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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之一》
約翰•克利斯朵夫生於德國萊茵河畔的一座小城裡。這個城市很美,紅色的屋頂、濃郁的花園,散佈在柔和的山崗下,倒映在灰綠色的萊茵河裡。約翰的祖父米希爾和父親曼希沃都是宮廷的音樂師。母親魯伊莎替人家當廚娘。祖父對父親娶了一個女僕做妻子一直不高興。他認為“既不門當戶對,也不是音樂界的人”,而“一百多年來姓克拉夫脫的就沒娶一個不懂音樂的媳婦”。
約翰長得醜,小時也很淘氣。但他有強健的體格,倔強的個性。一位富家太太贈送了幾件衣服給約翰穿,被富家的孩子認出,他受到譏笑,約翰便打了富家的孩子一頓。結果,約翰被母親拉到那個太太面前賠不是,他感到十分地懊惱。
祖父常常帶約翰去散步,講歷史上偉大的人物,如雷果盧斯、阿米奴斯、律左、科納等,並經常提到那征服過歐洲的拿破崙。約翰的父親曼希沃是個酒鬼,經常喝得醉醺醺的回家。但他發現自己的兒子是個音樂天才,便帶他去參加音樂會,親自教他功課。約翰愛幻想,愛大自然,有著豐富的聯想。他在風雨、陽光、河流中,都能體味出音樂的美。可是父親卻用老一套的教育方法和呆板的練習曲折磨他,使約翰“驕傲與自由雙方面都受到侮辱與損害”。他在練習音樂時,故意和爸爸刁難,結果他受到重重的責打。祖父對他說:“為著人類最美最崇高的藝術,為著撫慰人類造成人類光榮的藝術而吃些苦是值得的。”
一次,祖父帶他上戲院看歌劇演出,約翰很受感動。在回家的路上,祖父告訴他音樂是超凡的藝術,他說:“你瞧,音樂家職業何等美妙!還有什麼會比創造這些神奇的景色更光榮?這無異做了塵世的上帝。”祖父的話給了他深刻的印象。不久,歌劇的作者法朗梭阿•瑪麗•哈斯萊來到這座小城,他將親自主持他的劇本演出,並擔任樂隊指揮。約翰目睹了哈斯萊如何被狂熱的群眾包圍,受到熱烈歡迎的場面。演出後,約翰還受到哈斯萊的接見。於是他想自己將來要做個像哈斯萊那樣受歡迎的音樂家,“製作如哈斯萊一樣的作品,成為一個大人物”。
約翰醉心於創作。祖父把他在鋼琴上彈出的曲調,整理編成《童年的娛樂:歌、默奴哀、華爾茲進行曲》,並署上“約翰•克利斯朵夫全集卷一”的字樣。這使約翰得意非凡,他在內心喊著“我是一個作曲家、一個偉大的作曲家”了。祖父以做名人和出名來引誘他。這時約翰才六歲。
但約翰從舅舅那裡,則接受了另一種教育。他舅舅名叫高脫弗烈特,是個流浪小販,常出沒於大自然和鄉間。祖父和父親都瞧不起他。但他是個自由獨立的人,他懂得很多古老的謠曲,並能在大自然中體驗出音樂的美,歌唱得十分動人。他告訴小約翰說,唱歌是心的聲音,“一個人需要唱、應當唱的時候才唱,不應為了娛樂而唱。”他要外甥不要去編什麼新的歌,不要去做大人物。他說:“何用你唱歌呢……難道它們(指大自然)不比你所能作的一切唱得更好嗎?”約翰把自己作的曲子唱給舅舅聽,舅舅說:“這多難聽!”並指出約翰是“為寫作而寫作的,你為要做一個大人物,為要叫人佩服才寫的”,這樣的東西是不能打動人的。他還說:“你在屋內所寫的一切全不是音樂,屋內的音樂等於屋內的太陽。音樂是外面的。”舅舅和祖父、父親的文藝觀根本不同:舅舅是為生活而藝術,祖父、父親是為藝術而藝術。
祖父把約翰作的《童年的樂趣》題獻給雷沃博大公爵,並特地為約翰組織了一次音樂演奏會,大公爵也親自出席了。約翰演奏得很成功。公爵稱他為“再世的莫扎特”,並送給他一塊金表。而約翰卻向公爵小姐透露:樂曲中最優美的一節《脫利奧》是祖父的作品,冒充為他的。
約翰滿十一歲了,他向聖馬丁寺的琴手弗洛李昂•霍才學“和聲學”。這一年,他被公爵任命為“宮廷音樂聯合會”的第二提琴手,僅次於他的父親。祖父和父親都為他感到高興。但他看到人們把他看作是大公爵豢養的珍禽異獸時,感到羞愧。一次,他向瞧不起音樂的丹奧陶伯伯(商人)吐唾沫,父母親不敢得罪這有錢的親戚,命令約翰跪下賠禮,他更加感到氣惱。他羨慕舅舅過著獨立自由的生活,對誰也不巴結。
不久,祖父中風死了,約翰很傷心,對天伸著小拳頭,詛咒上帝奪去了他的爺爺。父親仍常喝酒,宮廷演出時他老遲到。約翰便被提升為第一提琴手。接著父親被爵府辭退了。這樣一來,約翰在十四歲上便擔負起撫養父母兄弟的擔子(他有兩個弟弟)。
約翰被樂隊的指揮多皮阿•帕弗邀請到鄉間去野餐。在船上他結識了一個金發少年、富商的兒子奧多•狄哀納。他們很談得來,約翰向他表白了自己獨立自由的性格,他說:“我有一雙好手,一顆好腦袋,永遠會掙得我的麵包。”他蔑視金錢,藐視一切籬垣以及“禁止通行”、“懲罰不貸”等限制人們自由,保衛神聖產業的告示。這次結識之後,約翰對奧多的親熱,發展到產生變態自私心理的地步,只要奧多和別的朋友接近,他便嫉妒得要命,聲稱他失去了奧多,他將自殺,也殺死奧多。直到奧多升大學了,他們的友誼才逐漸疏遠起來。
參議官克里赫新寡的夫人和女兒遷居到她出生的城市來了。她和約翰是鄰居。這位夫人聽了約翰在音樂會上的演奏,便邀請他參加她家的茶會。她喜歡約翰那“正直、勇敢,還有那堅毅耐苦的精神”和他那“笨拙、醜陋”的外貌。她聘請約翰為自己的十五歲的女兒彌娜上鋼琴課。約翰答應了。不久,他便愛上了這位小姑娘,並以“將來要做一個大藝術家”向她許願。但她的母親不同意這門親事,她直白地告訴約翰說,以他的出身、門第和財產都沒有資格娶她的女兒。彌娜聽從了母親的意旨,對約翰開始疏遠起來。約翰很氣憤,他寫信給夫人說:“一切自命高貴而沒有高貴心靈的人,我鄙薄他,當他如一塊污泥。”
約翰父親因酒醉掉到溝裡淹死了。失戀、喪父,使約翰產生了這樣的認識:“他看到人生是一場沒有休息,沒有僥倖的戰鬥,凡是要成為無愧于‘人’這名稱的人,都得時時刻刻向著無形的敵人抗戰:天性中致人死命的威力,搖惑人心的慾望,曖晦幽密的思想,那些使你墮落、使你毀滅自己的念頭都是這一類的頑敵。”他聽見了自己的“上帝”在呼喊:前進吧,前進吧!永遠不要歇息!這時他才十五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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