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1-22-中時電子報-中央社
關於世衛組織同意台灣納入「國際衛生條例(IHR)」,香港中通社今天在1則報導中指稱,「這是經過北京默許的」。
報導說:
隨著兩岸關係日益改善、互動日漸頻繁,「在北京默許下,世界衛生組織日前向台灣發出通知,同意讓台灣納入國際衛生條例(IHR)的運作體系。」
報導稱:
台灣衛生部門對此喜出望外,認為這一進展與兩岸關係的改進有必然關係,並且對台灣參與今年5月在日內瓦舉行的世界衛生大會(WHA)更加樂觀期待。
報導表示:
為滿足台灣民眾對公共衛生服務的需求,2005年國共兩黨共同發表的「兩岸和平發展共同願景」,曾明文指出:
在促進恢復兩岸協商後,討論台灣民眾關心的參與國際活動的問題,包括優先討論參與「世界衛生組織」活動的問題,逐步尋求最終的解決辦法。
中國衛生部於2005年與世衛組織秘書處簽署了關於台灣醫療衛生專家與世衛秘書處進行技術交流的「諒解備忘錄」,台灣的專家得以參加世衛組織舉辦的有關技術活動,並獲得最新醫療衛生資訊。
2008年12月31日,中共總書記胡錦濤在紀念「告台灣同胞書」發表30週年講話指出,對於台灣參與國際組織活動的問題,在不造成「兩個中國」、「一中一台」的前提下,可以通過兩岸務實協商,做出合情合理的安排。
報導說:
經過兩岸共同努力,創造條件,這一問題開始逐步得到解決。
今(2009)年元月13日,台灣疾管局接獲世衛組織幹事長陳馮富珍辦公室主任發出通知:
台灣被納入國際衛生條例,這是陳馮富珍在2006年上任以來,台灣疾管局收到世衛官員層級最高的信。
「當時,疾管局收到訊息後,列為極機密,並未馬上向外公佈,待內部開會擬定對策,遲至今天才對外公開。」
報導引述台灣疾管局局長郭旭崧說:
陳馮富珍和中國大陸是否有什麼默契,他不得而知,但在此時向台灣發出這封信,他認為與兩岸關係的改進必然有關係。
疾管局發言人周志浩表示:
台灣正式被納入國際衛生條例後,可以與世界各地同步取得國際間的緊急公共衛生事件,例如:SARS、禽流感疫情、化學災害、食品安全危害等第1手資訊,有助於提升台灣的疫情監測及預警能力。
報導同時提到,郭旭崧今天強調:
國際衛生條例並非世衛組織活動的全部,台灣今年還是要爭取成為世衛大會觀察員。
報導說:
「不過,台灣要用什麼名稱採取行動,才不牴觸世衛組織的資格要求,仍有待兩岸務實協商,使這一問題得到妥善解決。」
「國際衛生條例(IHR)」是國際間為了防止疾病散播所制定的策略準則,2005年5月第58屆世界衛生大會修正通過,2007年6月15日生效實施。
「國際衛生條例(IHR)」的執行重點,包括:
擴大通報國際關注的公共衛生突發事件,
加強流行疾病預警及應變,
增加對監測與應變能力的基本要求等。
本文於 修改第 1 次