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來城邦活動力其實不強,就訂閱了二十幾個固定的朋友,而且這些網主同質性都很高,大都是那種活動力也不太強的,自己過自己高興日子的「半隱人」,我看要我拓展四季的「業務」,你們是遇人不淑啦^^
不過要我在四季裏面耍寶撒野,那可是沒當什麼副市長之前,就已經不可遏止囉。我現在知道,原來副市長就是可以回應留言簿,可以貼相片本,最重要的,就是可以刪文!花哈哈哈哈哈!moody要注意了,以後對副市長如果不夠狗腿,嘿嘿....你知道了吧?
而且還有這麼多MB的相片空間供我使用,真是太好了,你們這些道賀的將來不要後悔啊,我很快就會貼滿100個個人練習相簿,什麼阿里不搭的照片都來做個展,還貼上要你們吃不下飯的「自拍風情萬種搶鮮版」。(第一批暫時預告是「野米一陽摳鼻指十八式」beta版,要看摳腳 1.0版的請先報名,三人同行有優待。)
莫謂言之不豫,跟你們說喔,我的相機買回來了,可惜不是Reed推薦的那種,那種太貴了,我買的是 Panasonic Lumix FX12 傻瓜精修版,因為是今晚拿到的,馬上照了好多夜景,每一張都晃得亂七八糟,看起來好像台北的燈都瘋了。現在乖乖研讀使用手冊中。
人家好歹也是唬大大傳系畢業的,我們那時候(本人是李艷秋和沈春華的學妹,吳小莉和尹乃菁的學姊,年紀昭然若揭,沒關係,算是副市長要遵守的的陽光法案好了。)大一要修三個學分的攝影課,爸媽忍痛幫我買了一台堪農的單眼相機,可是我總覺得那台相機是壞的,因為我從來焦距都沒有對準過。我們照黑白相片,還要自己沖洗放大,我的每一張放大以後,都是「肥了櫻桃,瘦了芭蕉」--就是本來要拍芭蕉,結果最清楚的是櫻桃。
暗房裡藥水味很難忍受,又常看到同學們晾在那裡的照片,張張精彩,我自慚形穢之餘,漸漸視拍照為畏途。課程越來越深,什麼重複曝光啦,新聞攝影啦,拍車子飛馳啦,我發誓,我都有乖乖的杵在月黑風高的中華路天橋上殺底片,可是作業永遠都不及格。為了升級,我們班的男生看我可憐,幾個人慷慨行義,把他們不要的作品借我,果然從此順利過關。
自此以後,我就非常的崇拜會拍照的人。來了城邦,看到大家可以拍出週遭的小事,匯流成豐富瑰麗的浮世繪,我也想變成裡面的一條小小溪。幸好科技比20多年前發達了許多,傻瓜在手,也可以「傻者千拍,必有一得」,更不必自己洗照片,洗刷攝影白癡的污名,就看今朝!
(嘻嘻,強迫你們聽落落長的就職演說,副市長,爽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