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回本城市首頁 鐵橘之城
市長:小鯊  副市長: 方正平亞理莎
加入本城市推薦本城市加入我的最愛訂閱最新文章
udn城市政治社會政治時事【鐵橘之城】城市/討論區/
討論區《 鐵橘觀點 》 字體:
看回應文章  上一個討論主題 回文章列表 下一個討論主題
馬市長,國旗是不是你的原罪?
 瀏覽1,970|回應3推薦9

小鯊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文章推薦人 (9)

花木蘭
達卡
Rebec
Tienwen
小鈴鐺
Tjustice
亞理莎
Xuser
小鯊

近日奧運聖火來台話題,再度引發藍綠間另一波的口水戰。對於中國奧委會提出「聖火路線沿途上不可以看到國旗國徽等符號」的要求,國民黨和民進黨紛紛表示無法接受。至此,過去同時被國、民兩黨視之為「包袱」的「中華民國」,竟奇蹟似的翻身,再次成為國、民兩黨互相爭奪、炙手可熱的「資產」。

可笑的是,那邊廂馬英九「包山包海、皆是選項」的返聯公投話音甫落;這邊廂,謝長廷「三種國旗、可供選擇」的回應馬上出現。只不知,這下子馬英九和國民黨,還「包」不「包」得下去?不跟進,那麼「包山包海」的大話就不免打上幾分折扣!跟進,那麼只好改個口、道個歉,迎接聖火時多帶上兩種國旗!

身為國民黨總統候選人的馬英九,被批評在台北市長任內,不准球迷拿國旗到現場加油。面對這樣的質疑和批判,對於馬英九本人來說,若說是「活該」!那麼對藍營選民而言,就不可不謂之「悲哀」了。要不是馬過往「立場搖擺、沒有原則」的政客心態與作為,今日又何須受罪?

民進黨的政客之所以能夠以此「打馬」而「不遺餘力」,只能怪馬英九當初保護國旗「沒有盡力」!從「馬修路線」、「去蔣」、「廢統」、「台獨是選項」、「二二八是外省人的原罪」,乃至於包山包海的返聯公投;馬英九和國民黨為爭奪正綠旗,騙取綠營支持者選票,可以說是無所不用其極,甚至於不惜踐踏自己的神主牌。今天就算綠營不反過來操作割喉,馬英九和國民黨又怎麼好意思拿著國旗作文章、喊加油?

中共打壓台灣,做出聖火過境台灣不准民眾拿國旗加油的無理要求,勢必將激起民怨。此時操作「國旗悲情」,正逢其時。馬英九在這一刻,選擇了擁抱國旗!可是不知道明天、後天,又或者未來的哪一天,會再度揚棄國旗、把中華民國當成是累贅?

在馬英九高呼著「聖火來台,將帶國旗加油」的時候,我們不禁要問馬主席一句:「中華民國和國旗,還是不是您的原罪啊?」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6566&aid=2409829
 回應文章
連手下都管不好,指望其治國?
推薦6


方正平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文章推薦人 (6)

Tienwen
亞理莎
花木蘭
Tjustice
小鯊
方正平

引用文章在自己國土上搖國旗有罪嗎?請大家打電話、寫信向馬英九要個說法,要中正一分局局長下台


【連手下都管不好,指望其治國?】

在整理網誌中的舊文時,翻出這篇文章。事件發生在2005年,也是禁止人民搖國旗,責任“又”是下屬的分局長,是不是好熟悉的馬氏風格?只是,這個事件跟選舉無關,搖旗民眾抗議的對象是民進黨的貪污總統,所以不會被拿來檢驗馬英九!

整個事件,個人去函抗議兩次,結果均刊載在引用文章的回應中。大家可以看到北市府的官僚息氣和毫不認錯的態度。

小小台北市都可以治理成這樣,要跟我談治國,真的騙肖!一面國旗各自表述,都不是自己的錯,都是下面的人的問題。馬英九先生,請管好你的下面!(噢,對不起,原諒我低俗的黃腔,他,的!)

馬英九先生,凡走過必留痕跡。中正一留下的惡跡不只此一樁,市府大樓上還留有陳金珠自殺抗議的血跡呢!

台灣乞丐聯盟 方正平


【我寫信給馬英九的內容】

馬市長您好


素仰您依法行政之堅持,320以後之反對運動,在您對法律的堅持之下而消寂,不忍苛責於你。然而,也期望您能秉於依法行政之堅持,管好你的中正一分局員警,整頓其風紀。

這則告發搖國旗民眾之新聞事件,已明確妨礙國民表達意願之言論自由!警察違法濫訴,莫此為甚。

首先,揮舞國旗,絕對不違反中華民國之法令,即便方仰寧副局長所舉之『妨礙秩序法』(疑為社會秩序維護法之口誤),並無攜帶國旗違法之條文,亦無法證明國旗能有驚嚇之效果,故而執法法源依據即己失當。

其次,責維護元首安全為警方職責之一,但搖國旗如何妨礙元首安全?警方既以人牆阻隔車隊和民眾,即已善盡職責,倘若有群眾衝撞警方,才構成妨礙公務,試問,搖國旗有構成衝撞嗎?

再者,立法委員本於職權關心人民權益,方副局長居然以違法濫訴之手段報復群眾,率爾以「在維護總統,副總統安全維護,警方的維護要跟你報告,那今天給他們通知單。」回應,頗有「你再陳情就多罰你一條」的威嚇意味。

在馬市長您強調「依法行政」原則之下,居然有這樣的据傲及濫權之警分局副局長,顯見該分局無法體察馬市長依法行政之理念,望馬市長撤換中正一分局局長,以彰顯治理整頓之決心。

方正平
發表於: 2005/09/28 16:09:35
http://forum.pfp.org.tw/viewtopic.php?p=152503#152503


2005/9/28 TVBS 寫到:
〈獨家〉民眾揮國旗嚇總統 警方強制取締


記者:侯沛吟 王經維 台北報導

319槍擊案後,泛藍支持群眾圍繞在景福門揮舞國旗!最近警方強制取締,甚至開單,要求到警局約談 原來陳總統回官邸會經過,經常遭到群眾揮旗嚇到,要求勸離,只是過程中警民肢體衝突不斷,引發立委關切。

民眾(9.19):「中華民國萬歲!中華民國萬歲!」

因為揮舞國旗,民眾遭到警方強力制止,雙方激烈拉扯,這是19日晚上9點多,在景福門前民眾自己拍下的畫面。

民眾:「搖旗,說妨害交通妨害人民,我說不會,抓好不會飄,他要罰我6千。」


當時因為總統車隊即將通過回到官邸,警方在人行道上圍起人牆,赫阻民眾揮舞國旗影響車隊,這樣勸阻取締動作,接連一各星期沒有停過,這群已經揮旗久的泛藍民眾,抱怨連連。

不只他,在場還有很多人也因為揮舞國旗,被警方勸阻,還發通知單要求到警局說明。問題是,在國土上揮舞國旗,觸犯什麼罪!

中正一副分局長方仰寧:「在維護總統,副總統安全維護,警方的維護要跟你報告,那今天給他們通知單。」國民黨立委雷倩:「,是用什麼罪名約談?」方仰寧:「妨害秩序法。」

轄區坦言接到很多投訴,其中也包括陳總統的車隊,遭到民眾刻意挑釁。因為關切,所以密集徹查,執法拿捏得尺度有沒有過當,引發立委質疑。

(修改:2005/9/28 09:48:30)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6566&aid=2442478
馬鬥牛?還是被牛鬥?
推薦7


達卡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文章推薦人 (7)

花木蘭
Rebec
亞理莎
paul23
方正平
Tjustice
小鯊

??

瘋牛「綠營」  一見紅色就發顛瘋

馬自以為是鬥士   到處沾惹現醜

最初鬥牛    最後被牛鬥   死相難看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6566&aid=2412270
請馬市長道歉!
推薦6


小鯊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文章推薦人 (6)

花木蘭
Rebec
方正平
亞理莎
Tjustice
小鯊

馬市長聲稱:當初並沒有禁止民眾帶國旗進場加油,一切依照國際奧會規定?

參賽遵守國際奧會的旗歌規定:
台灣參與國際體育比賽仍將遵守國際奧會規定,大會會旗採用中華台北奧運會旗,會歌採用國旗歌。

觀眾有攜國旗入場與唱國歌自由:
國際奧會關於中華民國旗歌的相關規定,適用於主辦單位與參賽隊伍,不應涵蓋觀眾席的觀眾。亦即觀眾不論攜帶國旗進場、帶上印有國旗徽幟的帽子進場或在觀眾席上高唱國歌,只要是觀眾自發的行為,皆屬於公民熱情愛國的自由,不應加以禁止。

若以上聲明屬實,那麼當初是台北市警察局的警察自做主張、違反規定嚕?
好,那麼請問馬市長,你懲處了誰?
若是沒有,那麼說是你禁止民眾拿國旗進場加油的,應不為過吧!
至少你放任、默許此事發生,不是嗎?

請馬市長帶國旗迎接聖火前,先跟當初在自己國家,被禁止拿國旗加油的民眾們道歉!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6566&aid=2411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