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引自2010-05-06-中時電子報
經建會今天表示,郵政儲金轉存央行等金融機構的新台幣2.2兆元,將可直接放款導入公共建設,但須經交通部、金管會及央行同意;這也將是郵政儲金直接參與政府公共建設的首例。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官員表示,目前郵政儲金共有4.6兆元,其中2.2兆元轉存央行及其他金融機構,算是低度利用;郵政儲金目前間接放款給銀行和購買公債約占3成。
官員指出,依郵政儲金匯兌法第18條第7款規定,郵政儲金運用須經央行、財政部及交通部3個單位評估同意,但實質上財政部方面是由金管會管理;如果這3個單位同意,郵政儲金就能投入公共建設。
至於目前有哪些公共建設可導入?經建會官員表示,必須具有「償還財源」能力、且由中央政府辦理的公共建設,經建會會初步推薦,但因牽涉授信機制,郵匯局內部還要自行評估、審查相關資金配置。
經建會官員表示,國外目前銀行評估貸款,都用現金流量來代替擔保品,希望從郵政儲金投入公共建設,能帶動專案貸款採用現金流量來辦理。99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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