你唱歌呢……難道它們(指大自然)不比你所能作的一切唱得更好嗎?”約翰把自己作的曲子唱給舅舅聽,舅舅說:“這多難聽!”並指出約翰是“為寫作而寫作的,你為要做一個大人物,為要叫人佩服才寫的”,這樣的東西是不能打動人的。他還說:“你在屋內所寫的一切全不是音樂,屋內的音樂等於屋內的太陽。音樂是外面的。”舅舅和祖父、父親的文藝觀根本不同:舅舅是為生活而藝術,祖父、父親是為藝術而藝術。

祖父把約翰作的《童年的樂趣》題獻給雷沃博大公爵,並特地為約翰組織了一次音樂演奏會,大公爵也親自出席了。約翰演奏得很成功。公爵稱他為“再世的莫扎特”,並送給他一塊金表。而約翰卻向公爵小姐透露:樂曲中最優美的一節《脫利奧》是祖父的作品,冒充為他的。

約翰滿十一歲了,他向聖馬丁寺的琴手弗洛李昂•霍才學“和聲學”。這一年,他被公爵任命為“宮廷音樂聯合會”的第二提琴手,僅次於他的父親。祖父和父親都為他感到高興。但他看到人們把他看作是大公爵豢養的珍禽異獸時,感到羞愧。一次,他向瞧不起音樂的丹奧陶伯伯(商人)吐唾沫,父母親不敢得罪這有錢的親戚,命令約翰跪下賠禮,他更加感到氣惱。他羨慕舅舅過著獨立自由的生活,對誰也不巴結。

不久,祖父中風死了,約翰很傷心,對天伸著小拳頭,詛咒上帝奪去了他的爺爺。父親仍常喝酒,宮廷演出時他老遲到。約翰便被提升為第一提琴手。接著父親被爵府辭退了。這樣一來,約翰在十四歲上便擔負起撫養父母兄弟的擔子(他有兩個弟弟)。

約翰被樂隊的指揮多皮阿•帕弗邀請到鄉間去野餐。在船上他結識了一個金發少年、富商的兒子奧多•狄哀納。他們很談得來,約翰向他表白了自己獨立自由的性格,他說:“我有一雙好手,一顆好腦袋,永遠會掙得我的麵包。”他蔑視金錢,藐視一切籬垣以及“禁止通行”、“懲罰不貸”等限制人們自由,保衛神聖產業的告示。這次結識之後,約翰對奧多的親熱,發展到產生變態自私心理的地步,只要奧多和別的朋友接近,他便嫉妒得要命,聲稱他失去了奧多,他將自殺,也殺死奧多。直到奧多升大學了,他們的友誼才逐漸疏遠起來。

參議官克里赫新寡的夫人和女兒遷居到她出生的城市來了。她和約翰是鄰居。這位夫人聽了約翰在音樂會上的演奏,便邀請他參加她家的茶會。她喜歡約翰那“正直、勇敢,還有那堅毅耐苦的精神”和他那“笨拙、醜陋”的外貌。她聘請約翰為自己的十五歲的女兒彌娜上鋼琴課。約翰答應了。不久,他便愛上了這位小姑娘,並以“將來要做一個大藝術家”向她許願。但她的母親不同意這門親事,她直白地告訴約翰說,以他的出身、門第和財產都沒有資格娶她的女兒。彌娜聽從了母親的意旨,對約翰開始疏遠起來。約翰很氣憤,他寫信給夫人說:“一切自命高貴而沒有高貴心靈的人,我鄙薄他,當他如一塊污泥。”

約翰父親因酒醉掉到溝裡淹死了。失戀、喪父,使約翰產生了這樣的認識:“他看到人生是一場沒有休息,沒有僥倖的戰鬥,凡是要成為無愧于‘人’這名稱的人,都得時時刻刻向著無形的敵人抗戰:天性中致人死命的威力,搖惑人心的慾望,曖晦幽密的思想,那些使你墮落、使你毀滅自己的念頭都是這一類的頑敵。”他聽見了自己的“上帝”在呼喊:前進吧,前進吧!永遠不要歇息!這時他才十五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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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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穎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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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生看了都會妒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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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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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學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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穎瀾

就是單純阿,

所以女生好友之間會牽手,

也會勾肩搭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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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很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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穎瀾

彷彿看到歐洲美麗花園和兩個情竇初開的小男生小女生彼此愛慕的場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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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na 彌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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穎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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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學英文

約翰•克利斯朵夫的初戀應該就是這個同年的小女孩吧。

他們的相識其實很特別,克利斯朵夫的家附近有一座空房子,房子四周有圍牆圍著一座很漂亮的花園。

克利斯朵夫每天出門或是回家的路上,就會經過這個被圍繞的美景。

特別是回家的路上,他故意要繞近這裡,從縫隙裡欣賞那美麗的花園。

有時候看得都忘了時間,有時候那怡人的景色給他創作的靈感,更有時候就是為了來補捕捉那種寧靜的美。

圍牆外有一個像電線桿的竿子,有天他就爬上竿子,才發現那廣大花園的美,美不勝收,經常看到忘我的地步。

所以他就每天都爬上竿子欣賞花園。

這天他正在竿子上達到忘我,正在做白日夢吧,突然發現有兩個女生看著他,一個像是年輕的婦人,高貴而優雅,另一個是小女孩,看起來正要因為他的舉動而笑,手捂住口怕笑出來。

克利斯朵夫黏在竿子上不敢動,像石頭一樣。

後來女士打破僵局,微笑朝他走來,克利斯朵夫一緊張就翻滾下來,急急忙忙地跑走了,當他快到家時才發現他自己幾乎是連滾帶爬地到家的。

從此他再也不敢走那條路。

一個月後,在他的音樂演奏會上,就在演奏的最後,他看到在一個包箱裡坐著那位女士,害他差點彈錯。

結果沒隔幾天他就收到女士的邀請帖。

其實克利斯朵夫起初是對這位女士有好感,覺得她又溫柔又有愛心的樣子,對她充滿幻想。

後來女士要請他教女兒鋼琴,還邀請克利斯朵夫隨時可以來逛花園,所以克利斯朵夫就變成她們家的常客。

剛開始時克利斯朵夫對同年的女孩並沒好感,Minna 也不高興給這個同年的男孩教,還故意彈錯,故意氣克利斯朵夫。

有一天正在授琴時,Minna 故意說樂譜上有一個音符錯了,手還放在樂譜上,克利斯朵夫因為看不清楚,就把臉一直靠近看,結果他看不到音符,卻看到女孩的手指,也不知道哪根筋不對了,就把嘴唇碰上女孩的小手。

觸電!

之後克利斯朵夫才發現原來他愛的是Minna,而不是女孩的媽媽。

哈哈,妙吧?

當然,後來愛苗滋長。

這就是小男生和小女生的愛情,純純的愛。

"They felt the blood throbbing in their linked hands and their trembling fingers."

這就是初戀的滋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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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天還是後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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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學英文
穎瀾

我介紹過一篇關於同性戀的文章

http://bloguide.ettoday.com/littlechild/textview.php?file=66804

P.S. 這顆雞蛋不浪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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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tto 奧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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穎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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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學英文

約翰•克利斯朵夫與奧多之間的關係有點不尋常,可能跟約翰的敢愛敢恨的個性有關,也可能因為這樣把奧多嚇到了吧,當然人跟人之間的愛恨交錯,有時候真的是講不清楚的。

當愛得多的一方一再付出,被愛的一方就可以予取予求,或者利用各種方法來刺激對方。

不過,這種兩個男孩之間的遊戲,有點同性戀的味道,只不過沒有到肌膚之親的地步吧。

像我們小時候的死黨,我們也不敢用[愛]這個字眼來跟朋友說。能夠用到的字眼頂多就是[看得慣]罷了。

當然女生跟女生之間就完全不一樣了,[愛]來愛去恐怕也沒人會說話。

小時候看到小女生們手牽手的情況很多,美國就少很多這種同性牽手的。

有時候看到台灣來的女孩子在街上牽手,我還要警告她們一下,因為國情的不同,亂牽手是會造成誤會的。

以前在台灣,男女的距離比較遠,所以初次交往,手碰到手時還會觸電。反而是同性之間沒有限制,所以同性之間觸電的比例較小。

可是在美國,男女從小就沒有隔離,經常會看到小男生抱小女生,所以男女之間的觸電感覺比較不激烈,反而同性之間就有可能產生火花。

不知道這樣的推理,是否偏頗?希望沒有觸犯某些人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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